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大家好像都環繞在該不該給犯人判死刑
反對的人主要是認為:
1 犯人也有人權
2 死刑太殘忍了
3 犯人殺人是不應該的, 司法殺人也不應該
對於第1、2點, 我想問, 犯人在犯案的時候, 有考慮到人權嗎? 他知道自己有多殘忍嗎?
: 推 KanoLoa:1:犯人的人權是會被法律剝奪的,最大化就是生命的剝奪。 02:29
: → KanoLoa:2:在一些回教國家中,死刑算是比較不殘忍的刑罰 02:31
你抓錯我的方向了
我的意思是犯人已經無視的東西(人權、仁慈), 社會還有必要給他們嗎?
第3點, 我想問, 什麼叫"不應該", 是不是該有個"前提"?
接下來只是哈啦
我不贊成廢除死刑, 但我也不認為法庭可以輕易的就給人判死刑
只有極端案例才適用
像有些時候, 有些犯人判終身監禁, 根本就意義不大
其罪行之重, 關他八輩子都嫌短, 但他的爛命就只有那麼一條, 你關不了他那麼久
你還要養他, 還要擔心他逃獄 (或直接在牢裡就幹案了 = =)
例如蝙蝠俠裡的惡人
在我看來, 把他們抓起來卻不判死刑, 只是正義的自傲、在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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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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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抓錯我的方向了
我的意思是犯人已經無視的東西(人權、仁慈), 社會還有必要給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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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我完全贊成這一點.
但我認為司法不應該讓這件事發生,
所以我避免的方式是 不可輕易判死刑, 只對極端案例處刑
※ 編輯: xiaoa 來自: 140.112.244.42 (03/12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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