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無期徒刑和假釋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阿香)時間11年前 (2013/02/09 12:15), 編輯推噓6(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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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waveradio (Chris)》之銘言: : : 這個便是爭議所在,為什麼應報理論的比重會站少數? : : 所謂的公平正義,不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嗎? : : 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且是"每個人" : : 而且負責的程度要與其行為相當! : 傳統的觀念並不是不好 : 如果社會都認同單純的應報刑 : 那不就是告訴民眾,每個人都可以自己將罪犯繩之以法 : 甚至可以公開處刑? : 那你要如何處罰強制性交罪?找個有正義感的人去強姦犯人嗎? : 如果你覺得坐牢也是沒有任何意義的話 : 請問想要用什麼樣的處罰方式呢? 你誤解我的意思了 並非指以眼還眼 而是你犯了小罪接受小處罰 犯了大罪就接受大處罰 犯了人身共憤、天理不容之類的罪行要接受終身監禁或是死刑之類的極刑 這不才是公平嗎? : : 我對於監禁要矯治犯罪人行為(犯下足以判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重罪)的目的不以為然 : : 每個人從家庭、學校、以及大眾媒體的社會教育薰陶,一而再地重生 : : 這樣還不會悔改,這代表已無教化的可能,何必再給機會? : : 為什麼要付出這麼大的成本,這麼多的機會去矯治無可救藥的人? : : 連孔子都說過朽木不可雕也 : : 就算真的給你浪子回頭,那麼這位"重生"的人 : : 是不是也要做出對社會有貢獻的事,以彌補受害者的犧牲 : : 以及回饋社會為了"你一個人"所耗費的資源??? : : 我想這樣此人也會活得很痛苦的 : : 慈悲心不是這樣用的 : : 大錯之前一定有小錯 : : 可以教化的,在犯下大錯之前就會矯正了 : : 我也不認為人性本善,而是人性有善有惡 : : 甚至有惡到你會覺得不可置信,這樣程度的"人"存在 : : 人性是僥倖的,只要還有機會,反正總是會被原諒 : : 你就不可能真正地下定決心改過 : : 相反地,若有那種一但犯了此生就沒有機會重生的刑度在 : : 才正可以嚇阻人做出那些傷天害理的行為 : 如果惡性不重的人,光是要去法院,就感到很恐懼了 : 你把坐牢想的太輕鬆了 : 家庭學校大眾媒體? : 你覺得這些東西真的可以完全有效的教育嗎? : 就連我們從小被灌輸不能紅燈右轉,但是我們還是偶爾會犯 : 社會化是不可能完全被實現的 : 更何況是那些本身條件就處於弱勢,被孤立的一群 : 家庭學校大眾媒體,有時候不但不會教育民眾 : 反而只會讓階級差距更嚴重、偏差更劇烈 : 社會本來就不公平,不公平底下造成人民犯罪 : 我們現在生活的方式,都是間接的在壓迫那一群弱勢的人 ^^^^^^^^ 犯重罪者是弱勢? 那被害者該是什麼? 我先說明,我討論的都是指犯了可處以無期徒刑等極刑重罪的例子 紅燈右轉罰罰錢不是討論範圍 社會孤立、弱勢者,那是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的範疇 今天犯下重罪者,不能因為弱勢就可以免除該負的責任 被害者平白無故被侵害的部分,要他吞下去嗎? 公平正義不就是加害者要受到相當程度的處罰嗎? 社會不公平而造成人民犯罪 這樣的說法是為加害者脫罪,把加害原因推給社會 不是這樣吧? : 你卻想要把這樣的事情推得一乾二淨 : 你光是坐在電腦前面,感覺自己完全不會犯罪 : 那是因為你完全沒有去想過社會環境對某些人的不公平 : 反正你不是受害者就好 : 只用在上位者的眼光看待所有事物,還可以覺得自己高於犯人一階 : 這社會真的病了的地方,就在這裡 : 一味的只想加重刑罰 : 因為這個是你唯一能思考方式,也是結果與你最無關的 犯罪者是受害者,那被犯罪者侵害的"受害者"又是什麼? 每個人都是獨立思考的個體,你可以自己決定要做什麼行為、不要做什麼行為 自己做出的行為,本該歸責於自己本身 推卸責任很輕鬆但不公平 : : 好吧,既然無期徒刑又可以假釋 : : 如果無期徒刑假釋後,又再犯罪入獄 : : 那麼核可假釋的人,該不該負責呢? : 這種話我還真想當作沒有看見 : 那誰還敢給人假釋機會? : 這樣子找因果的話 : 那請問生他的父母要不負責? : 教過他的老師要不要負責? : 簡單來說,你只是想要把犯罪的人都判重罪 你的簡單來說完全扭曲我的意思... : 那你還是不要來談刑法 : 刑法本就是最低道德標準 : 去談信仰或是道德比較適合你 : 光是「想要做壞事」,就會被責難喔 我覺得討論開始失焦了 會被判無期徒刑者的,都是很嚴重很嚴重的大罪 我從來都沒表示小罪要重判 只是對於判無期徒刑卻又不是終身監禁的效果感到疑惑 死刑太苛,於是常以無期徒刑替代 但無期徒刑的刑度看來離有期徒刑較近,用無期徒刑替代死刑 感覺就是輕判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2.84.237

