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問] 例假工資怎麼給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debries)時間17年前 (2007/10/10 09:4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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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shsbug (只記得無敵鐵牛)》之銘言: : ※ 引述《debries (debries)》之銘言: : : 請問各位前輩 : : 假設有個員工 請星期一到下星期三事假 : : 中間那個星期日的例假工資還需要給他嗎? : : 不給會不會有違法的疑慮?? : : 謝謝! : 我可以問為什麼不用嗎?? : 如果該員工是屬於正常週休 : 那這樣只等於請了8天假(5+3) : 中間的六日兩天他不需要請假也是放假狀態 : 如果該員工是計時工 即按出勤時數或天數給薪 : 那就是請了10天假 : 就照貴公司事假的給薪標準計算 對不起 之前沒把前提釐清 小弟所指的對象 是指全職正常工時者 如果是部分工時者(計時工) 依時計算即可 無出勤當然無須給薪 另外 勞基法第36條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休息,作為例假。 第39條前段 例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依照第36條的立法目的,是因為 勞工連續工作 必須要有例假給予休養身心 而這例假依第39條應給工資。 但是 領月薪 全職正常工作者 如果 一星期來都在請假 雇主是不是有必要給例假似乎值得探討 進而該不該給例假工資 也似乎可以討論 不過 小弟對此問題 有點疑問 所以就教各位前輩的見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00.5 ※ 編輯: debries 來自: 59.112.100.5 (10/10 09:47)

10/10 11:42, , 1F
所以 一個員工請5天假 想扣他7天薪水?? 問題簡化一下
10/10 11:4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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