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通過首例老舊公寓都更案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PTT新聞)時間13年前 (2012/11/14 17:17), 編輯推噓4(8416)
留言28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11 (看更多)
※ 引述《pttnews (PTT新聞)》之銘言: 請問1P換1P,包含公設、雨遮嗎? 假設我本來爽爽住舊公寓35P, 三房兩廳一衛浴 一家三口,相安無事 XX 有良建商跟用心政府再次聯手,打造新王家。 換成新屋,扣掉9P公設、雨遮0.5P,只剩25.5P 新屋只有40P、60P兩種版本,1P60萬。 試問 我想回到過去相同環境,三房兩廳一衛浴,一家三口住得下, 我要倒貼多少錢? 再試問 我只想安穩過舊生活可以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75.188

11/14 16:40,
如果大家都用這種標準來思考 都市更新就不用作了
11/14 16:40

11/14 16:41,
等整棟建物倒了再來重蓋算了
11/14 16:41
如果是你,就說你,不扯別人 你同不同意? 然後幫我算一下,要倒貼多少錢。 ※ 編輯: pttnews 來自: 59.120.175.188 (11/14 16:46)

11/14 16:46,
同不同意應該是看權利變換核算的基礎合不合理
11/14 16:46

11/14 16:47,
除非建商有高估共同負擔費用或低估土地價值
11/14 16:47
別扯別的~同不同意 一句話 ※ 編輯: pttnews 來自: 59.120.175.188 (11/14 16:47)

11/14 16:47,
不然如果換算出來就是只能分這麼多 那就是要不要的問題
11/14 16:47

11/14 16:47,
你可以賣掉~到郊區找個舒適房子過安穩的生活
11/14 16:47

11/14 16:48,
基本上價值就是如此
11/14 16:48

11/14 16:48,
只要權利變換結果正確我又想住新房子 為啥不同意?
11/14 16:48

11/14 16:49,
你覺得不夠住就要貼錢啊 為什麼會有那種提供土地就一定
11/14 16:49

11/14 16:49,
可以換到一樣室內坪數新房子的觀念?
11/14 16:49
這就對了~ 我PO這篇就是要表達一件事情 「別人的命不是命」 K大跳針這麼多字,就是不敢說同意兩個字, 其實K大的道理也很簡單, 拆別人的房子,一點都不心痛,只要不拆K大的~ 只要不拆K大的,也就符合所謂公平正義原則。 所謂權利變換都是打高空,話隨便說, 只要報應不落在我頭上就好了。 再比照hifree大說的,只要多數表決通過,你還扯同意不同意的? 按照他的邏輯,如果都更對象是h大或k大, 他們今天絕對不會照他們嘴上說那樣做。 我還要表達一件事情 「所謂公平正義,是被執行的那一方來決定」 他覺得不公平,就是不公平。 因為是他感受的痛,不是我們, 至於都更多數決、1:1更換 我很訝異,什麼時候開始,政府只要立法,隨時怎麼幹都可以, 隨便幹, 然後有人還拍手叫好。 真是他X的鬼島 再補一句,舉著改造新世界的大旗,拆別人的家,你共產黨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75.188 ※ 編輯: pttnews 來自: 59.120.175.188 (11/14 17:20)

11/14 17:20, , 1F
還好我住南部透天 暫時沒這困擾
11/14 17:20, 1F

11/14 17:21, , 2F
問題是新房子比較好,還可以交給下一代
11/14 17:21, 2F

11/14 17:21, , 3F
舊公寓交給下一代還能住嗎
11/14 17:21, 3F

11/14 17:22, , 4F
你管海邊阿
11/14 17:22, 4F

11/14 17:22, , 5F
要是我的話願意貼錢換~實際上已經比別花很少錢了
11/14 17:22, 5F
那是你的事 算一下吧~剛剛我的例子要貼多少? ※ 編輯: pttnews 來自: 59.120.175.188 (11/14 17:26)

11/14 17:29, , 6F
拿到新屋權力 賣掉 去買附近條件略優的三房 手邊還多現金
11/14 17:29, 6F

11/14 17:29, , 7F
我懶得算,甘我屁事
11/14 17:29, 7F
那我來算吧, 倒貼930萬, K大說 好便宜喔 ※ 編輯: pttnews 來自: 59.120.175.188 (11/14 17:41)

11/14 17:51, , 8F
不便宜嗎?930你想買甚麼?
11/14 17:51, 8F
再買一間房子,這樣我有兩間房子 一間舊公寓自住,一間新房子我拿去租別人,我都划得來 當然啦~前提要有錢 ※ 編輯: pttnews 來自: 59.120.175.188 (11/14 18:01)

11/14 18:02, , 9F
930?..不是(40-35)*60嗎?
11/14 18:02, 9F

11/14 18:18, , 10F
我覺得你才覺得別人的命不是命,就像社區管理費
11/14 18:18, 10F

11/14 18:18, , 11F
如果住戶都不用管其他人,自己不想繳,那社區也別運作了
11/14 18:18, 11F

11/14 18:19, , 12F
權利變換已經是相對合理,對住戶衝擊最小的方式了
11/14 18:19, 12F

11/14 18:19, , 13F
你要爭的應該是權利變換前後的價值認定,而非只想當釘子
11/14 18:19, 13F

11/14 18:23, , 14F
「所謂公平正義,是被執行的那一方來決定」→誰說的?
11/14 18:23, 14F

11/14 18:24, , 15F
自己不想花錢只想把房子住到爛,其他住戶的命你有在管?
11/14 18:24, 15F

11/14 18:49, , 16F
這麼怕被建商佔便宜,可以選擇自力都更
11/14 18:49, 16F

11/14 20:05, , 17F
推 強迫都更那方的人 也覺得不同意戶的命不是命阿
11/14 20:05, 17F

11/14 20:12, , 18F
說的好!拆別人的房子當然沒關係囉!!
11/14 20:12, 18F

11/14 22:19, , 19F
930想買新房子 做夢比較快啦......
11/14 22:19, 19F

11/14 22:34, , 20F
你舉的例子看來是條件頗差的 放心建商不會找上門的XD
11/14 22:34, 20F

11/14 22:47, , 21F
推樓上..慢慢住..住到房子100歲~過您安穩生活即可
11/14 22:47, 21F

11/14 23:25, , 22F
像上一篇 重蓋公寓都還要花500 新大樓花930真的很划算好嗎
11/14 23:25, 22F

11/14 23:58, , 23F
鬼島不意外
11/14 23:58, 23F

11/15 00:34, , 24F
930可以買外縣市阿 ~
11/15 00:34, 24F

11/15 01:30, , 25F
剛從紐約回來, LIC跟Brooklyn Arena一帶一樣這麼幹, 限期
11/15 01:30, 25F

11/15 01:30, , 26F
遷出, 不這樣做都市永遠沒有更新機會
11/15 01:30, 26F

11/15 10:57, , 27F
豬還想HIGH,誰說室內剩15P不能隔三房?三人兩房住不下?
11/15 10:57, 27F

11/15 10:59, , 28F
房子要大很簡單,槍斃你父母,充公你兄弟,就有多的房
11/15 10:59,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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