02/09 12:23, , 1F
無期徒刑是無期徒刑 死刑是死刑
02/09 12:23, 1F

02/09 12:23, , 2F
何來替代之有?
02/09 12:23, 2F

02/09 12:24, , 3F
因為你加入主觀判斷 所以我必須要加入社會化來討論
02/09 12:24, 3F

02/09 12:25, , 4F
社會化問題不是替犯人脫罪,而是不能只以自己的角度看
02/09 12:25, 4F

02/09 12:25, , 5F
世界。
02/09 12:25, 5F

02/09 12:27, , 6F
是你先提到家庭教育大眾媒體都有教化
02/09 12:27, 6F

02/09 12:28, , 7F
又說這樣的情況下 還犯罪的人如何如何
02/09 12:28, 7F

02/09 12:29, , 8F
我是點出你沒看見的地方 也沒有說他們可以免除責任
02/09 12:29, 8F

02/09 12:30, , 9F
我也完全沒有說這樣的情況下,犯人不該受罰吧
02/09 12:30, 9F

02/09 12:31, , 10F
無期徒刑確又不是終身監禁的話題前面討論過很多次了吧
02/09 12:31, 10F

02/09 12:32, , 11F
用無期徒刑不代表是要替代死刑 是他還不用被判死刑
02/09 12:32, 11F

02/09 12:33, , 12F
為什麼要自己一直腦補判決呢?
02/09 12:33, 12F

02/09 12:34, , 13F
死刑最重,無期徒刑次之,不判死就只能(替代)判無期
02/09 12:34, 13F

02/09 12:35, , 14F
是因為犯人不需要用到死刑
02/09 12:35, 14F

02/09 12:36, , 15F
是不用被判死,還是應判死但不判死改判無期徒刑呢?
02/09 12:36, 15F

02/09 12:37, , 16F
若是應判死但不判死改判無期徒刑呢?
02/09 12:37, 16F

02/09 12:37, , 17F
那是法院裁量吧 你怎麼知道應該不應該判死刑?
02/09 12:37, 17F

02/09 12:37, , 18F
新聞媒體和你說的嗎?
02/09 12:37, 18F

02/09 12:42, , 19F
可判死又可判無期的裁量範圍太大了吧? 死和無期差別很大
02/09 12:42, 19F

02/09 12:44, , 20F
先和我說你如何決定怎麼樣該判死刑
02/09 12:44, 20F

02/09 12:45, , 21F
會有法官判決出來認為這犯人該判死刑
02/09 12:45, 21F

02/09 12:45, , 22F
可是我們法官決定判無期徒刑
02/09 12:45, 22F

02/09 12:45, , 23F
加入社會化的角度,那法律真的太不近人性了
02/09 12:45, 23F

02/09 12:46, , 24F
加入社會化的角度 才是近人性吧
02/09 12:46, 24F

02/09 12:46, , 25F
先提出來你是如何決定什麼樣的人該判死刑
02/09 12:46, 25F

02/09 12:47, , 26F
如此犯罪者因社會因素而減輕其加害要負的責任
02/09 12:47, 26F

02/09 12:48, , 27F
我沒有說會減輕 只是你需要多方便考量
02/09 12:48, 27F

02/09 12:49, , 28F
才不會覺得壞人怎麼樣都學不會
02/09 12:49, 28F

02/09 12:49, , 29F
那麼對於受害者,是否有增加他應受的社會賠償呢?
02/09 12:49, 29F

02/09 12:50, , 30F
既然加害者沒有減輕 受害者何來增加?
02/09 12:50, 30F

02/09 12:53, , 31F
永久隔離(死)以及不永久隔離(無期)的差異可在同一範圍嗎
02/09 12:53, 31F

02/09 12:54, , 32F
加害者因社會因素而做出加害行為,不就暗示他是身不由己
02/09 12:54, 32F

02/09 12:56, , 33F
不能全部歸責於他自己而不該判重刑嗎?
02/09 12:56, 33F

02/09 13:03, , 34F
要加入社會因素可以,犯小罪的可以,因為被害者傷害可彌
02/09 13:03, 34F

02/09 13:05, , 35F
補,但犯極重罪的,被害者是永遠的傷害,再考慮社會因素
02/09 13:05, 35F

02/09 13:06, , 36F
對於被害者情何以堪?
02/09 13:06, 36F

02/09 13:45, , 37F
什麼同一範圍的我實在聽不太懂你想表達什麼
02/09 13:45, 37F

02/09 13:46, , 38F
不是身不由己 我前面不是有講了嗎?
02/09 13:46, 38F

02/09 13:46, , 39F
既然你想要加入主觀的看法 那你就要同時考慮社會因素
02/09 13:46, 39F
還有 53 則推文
02/11 17:28, , 93F
無法有統計結論 另外我還看到 巴哈馬、千里達、聖文森等國
02/11 17:28, 93F

