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為什麼"未成年"不能接觸性?
※ 引述《xiaoa (沒有靈魂的人)》之銘言:
: 推 nidor:但是看起來你想以實然論證應然。這種論證很明顯是做不到的。 04/18 03:32
: → xiaoa:這問題是建立在人類社會上的.如果你認為維持社會安定不是 04/18 03:37
: → xiaoa:應然限制不完全行為能力者. 請指點怎樣也能維持社會安定 04/18 03:38
: ※ 編輯: xiaoa 來自: 140.112.244.42 (04/18 03:40)
: 還有,我這篇的論點並不是成人對性的看法
: 而是小孩在成長過程是否有能力培養自己的看法
: 如果,過度開放或過度保守都不會產生自由發展結果
: ※ 編輯: xiaoa 來自: 140.112.244.42 (04/18 03:48)
: 推 nidor:每個人對社會安定vs自由的觀感未必相同。 04/18 04:24
以下是此應然論證無法成功的原因。
1. 很多人未必認同社會安定重於自由。
2. 以社會安定為主,可以實施白色恐怖,可以實施法西斯主義,可以實施國家社會主義,
可以實施有中國特色的共產主義。這些政治思想的一大特色就是思想自由管制。
這些是很容易提出的反例。
3. 成人與兒童是連續的過程,難以分割定義。
若人為硬性定義,顯然是主觀意見,難有共識。
4. 過度開放/過度保守都不會產生自由發展結果看起來是實然論述,但是否是自由發展
又是一主觀判斷標準。除非有一良好的操作型定義,不然難以成立實然論述。
以此論述為前提的其他論述也都因此失效。
因此,無法依此論證小孩在成長過程是否有能力培養自己的看法,也無法依此論證
是否應限制兒童接觸性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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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沒錯認你們,你們必也自知都是天上的子民,本來不從屬於誰,即使不完全自由
,卻都自由,平等地自由;因為地位和等級,跟自由不相矛盾,可以和諧地共存。那麼,
論理性和正義,誰能對平等的同輩冒稱帝王而君臨?論權利和光榮,雖有所不同,但論自
由,卻都是平等的,我們本沒有法律,也不犯罪,怎能拿法律和命令壓在我們頭上。」
--撒旦對天使演說。<失樂園>,彌爾敦,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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