Re: [請益] 無期徒刑和假釋
※ 引述《Rhomboid (維尼)》之銘言:
: 您提到終身監禁和無期徒刑之間的差別,並且提到死刑和終身監禁是互斥的存在
: 我想請問
: 1. 由於司法體系不夠完善,無法確認一個人是否一定犯下某罪行
: 所以有時死刑會變成枉死,如此,為何不能使用終身監禁作為死刑的替代方案?
: (您也提到,反正對於外界是沒有差別)
其實我從來沒有說不能用終身監禁取代死刑,我支持廢除
死刑,也同意以終身監禁做為過渡時期的替代方案。
: 2. 外國常看到判200年有期徒刑之類的判決,如此就算要假釋搞不好也是100年之後
: 實質上就是終身監禁,只是名叫有期徒刑,而這些國家還是有死刑
: 請問這樣的刑罰存在的理由為何?台灣可以這樣做嗎?
老實說,對於新聞媒體上報導的數字我基本上都是存疑,
就連國內新聞都曾經報導過判決1xx年有期徒刑這種標題,這
些記者搞不好連有期徒刑有30年上限都不清楚。因此我是比較
傾向所謂的判決N百年,指的應該是一罪一罰的求刑,但是合
併之後應該還是會有所謂的上限;不過這世上國家有百多個,
我也不敢保證說沒有國家會有這種刑罰就是了。
回到原問題,我想應該思考的是這樣的刑罰有什麼意義?
假如今天這樣的刑罰是為了取代死刑,那不管條文上有沒有死
刑(條文有死刑法院不判也等於是沒有),它都能做到「完全
隔離犯罪人」的目的,但是假如同時存在此種刑罰和死刑,第
一個被質疑的會是「什麼時候判終身監禁?又什麼時候判死刑?」
畢竟這兩個刑罰間的作用是那樣的接近,卻又存在著本質上的
巨大差異(國家是否直接的剝奪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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