02/11 17:29, , 94F
為因應犯罪率之增加,有醞釀恢復執行死刑(絞刑)之傾向。
02/11 17:29, 94F

02/11 17:29, , 95F
也就是很明顯 研究並未對 死刑是否具有嚇阻力 下結論
02/11 17:29, 95F

02/11 17:30, , 96F
當然我並非相關領域 參考文獻只是從碩博網下載來看的 歡迎
02/11 17:30, 96F

02/11 17:32, , 97F
您提供更有力的佐證 我文獻為2012 林俊傑 指導教授 盧映潔
02/11 17:32, 97F

02/11 17:32, , 98F
廢除死刑運動之研究-以停止執行死刑運動為策略
02/11 17:32, 98F

02/11 18:12, , 99F
我是不知道白案三嫌是有多衝動還是精神有問題啦
02/11 18:12, 99F

02/11 18:12, , 100F
但是他們的犯案很有預謀是真的 說死刑通常都是衝動或
02/11 18:12, 100F

02/11 18:14, , 101F
的話 可不可以列出案例證明真的是佔"大多數"?
02/11 18:14, 101F

02/13 00:48, , 102F
樓上a001ou大可以參考 楊書晴 死刑嚇阻效果之探討
02/13 00:48, 102F

02/13 00:49, , 103F
2007的碩士論文 指出台灣死刑沒有嚇阻力反而示範殘忍
02/13 00:49, 103F

02/13 16:34, , 104F
謝謝O大提供的文獻 看完後再來討論
02/13 16:34, 104F

02/17 20:57, , 105F
今天本想去下載O大說得文獻來看看 但發現沒有電子全文
02/17 20:57, 105F

02/17 20:57, , 106F
因此只能就摘要提供的資料發表看法
02/17 20:57, 106F

02/17 21:01, , 107F
首先 通篇"未"找到正相關的變數 加上 指導教授 李文傳 為
02/17 21:01, 107F

02/17 21:03, , 108F
經濟學研究所教授 觀其指導的所有論文 可以知道其研究領域
02/17 21:03, 108F

02/17 21:05, , 109F
並非專注死刑存廢研究 以這樣的背景來說 其統計分析工具的
02/17 21:05, 109F

02/17 21:06, , 110F
選用是否恰當 我持保留態度 加上以2012 林俊傑的論文來看
02/17 21:06, 110F

02/17 21:07, , 111F
並未引用其數據 我想以指導教授 盧映潔 浸淫於此領域多年的
02/17 21:07, 111F

02/17 21:08, , 112F
資歷 沒有理由不引用如此有力的文獻 因此我想您提供的文獻
02/17 21:08, 112F

02/17 21:09, , 113F
佐證力仍不足以改變我對 死刑是否具嚇阻價值 的想法
02/17 21:09, 113F

02/17 21:10, , 114F
我仍相信目前仍無證據支持 死刑具有或不具有嚇阻效果
