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問] 例假工資怎麼給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debries)時間17年前 (2007/10/15 22:28),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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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ekas (依卡斯~ )》之銘言: : ※ 引述《debries (debries)》之銘言: : : 資料來源:最高法院民事庭所製作具有參考價值裁判要旨 : : (87年1月至87年12月) : : 裁判要旨:(一)略 : : (二)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稱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 : : 作為例假之規定,於勞工連續工作在七日以上者,始有適用。 : : 原審認被上訴人張某等二十人及徐某雖有工作不及六天, : : 或僅有工作二、三天即休息,或一個月僅上工六天之情形,但 : : 仍得請求例假日之工資,亦有可議。 : 可以參看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349號 裁判 : 所謂連續七日是指「連續雇用期間而言」,不以「連續工作七日」為限 : 所以雖然請事假,他還是在公司的「雇用期間」喔! 嗯恩 看來最高法院亦存有歧異見解 只是一般勞工很難單純只為了例假工資去告雇主 訴訟成本划不來 不過 如果是夾帶著其他請求一起告的話 這個討論就很有實益了 例如 被非法解僱 告資遣費 順帶要求例假工資之給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48.113

10/15 23:56, , 1F
公司行之有年,一直覺得有疑,又找不到明確之函釋,
10/15 23:56, 1F

10/15 23:59, , 2F
又不敢冒然建議,謝謝各位大大提供寶貴意見囉! ^_^
10/15 23:59, 2F

10/16 00:02, , 3F
我會找時間問問勞委會服務專線,之前有次經驗,問完後
10/16 00:02, 3F

10/16 00:03, , 4F
問完後馬上函釋,若有再跟大夥分享囉!
10/16 00:03, 4F

10/17 00:28, , 5F
提建議前得三思喔...拿掉既有的福利...小心得罪所有的人 :P
10/17 00:28, 5F

10/18 00:33, , 6F
員工很聰明的,若改一定很多人改於星期一離職...^^"
10/18 00:33, 6F

10/18 00:39, , 7F
感恩提醒^_^
10/18 00:39, 7F
文章代碼(AID): #174taB8i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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