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外包的軟體合約通常有具體的需求規範嗎?
※ 引述《ggg12345 (ggg)》之銘言:
: : → leicheong:大家只能在狀況往更差的狀態鑽, 但下面也有一條底線, 10/16 11:04
: : → leicheong:想往更差的狀況鑽的人因為賺不到錢就被自然淘汰掉了, 10/16 11:05
: : → leicheong:因此大家都在底線上浮游, 狀況才沒有不斷差下去. 10/16 11:06
: : 推 leicheong:不過要把狀況往上調整, 在這「完全彈性」的市場上我看 10/16 11:08
: : → leicheong:是不太可行了. 10/16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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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軟體業的最大禍根就是 "減價驗收", 所以品質就建立不起來.
: 但要嚴苛, 那需要有真正的扶植配套.
:
: 大學其實是這種扶助最有效的地方, 只要大學對這類真正的做事知識肯傾
: 囊相授, 基本方法對了, 業界的品質就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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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leicheong://sigh 我看到其實你的最大問題, 就是沒有親身經歷過 10/17 17:13
: → leicheong:交涉, 以致一些對我們來說顯而易見的問題, 還有由人際 10/17 17:14
: → leicheong:互動間產生的障礙都在你的設想中被忽略或輕量化了. 因此 10/17 17:15
: → leicheong:往往產生一些對我們來說並不現實的結論. 建議你有機會 10/17 17:16
: → leicheong:的話真的該來業界走一走, 看看那些沒有資歷光環的人是 10/17 17:17
: → leicheong:如何「跑生活」的, 應該可以幫助你給一些更有用的建議. 10/17 17:18
: 推 ggg12345:現在的軟體業早就在那團泥沼醬糊中,品質早就是出不來,再 10/17 18:17
: → ggg12345:怎麼弄就是惡性循環.若說根本問題就是文化本性.其實也就 10/17 18:22
: → ggg12345:是真正的軟體能人肯不肯為這些聰明自私的軟體人付出. 10/17 18:26
: 推 ankasc:一樓的可以繼續回,這才叫做厲害....XDDDD 10/17 20:11
: → ankasc:簡而言之,這篇可能有個問題,有點把軟體業狹隘的定義成SI 10/17 20:11
: → ankasc:產業了?如果自身產品研發,好像沒這麼嚴重不知道是不是這樣 10/17 20:12
: 推 leicheong:樓上正解 :D 10/17 20:23
: → leicheong:其實都用交談方式的話, 討論比較長會不會覺得累啦. 10/17 20:24
: → leicheong:就苦了那些看的人... :P 10/17 20:25
: 推 chihyi1980:這一篇真的好學院派啊...但理想終歸是理想.. 10/17 21:18
: → chihyi1980:人..活著還是要吃飯的... 10/17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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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相容PC的最大問題是如何改善品質, 如何合法外銷.
LAN 與網路在相容 ethernet 網卡在能被設計與生產之後, 最大問題是
"工程施工", 例如一個校園各大樓或宿舍整棟樓的網路該怎麼做 ? 後者
會碰到的跟軟體 SI 業是很像的:
1.需求更改, 例如換地點, 施工時人員無法準時進入施工, 需被迫再來,
甚至布線位置因明暗線外觀使用單位於施工完後要求變動.
2.距離超出標準規範, 需增加設備中繼. 軟體因作業系統不同需有多種
配套方案.
3.工程施工人員不知如何檢驗, 不能施工完即刻檢查更正, 導至整個完
工後大費周章的查線查設備, 尤其是接頭的處理.
小型 LAN 的實驗與施工, 是由電算中心親自實施得到經驗後, 才擴大
規模教導廠商於購案進行. 最早期的某些國立大學的電機資工系所是因
為經費充足, 由外商進口材料小規模建置的, 那些是 RG-11 粗線, 需要
特別的工具. 台灣大量自製與外銷的 LAN 是 RG-58 的 cheap-net .
業者如果沒有充足的知識與施工程序經驗, 一個表面經費很充份的
建置購案, 只要歷經兩次以上的大範圍重布或重做接頭, 一個案子馬上
就從有高利潤變成賠本. 從 10base2 轉成 10baseT 或 Fast Ethernet
HUB 的過程, 甚至是光纖網路都是類似的問題, 方法也是試點協助, 再
擴大轉移.
類似軟協的攪惑問題也是有的, 當時也是有個網協也是跟軟協同一
調調, 只是學校成功的較早, 業者也都明白對需求變動與後續維護問題
需要發包單位在地的配合協助最有利, 不會不成熟的甚麼都想攔過去做,
也不知道配合在地該如何做. 而網路的普及成長就促成各類套裝組件的
大量供應, 也就促成外銷品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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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沒有類似做法的原因是因為 行政e化的軟體 都有原作者的智財
權, 不像網路可以整套知識與做法都教給業者也不心痛, 畢竟建立起有
正常的供應源比抱著不能運用的知識來得有意義.
e化軟體只要有一位軟體原作者不願同意轉移給業界, 那個業界就得
摸索很久, 吃足各種需索無度的苦頭才能成長上來, 所以軟體業有其先
天的致命傷, 很難集眾人的智慧經驗與才能而成大事. 基本上做軟體的
都不認為是來做工賺取該有的利潤的, 反而是一種夾 know how 強索財
物的習性, 企圖巧奪豪取, 只是技術與知識又不是那麼先進, 就落入本
來該重視工程的事, 卻從不由此著手.
由學校帶頭做, 今天已因時機變得更難, 當然看起來更是理論派.
只是想說, 所謂人的因素, 其實就是最終是否顧了全局的發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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