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不事生產)時間15年前 (2010/03/12 01:55), 編輯推噓4(405)
留言9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144 (看更多)
大家好像都環繞在該不該給犯人判死刑 反對的人主要是認為: 1 犯人也有人權 2 死刑太殘忍了 3 犯人殺人是不應該的, 司法殺人也不應該 對於第1、2點, 我想問, 犯人在犯案的時候, 有考慮到人權嗎? 他知道自己有多殘忍嗎? : 推 KanoLoa:1:犯人的人權是會被法律剝奪的,最大化就是生命的剝奪。 02:29 : → KanoLoa:2:在一些回教國家中,死刑算是比較不殘忍的刑罰 02:31 你抓錯我的方向了 我的意思是犯人已經無視的東西(人權、仁慈), 社會還有必要給他們嗎? 第3點, 我想問, 什麼叫"不應該", 是不是該有個"前提"? 接下來只是哈啦 我不贊成廢除死刑, 但我也不認為法庭可以輕易的就給人判死刑 只有極端案例才適用 像有些時候, 有些犯人判終身監禁, 根本就意義不大 其罪行之重, 關他八輩子都嫌短, 但他的爛命就只有那麼一條, 你關不了他那麼久 你還要養他, 還要擔心他逃獄 (或直接在牢裡就幹案了 = =) 例如蝙蝠俠裡的惡人 在我看來, 把他們抓起來卻不判死刑, 只是正義的自傲、在炫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4.42

03/12 02:01, , 1F
3.如果沒有不應該,那憑哪點判犯人殺害生命有罪?!
03/12 02:01, 1F

03/12 02:02, , 2F
我認為不是沒有不應該, 而是前提不同了
03/12 02:02, 2F

03/12 02:29, , 3F
1:犯人的人權是會被法律剝奪的,最大化就是生命的剝奪。
03/12 02:29, 3F

03/12 02:31, , 4F
2:在一些回教國家中,死刑算是比較不殘忍的刑罰
03/12 02:31, 4F
你抓錯我的方向了 我的意思是犯人已經無視的東西(人權、仁慈), 社會還有必要給他們嗎?

03/12 02:33, , 5F
反對的應該還有另外一點..4.冤獄者被行刑後的不可逆轉性吧
03/12 02:33, 5F
是. 我完全贊成這一點. 但我認為司法不應該讓這件事發生, 所以我避免的方式是 不可輕易判死刑, 只對極端案例處刑 ※ 編輯: xiaoa 來自: 140.112.244.42 (03/12 03:07)

03/12 16:35, , 6F
就因為不可逆法官也不會隨便判死 更x審的n個法官又不是白痴
03/12 16:35, 6F

03/12 16:37, , 7F
會被判到死的也可以說已經不值得給機會了 不然法官根本不想判
03/12 16:37, 7F

03/29 19:11, , 8F

03/29 19:11, , 9F
文章代碼(AID): #1BcIwemH (ask-wh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BcIwemH (ask-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