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夜神月做的事情是對還是錯???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小威)時間17年前 (2008/09/16 20:11),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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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ikeiosis (怎麼啦)》之銘言: : ※ 引述《william2001 (小威)》之銘言: : : 那就用酷型把他的老二摧殘到爛,譬如用鹽酸侵蝕,然後再請醫生醫好,然後再重覆 : : 步驟,也就是彷照勸世宗教描述地獄的鬼卒對待犯人的方式,不斷地懲罰、讓其重生 : : 再不斷的懲罰、重生,相信這樣的刑罰一出現就能解決你所說得這種人性的反映, : : 在討論這個題目時,我是不管人權的。總之就是你犯得愈嚴重,我處罰得愈重。 : : 比比看到底是你狠還是我狠。 : 人如果在腦部的前額葉某處受損 這個人會失去認識事物重要性的能力 : 也就是說不管你對他有多狠 讓他多痛苦 : 這個人痛完 還是不會管會有什麼結果 不論輕重緩急 就是做他當下做的事情 : 這是心理學家對某個腦部創傷的報告 要討論一件事情,如果老是拿特例,或是為反對而反對,為辯論而辯論,永遠都會沒 完沒了,到最後只是針對這個議題而做激烈攻防,而失去了原先制定法律,就是為了 讓絕大多數人在犯罪之前,經過計算過後因為法律規定太過嚴厲,而放棄犯罪的初衷。 我的用意純脆是讓犯罪者在犯罪之前,考量到他被補以後有可能會遭受到的後果,因 而害怕了、恐懼了而喪失犯罪的意圖,進而讓這個社會減少被害者的情況下而提出的 ,著重事前的預防,至於那個犯罪者是否腦部受到創傷,對狠不狠有沒有感覺,我 認為是特例,一萬個犯罪者是否有一位,恐怕是沒有吧!為了極少數的特例,而反對 可以嚇止腦部沒有到創傷的罪犯犯罪的措施,竊以為過矣! : 照你的看法 : 如果有人天生就在那個部份有缺損 天生就是沒有在鳥你有多狠 下場多慘 : 所以有這種人 根本就應該在他還沒做壞事之前先預防性的把他殺了才對 : 這樣才夠狠 是啊!夠狠才能嚇阻犯罪!你也同意要狠!只不過現在的科技又不能做到像湯姆克魯斯 主演的關鍵報告,有那樣子的預防犯罪機制,因此我們需要嚴刑竣法並要透過強力的宣 傳,從一個人小時候到大,不斷地向他廣告、催眠、灌輸犯罪會招致強照痛苦的印象, 在他心理根深蒂固,以便在他有犯意的時候,心理同時會產生被拷打、被處罰的景象, 讓他評估、取捨,進而讓他對痛苦的感覺大過犯罪時所能得到的滿足感之後,而達到預 防犯罪的效果。 現在我們身處的社會之所以不會像古時候戰時那樣混亂、姦淫擄掠,正是因為法律的體 制讓大多數的一般人評估過,因刑罰所產生的痛苦大過犯罪時所能得到的滿足感之後, 不敢犯罪的心理取捨後而展現出來的成果,而戰時之所以會那樣正因為法律體系崩壞所 致。所以結論就是若以現在來看,目前的法律無法降低犯罪率,就應該從加重刑罰以加 重對刑罰的恐懼感、增加逮補判刑的效率、以及加重政府於人民對於刑罰恐懼感的宣傳 、再教育。我個人以為本題是針對第一項討論,然而現在社會無論是世界哪一個國家, 在第二項及第三項所做得是嚴重不足的,也因此就算做到我要的第一點,仍無法降低犯 罪率,而死亡筆計本所造成的熱烈討論,正是反映人們對於上述三點的渴望而誕生的產 物。可以設定如何的死法,不正是滿足第一點,一寫上去過了不久就死,百分百的效率 ,透過媒體、人們的口語相傳,恰恰就是第三點嘛!如果有這樣的東西出現,真棒! 死神!怎麼還不出現? : : 除了1以外,其它都認同, : : 光是預防尚未犯錯的人犯更多的錯就已經耗費家長、教育界很多心力了, : : 哪有餘力去管犯錯的人改不改善的問題。 : 以我的眼光看來你既不是家長也不是教育界 : 你沒資格說家長跟教育界有沒有預防犯罪 也沒資格講他們有沒有餘力做別的事 沒錯,我未婚所以不是家長(也沒有偷生)、也不是老師,更不是教育科系背景,但身為 一個社會觀察家,一個旁觀者,我看到了那些犯罪者並不是生於荒島的魯賓遜,而是經 過或多或少的教育之後,仍然在他成年之後,有的甚至在十五、六歲的未成年就犯了罪 、傷害了無辜的別人以後而感到痛心,深感家庭體系、教育體系的無助、無解、無言之後 ,才深深的覺得他們對於預防犯罪,把人教好已經力不從心、很吃力了,實在沒有多餘的 力氣去做別的事。如果有餘力的話,那麼為什麼還是有人變壞? -- 所謂的學習,就是把一道動態的過程,拆解成無數個靜態畫面。再藉由大腦對於每一部靜 態畫面的熟鍊,再度串回原先動態過程的程序。當旁人以感官檢視你的動態過程和所學習 的動態過程幾乎沒有任何差異時,這時,我們就可以說你已經學會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39.248

09/16 21:04, , 1F
你的觀點超衝的= =
09/16 21:04, 1F

09/16 21:04, , 2F
不過我想討論時語氣別太衝比較好^^
09/16 21:04, 2F

09/16 21:27, , 3F
如果這話題是討論某某數學定律的問題
09/16 21:27, 3F

09/16 21:28, , 4F
沒辦法解釋特例的定律(假)就是錯!!
09/16 21:28, 4F

09/16 21:29, , 5F
但是對於沒有絕對通則的人類....唉..我文有說了
09/16 21:29,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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