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能否用功能描述物的申請專利範圍?
※ 引述《zstar (zstar)》之銘言:
: 2. 也因為「多項申請」,一份申請有多個獨立項的基本 quota,
:
: 因此如果發明「鉛筆 - 金屬筒 - 橡膠」的物品
: 寫申請專利範圍時,也可同時申請不同角度:
:
: (1) 一種鉛筆,其特徵在於包含金屬筒、橡膠....
: (7) 一種金屬筒,其特徵在...
: (15) 一種書寫工具,...
:
: 推 VanDeLord:claim的preamble的一致性就會出問題,申請專利權項的保護 10/26
: → VanDeLord:標的不明確~可專利性若ok,不是改寫claim,就是"分割"案 10/26
: → forcomet:避免產生有1F的問題的話 直接寫到claim裡面不是很清楚嗎? 10/26
: 推 VanDeLord:若我沒意會錯誤,原文 2. 之(1)/(7)/(15) 應是claim項數 10/26
是的,因為是三個獨立項,2~6, 8~14 假設是附屬項~
不過我不曉得 preample 有一致性的要求耶
「一致性」就是所謂的「單一性」嗎?
: 推 piglauhk:這樣寫 標的物不一致 會不會有發明單一性的問題 10/27
: → piglauhk:PS: 用英文專業程度一整個UP~特別是有個別字看不懂的時候 10/27
: → piglauhk:XD ~ 10/27
:)
嗯... 三個發明的交集是金屬筒,如果主張金屬筒是發明之貢獻所在,
可以符合發明單一性。(形式要件)
不過前幾篇的討論,金屬筒似乎連新穎性都不具備~~
我又想到一個問題,還是想請教各位
小王實驗發現把磁鐵貼在汽車油管上,可以省油。
這個發現過去的文獻、書籍都沒有提到,也沒有公知、公用事項。
所以小王想申請專利保護,並生產賺錢~
要怎麼寫申請專利範圍呢?
1. 一種改變燃料油的分子極性提高燃燒效率之裝置,
包含一磁性體,固定於車輛燃料油管外側。
但我懷疑這會有以下問題:
a. 「磁性體」不具新穎性
b. 「固定於車輛燃油管外側」無法提供新穎性
2. 一種引擎系統,其特徵在於該引擎系統之燃料油管線外固定一磁性體。
因為過去不曾有裝了磁性體的引擎,因此新穎性可過關;
是否這樣寫比較好?
3. 一種車輛系統,其特徵在於該車輛系統之引擎燃料油管外固定一磁性體。
這樣寫似乎也可以。
2. 3. 准請後,如果有廠商在市面上販售相同的「磁性體」
可以用「製造協助侵權物」,向製造廠商主張權利。
這樣講對嗎?
還是,小王的發明並沒有專利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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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69.203
※ 編輯: zstar 來自: 203.73.69.203 (10/27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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