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老房都更,一坪換一坪的思維真的要改嗎?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Sam)時間6小時前 (2025/10/18 09:08), 6小時前編輯推噓3(3027)
留言30則, 4人參與, 1小時前最新討論串11/14 (看更多)
※ 引述《s8752134 (Sea)》之銘言: : 都更並不是單純把私有財產老公寓改建變成新大樓而已。 : 它背後伴隨著一個非常關鍵的就是『防範災害於未然』。 : 例如你提到的地震, : 另外還有擅自頂樓加蓋 / 一樓 & N 樓外推違建 / 擅改格局可能影響房屋承重力, : 以及老舊房屋本身的建築設計、防震係數不符現今法規,較有安全性疑慮等。 : 上面講的東西,不一定只有地震來的時候會產生災害, : 最直觀也天天都能遇到的,台灣的巷弄一樓外推至法定空地,然後在法定空地外又 : 擺滿了各類路障 (花草盆栽、腳踏車、私人用品...etc),然後道路兩側又停滿了車子。 : 導致像是 8m 巷弄理論上明明可以雙向會車仍非常有餘裕的空間,實際上在台灣卻根本 : 無法會車,也擠壓到行人的通行權與埋下潛在的交通疑慮。 : 這些明顯都是公共利益。 這些只能算是私人利益,稱不上是公共利益 你去看所有政府強制介入的公益性評估,都會寫這些影響到多少人的利益 少一點幾千人,多一點幾十萬人, 你講會車的例子也很好,目前現行如果路寬太小要政府強制徵收拓寬徵收的其實也很難 一樣要算影響多少人,一天影響幾分鐘,真的沒有"替代方案"嗎 都更的利益95%都是原屋主,那是私人利益,不是公共利益 至於其他美化人行道那些,都已經給獎勵容積回饋了 那怎樣才算公共利益? 就是你們周遭的居民覺得你們這區不都更影響到他們生活 有幾千人去陳情,那應該可以上得了公聽會去談公共利益 原住戶陳情說要都更,那是私人利益 非住戶陳情要你們去都更,且要幾千人甚至萬人,那才是公共利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82.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60749708.A.59C.html

10/18 09:13, 6小時前 , 1F
其實占用防火巷就算是危害公共利益了
10/18 09:13, 1F

10/18 09:14, 6小時前 , 2F
防火巷的設計除了防止火災延燒之外 還有公共管路通行
10/18 09:14, 2F

10/18 09:14, 6小時前 , 3F
之前什麼汙水下水道接管工程很多圖面都要走防火巷
10/18 09:14, 3F

10/18 09:15, 6小時前 , 4F
然後整條或部分被占用變成無法施工 最後亂搞一通的問題
10/18 09:15, 4F
這就會去看,最小侵害原則和可替代性 或量化來看啦,公益性要70分以上才會討論,85分以上政府才會強制介入 都更充其只有10~20分...... ※ 編輯: Sam27 (36.232.82.19 臺灣), 10/18/2025 09:24:47

10/18 10:08, 5小時前 , 5F
顯然你的理解跟目前政府推動都更的機制和政策不同
10/18 10:08, 5F

10/18 10:08, 5小時前 , 6F
不過沒事啦 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
10/18 10:08, 6F

10/18 10:09, 5小時前 , 7F
只是提醒你 防止災害也是公共利益 這點你忽略了
10/18 10:09, 7F

10/18 10:11, 5小時前 , 8F
對了 補充一點好了. 你最後提到的甚麼非住戶陳情
10/18 10:11, 8F

10/18 10:11, 5小時前 , 9F
拿一樓外推這件事情來說好了 單講台北市
10/18 10:11, 9F

10/18 10:11, 5小時前 , 10F
你就看這板有多少人在噴台北的巷弄 違建這種事情
10/18 10:11, 10F

10/18 10:12, 5小時前 , 11F
這些人不是不陳情 是數量多到根本無從陳情起
10/18 10:12, 11F

10/18 10:12, 5小時前 , 12F
這種只能靠一個全面性的機制去解決
10/18 10:12, 12F

10/18 10:12, 5小時前 , 13F
上一篇pi大有提到可以直接處理違建 不一定要都更
10/18 10:12, 13F

10/18 10:12, 5小時前 , 14F
這點是對的 我說過 都更只是一種作法 不是一定要它
10/18 10:12, 14F

10/18 10:13, 5小時前 , 15F
重點在於解決問題 那你就想 全台北的違建全拆光
10/18 10:13, 15F

10/18 10:13, 5小時前 , 16F
那種占用法定空地的 防火巷的..etc 全部消失
10/18 10:13, 16F

10/18 10:13, 5小時前 , 17F
請問只有少數人得利 還是全台北市民全體得利?
10/18 10:13, 17F

10/18 10:13, 5小時前 , 18F
這答案很明顯 所以不是沒有人想陳情
10/18 10:13, 18F

10/18 10:13, 5小時前 , 19F
是我上面講的 隨處可見得違建 不是單一市民陳情可以處
10/18 10:13, 19F

10/18 10:14, 5小時前 , 20F
理的
10/18 10:14, 20F

10/18 12:59, 2小時前 , 21F
你95%怎麼算出來的解釋一下
10/18 12:59, 21F

10/18 13:00, 2小時前 , 22F
沒有事實基礎跟青鳥造謠有什麼兩樣
10/18 13:00, 22F

10/18 13:42, 1小時前 , 23F
同意Sam說的 都更目前獎勵的私利比功利多 我認為所謂容積
10/18 13:42, 23F

10/18 13:42, 1小時前 , 24F
獎勵所提供的利益 很大一部分在原始機制設計上 是為了鼓勵
10/18 13:42, 24F

10/18 13:42, 1小時前 , 25F
建商介入處理 但機制反倒是勾起所有權人對於利益的追逐
10/18 13:42, 25F

10/18 13:42, 1小時前 , 26F
導致零和 至於給予的獎勵是否跟公共利益或者政策目的對
10/18 13:42, 26F

10/18 13:42, 1小時前 , 27F
等 我自己是覺得越來越不對等
10/18 13:42, 27F

10/18 13:46, 1小時前 , 28F
至於陽台外推、磁磚脫落或者建物沒有維護及違規使用造成
10/18 13:46, 28F

10/18 13:46, 1小時前 , 29F
的公共危險部分 依照建築法本來就是所有權人的責任 可以
10/18 13:46, 29F

10/18 13:46, 1小時前 , 30F
鼓勵更新 但不應該鼓勵大家不維護好自己的房子
10/18 13:46, 30F
文章代碼(AID): #1eykYCMS (home-sal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eykYCMS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