02/17 21:10, 114F

02/17 21:11, , 115F
畢竟就我看過得論文來說 廢死仍以"誤判"、"錯殺"為主打
02/17 21:11, 115F

02/17 21:12, , 116F
並未以 "死刑不具嚇阻效果" 做主打
02/17 21:12, 116F

02/18 20:59, , 117F
http://ppt.cc/~Hd1 請自行下載全文 google第一個
02/18 20:59, 117F

02/18 21:00, , 118F
碩士論文不是很有力的證據 文獻討論不探討很正常
02/18 21:00, 118F

02/18 21:01, , 119F
你可以看一下人家文獻討論都是找什麼等級的文獻
02/18 21:01, 119F

02/18 21:03, , 120F
更何況沒引用不過就是學生不想寫這個 也不能認為不重要
02/18 21:03, 120F

02/18 21:04, , 121F
還有 什麼叫做「未找到」正相關變數? 看過內文再說吧
02/18 21:04, 121F

02/18 21:05, , 122F
請不要用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低能抹黑法攻擊 很無聊
02/18 21:05, 122F

02/18 23:39, , 123F
碩博網沒提供電子全文 我有什麼辦法 我都很大方承認無法看
02/18 23:39, 123F

02/18 23:40, , 124F
全文 只好就摘要來看阿看多少多東西講多少話 這跟抹黑有何
02/18 23:40, 124F

02/18 23:42, , 125F
關係 雖然謝謝您提供全文 但您既然有看全文 卻也沒說出
02/18 23:42, 125F

02/18 23:43, , 126F
內容講了什麼 只放了標題 就無的放矢說我抹黑 這....
02/18 23:43, 126F

02/18 23:44, , 127F
看了文獻 提供文獻並說出自己所見與看法這不是討論的基本嗎
02/18 23:44, 127F

02/18 23:46, , 128F
不過還是謝謝您讓我知道 即使碩博網未提供電子全文的論文
02/18 23:46, 128F

02/18 23:46, , 129F
用google仍有機會找到 多謝了
02/18 23:46, 129F

02/20 03:42, , 130F
我第一個推文寫:「台灣死刑沒有嚇阻力 反而示範殘忍」
02/20 03:42, 130F

02/20 03:43, , 131F
如果你的抹黑攻擊有半點關聯到這個重點 我自然會駁斥
02/20 03:43, 131F

02/20 03:44, , 132F
不過從你對於統計與死刑議題討論的方向來看 並不很期待
02/20 03:44, 132F
文章代碼(AID): #1H5Sr-kt (ask-why)
文章代碼(AID): #1H5Sr-kt (ask-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