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未滿三個月離職
※ 引述《define (define)》之銘言:
: 我想勞基法好像沒規定未滿3個月離職
: 需要離職前幾天告知 所以今天(4/25就在PO文10分鐘前)告知主管我要離職
: 最快預計就是做到月底(4/30) 可是主管卻說 要我到5月底
: 然後把該完成的計劃完成 交代完再走
: 不知勞基法是否有這種規定 我最後還是緩衝多給4天到5/4
: 也就是將近10天(連今天也算) 可是卻扯一堆信用問題
: 說我將來會吃虧等等的話 想請問大家的看法 謝謝
本來想等找到工作再來發文,不過這篇和我目前情況好像所以忍不住來發個文XD
我也是4/25一早上班就跟店長說要離職,也是想做到月底,店長也是希望我做到5月底
因為覺得這樣太久了,本來想說可以協調一下做到10號,我就先跟組長講
然後組長直接越過店長跟經理報告= =
(家族企業:經理是笑面虎奸詐老板娘,店長是她正派忠厚的女兒)
結果被經理約談(我、組長、經理共3人)
說什麼我可以待在那2、3年學社會經驗,還說膝蓋不好可以在店裡每天運動當作復健,
但是我就是做這份工作才膝蓋痛啊!!!!!!
(我用膝蓋會痛當理由辭職,最大原因是待遇太差,工時長薪資低規矩還越來越多,
他們徵人限女,月休四天加班四天,吃飯時間20分內,以時薪來算的話71/1h,
過三個月試用期成正職也才75/1h,算責任制,超過時間不算錢,
我還沒扣掉全勤1000和勞健保呢...)
再來用勞健保試圖說服我,說那個是一個月一個月繳,
這樣她就不能幫我一起負擔下個月的勞健保了,
我爽快的說沒關係就從我薪水裡扣啊,她就有點開始變臉了
接著有稍微提到之前被當小偷的事件,(詳情可去蒐我之前的文章...)
她的說法老是讓我覺得意指我有偷但是她給我機會,雖然我一開始就不相信她會相信我,
不過聽到她這麼說還是挺不爽的,早知道就自己報警請警察來證明清白。
整個過程我都保持微笑,以「恩、啊、喔」應對,有時反駁個幾句免得讓她自說自話,
結果談到後來她就爆氣了XDD,對著組長說:
「心不在這裡的人我也不留了,就讓她做到月底。」
好想跟她說不要把人當白痴=w=
不過我基本上是秉持「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在做人處事,所以不想跟她嗆。
也沒機會說我可以多做10天~~~耶!!謝謝經理不給我機會啊!!總算可以脫離這裡啦!!!
我必須感謝這個版,讓我了解很多職場進退應對的方法和增長社會見聞XD
--------這一段是抱怨工作,可以跳過沒關係XD--------
先說優點:
離家超近,騎機車1分鐘到
同事都平易近人,店長有時講話直白但不會難相處,工作有做好就不太管你
工作都不算難只是雜事多。<優點完>
缺點:
待遇差前面提過了。
吃飯時間好短,環境也很差(我受夠老是看到小強或壓扁小強的吃飯地方和廁所了)
經理那不務正業的兒子也在店裡工作當店員
不好好做事和愛嘴砲是無所謂,老是說要大便就霸佔員工廁所然後還在裡面抽菸就....
(廁所只有一間在倉庫裡,密閉空間煙味很難散)
以及三不五時以口頭或肢體意圖性騷擾員工
最近經理看到人家其它分店都很有活力,就開始要求我們要怎樣怎樣
還提出績效獎金:500元 (@#$%^&&.......另外有沒有成效都她在說吧
店有2樓,1樓櫃檯結帳處有個鈴可召喚分散在1樓四處的店員至櫃檯
「鈴~鈴!」一響起,大家就像狗一樣往櫃台衝,
我覺得很不舒服,比店長兒子掀開上衣露出他的肥肚更讓人不舒服
----------結束-----------
雖然明天上早班,不過還是一口氣打完這篇!!!再過幾天就可以閃人啦!!!!!(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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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164.18
推
04/26 10:58,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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