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屋實際價格...公告現值...贈與稅 XD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今天過後?)時間19年前 (2007/06/04 21: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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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aacwu974 (東港老禿驢)》之銘言: :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五條 : 쨠麊 : 財產之移動,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以贈與論,依本法規定,課徵贈 : 與稅: : 一 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之債務。 : 二 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差額部分。 : 三 以自已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資金。但該財產為不動產 : 者,其不動產。 : 四 因顯著不相當之代價,出資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出資與代價之差額 : 部分。 : 五 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之財產,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 : 護人之贈與。但能證明支付之款項屬於購買人所有者,不在此限。 : 六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 : 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 。 : === : 依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父母以自己資金,無償為子女購置財產, : 應該算贈與子女700萬,所以須課贈與稅,至於是否直接進入子女戶頭則毫無干係, : 有錯請更正。 轉個彎就不用課稅。 給你出個小功課。 會的人請作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68.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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