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為什麼"生命權"是至高無上的原則 (?)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Wayne Chang)時間10年前 (2014/12/03 01:38), 編輯推噓4(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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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vorlaga (【斯佛拉加】。)》之銘言: : 先言明我是支持亂世重典 而且反對廢死的偏激分子 我不反對廢死 但也不贊成現行的死刑流程 因為沒有任何道理要第三者幫受害人執行剝奪其他生命的行為 如果說要受害者自己去替加害者執行死刑是一種二次傷害 那麼 這只是一種偽善... 如果受害者自己 不肯 不願意 甚至是害怕 親自執行這種行為 又有什麼道理交給第三者去執行 去承擔? 這種人就該在生死庭的時候提出不執行死刑的立場 至於為何我不反對廢死 只是因為不可能有絕對公正的法律制度 因為所謂的絕對公正在邏輯上根本不可能存在 更何況現實中= = 既然只有相對公正的法律制度 那我們又如何去防堵誤判... 然後這個誤判的結果 又要交給第三人去執行... 最後誰來承擔這樣的後果? 這樣會公平嗎= =? : 我很好奇一件事情 很多人 尤其是那些常自詡"民主人權"的論者 : 經常會把"生命權"陳義過高 所以表現的態度是... : 今天不管怎麼樣... 就是不可以剝奪他人性命 : 我的立場以及我支持的立場來說 : 我當然也是認為生命權是道德社會中應維護的最底限 : 所以我絕對支持生命、維護生命 : 但很多地方 很多時候 生命權反而會有適度性地被挪移 : 比方說軍人 軍人捍衛國家 抵禦入侵者 然後喪失生命 : 就不會有人說"為什麼要做這種蠢事,你難道不知道要好好活著嗎" : (同樣的情境 像是消防員冒險救火以及救人or戰鬥機駕駛寧願與飛機一起掉下來 : 也不願棄機造成市區墜毀 也是這樣的道理) : 換一個不是以命換命的場景 一個堅守金庫的守衛 在歹徒搶劫時 : 寧願護住金庫裏面的公款 也不願意被歹徒威脅 最後身亡 在這種憾事之下 : 同樣的 也不會有人說"為什麼要做這種蠢事,你難道不知道要好好活著嗎" : 今天如果國家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權 到底有理沒有理 (?) : 撇開世間的價值論斷 生命權、財產權、性愛權、支配權、產物權......都沒有高低 : 生命權似乎也是一個"人為的"最高價值 ... 不是嗎 : 你說我剝奪他的生命 如果我的判斷是錯的 我該拿什麼償還 : 如果對一個"嗜錢如命"的人來說 罰款對這個人來說 豈不是人生至痛 : 罰了他的錢 如果這件事情的判斷是錯的 該怎麼償還 : 如果對視名聲為第一生命的人來說 判處他道歉 不也是屈辱莫名 : 污辱他的名聲 如果判處他道歉的判斷是錯的 該怎麼償還 : 如果判處某個人限制自由 (關牢) 這個人又偏偏在這個時候不能關牢 : 那麼 在這個時候 限制他的自由 導致他青春浪費 : 如果這個判斷是錯的 該怎麼償還 沒有什麼償還的問題 每個人都有自己認為最重要的人事時地物 也不是可以用任何東西來衡量這個人所認為最重要的人事時地物的價值 在生物界 一個生命的消逝 通常都能成就其他生命的延續 所以沒有什麼生命權的問題 生命的價值基本上是無價 因為相對來說就是沒價值 自然界利用消長來平衡生存環境 而人類是透過剝奪其他生命的生存環境來維持生存環境 光這點 何來生命權? 而且 這整段幾乎是在談生活(生存意義) 不是在談生命權 : 我們可不可以不討論廢死不廢死這件事情 : 我只想知道一下 純粹想聽一下別人的看法 ... : 為什麼生命權會被視為人生處世的第一價值 (?) 因為偽善 不希望自己的生命被其他生命剝奪 但是這也是自然界本來就有的定理 正常情況下 沒有生命會在這點上不偽善(或許我用詞不精確就是了) 況且 生命權這種東西也只是個虛無 是人類的法律界定下的產物 連你提出的其他權力也都是如此 這些都是被人類定義出來的 所以最簡單的解釋就是 有些人能夠認同生命權是人生處世的第一價值 有些人則無法認同 純粹都只是不同人自己定義的差異而已 小學老師就教過了 有不同觀點與想法時 就要學會尊重他人的選擇 當司法無法還你清白 甚至使你莫名其妙喪失生命 我只能說 這也只是自然界中的規則 這種事在自然界每分每秒都在發生 雖然 連我自己本身在遇到這種事時 也無法如此超然的面對 但是 這種是從根本上去思考 答案就是無法解決 再完善的法律制度 依然都會有無辜的生命受害 或許版上有些大大能闡明 這種對生命權的認定 在不同觀點下的衝突如何解決 而我也很期待這個答案會是什麼 但 我更好奇的是 在這個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的世界 總有人吃不飽甚至出生沒多久就餓死街頭 總有人受到無情的戰火被強奪生命 在這裡的生存權 性交權... 等等我們所認為的普世價值又到哪去了? 如果他們的生命的消逝 是因為資源 那現在越來越多國家生育率下降應該也是正常現象 也不過只是透過降低生育人數來降低未來可能的死亡人數 有趣的是 有這個問題的各國政府都不斷的強打生育政策 這是我比較不能理解的 到底是因為為了自己國(ㄑㄩㄢˊ)家(ㄍㄨㄟˋ)存亡而擔心 還是為了人類存亡而擔心呢? -- ---德國新教牧師馬丁·尼莫拉 Martin Niemller (1892-1984) 當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時,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當他們追殺社會民主黨員時,我不是社會民主黨員,我繼續不說話; 當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時,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當他們追殺猶太人時,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向我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1.198.17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sk-why/M.1417541900.A.D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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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 好像不是受害者不敢執行死刑吧? 是國家不給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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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啊 我相信有超多受害者很想親自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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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 國家不給 然後又有人跑出來說是二次傷害...只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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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的話 我非常樂意站上去自己動手 而且我會選擇他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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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來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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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很希望政府能夠開放死刑執行給所謂的被害者家屬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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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人士來驗證看看殺人是不是真的有如上面兩位說的這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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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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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2:38, , 9F
意思應該是 就是因為沒那麼容易 為何還要非當事人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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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不容易每個人感受不同 對於黑道想必就是很容易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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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不動就械鬥 我是還滿贊成由受害家屬來執行啊 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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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下不了手的話 也會比較甘於終身監禁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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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得了手的話 其他人也不能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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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你會發現驗證不出什麼 下得了手的人就是下得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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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仔細想想 由家屬來決定犯人生死制度肯定會延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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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問題:可能會有外力企圖影響家屬的決定 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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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犯人的背景權勢很大時 即使家屬想殺也不一定能如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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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9:59, , 19F
樓上說的應該算是妥協 這種事現在就已經每天在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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