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平民殺不殺
※ 引述《Equalmusic (Calvin)》之銘言:
: ※ 引述《Oikeiosis (怎麼啦)》之銘言:
: : 殺平民是一件違反維也納公約的罪行
: : 也是美國指控恐怖份子罪行的重要根據
: 講到美國, 我就覺得把軍人和平民完全劃分開來有點奇怪
: 美國是個民主國家, 政府是人民選出來的, 人民自然應該對政府的行為負責
代議政治的決策不能和人民完全畫上等號吧
而且布希當選也只是1/2的票多一點而已
你要所有美國人民負責真的很奇怪 當時反戰的人明明也一堆
: 要說支持以色列, 對付恐怖份子, 或是打伊拉克只是 Bush 政權或是其他政權的決策
: 好像人民都沒有責任, 這很奇怪
: 那我現在不殺你的「平民」, 你的「平民」是不是會繼續選出一個政府來殺我們?
: 既然如此, 我擒賊先擒王, 先嚇嚇你的平民讓你的平民不敢做怪又有什麼不對?
平民又不是王 =.=
平民沒殺光 剩下的平民一樣能再選出新政府
你把一國的武裝力量削弱 剩下的平民沒力量自然投降
這才是擒賊先擒王 何況平民的數量一定遠在軍人之上
殺平民反而是沒有效率的行為 還招致對方同仇敵慨更提高士氣
: 難道紙上勾一勾, 出去投個票, 不碰槍不碰血, 不看到死人就沒責任?
: 那研究武器的, 開飛機按按鈕的也沒責任阿
: 軍火商賣武器也沒責任阿
: 美國把錢跟武器給以色列也沒責任阿
: 我給你武器是讓你擺在家裏當裝飾, 又沒叫你去打誰
: 軍人回家後就是平民, 政府官員下班後也是平民, 總統卸任後也是平民
: 誰不是平民?
1. 那是間接責任 2. 須符合比例原則
雖然軍人 官員下班後都是平民 但戰力和決策權仍然存在
純粹的平民沒戰力又沒決策權 轟這些人其實是損人不利己
轟掉武器和設施是最快的做法 沒有那些東西光人也做不了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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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5:5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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