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為什麼"生命權"是至高無上的原則 (?)
首先 感謝您的回文 !!!
※ 引述《Oikeiosis (怎麼啦)》之銘言:
: ※ 引述《Sevorlaga (【斯佛拉加】。)》之銘言:
: : 先言明我是支持亂世重典 而且反對廢死的偏激分子
: : 我很好奇一件事情 很多人 尤其是那些常自詡"民主人權"的論者
: : 經常會把"生命權"陳義過高 所以表現的態度是...
: : 今天不管怎麼樣... 就是不可以剝奪他人性命
: 我支持廢除死刑 反對什麼亂世重典
: 但是廢除死刑不只是因為生命權非常重要 還因為司法本身的瑕疵以及死刑的反效果
: 都使得死刑很不應該繼續維持行使
司法本身的瑕疵以及XX的反效果...
XX以各種政府的罰則來代稱
請問 罰錢有沒有可能冤罰 罰坐牢有沒有可能冤罰
那麼是不是應該質疑政府給予人民罰錢罰坐牢的正當性
如果廢不廢死不是討論死刑這件事情的本質 而不是司法本身的瑕疵
我不禁要問 不是為何支持廢死 而是仁兄你為何要轉移話題 (?)
: : 我的立場以及我支持的立場來說
: : 我當然也是認為生命權是道德社會中應維護的最底限
: : 所以我絕對支持生命、維護生命
: : 但很多地方 很多時候 生命權反而會有適度性地被挪移
: : 比方說軍人 軍人捍衛國家 抵禦入侵者 然後喪失生命
: : 就不會有人說"為什麼要做這種蠢事,你難道不知道要好好活著嗎"
: : (同樣的情境 像是消防員冒險救火以及救人or戰鬥機駕駛寧願與飛機一起掉下來
: : 也不願棄機造成市區墜毀 也是這樣的道理)
: 選擇有可能犧牲生命的冒險並不同於被國家確定合法的殺害
: 比如說過馬路發生車禍 然後喪失生命 也沒有人說"為什麼要做這種蠢事,你難道不知道要好好活著嗎"
: 過馬路無論如何不是一個固定會被殺的行為 而軍人捍衛國家 消防員救火 戰鬥機駕駛墜機 也是如此
過馬路的本身沒有什麼值得被稱許的價值
換個場景 如果有一個炸彈在馬路的另一端要爆炸了 馬路旁是一條河
如果讓它在原地爆炸 會炸死很多人
如果有人衝過馬路,衝向炸彈,欲把它推到河邊
可是剛好就在爆炸前 這個人把炸彈推向河 自己卻來不急閃避 遭受流擊而身亡
這個時候 大家是感謝他的見義勇為,捨生取義 而不是說風涼話
"明知道可能會死 為什麼還要冒死救人 難道生命不重要嗎 ?"
人生中 各種場景 各種情形 都有它最被彰顯的價值
在我舉的例子之中 捨生取義這個價值 破壞"維護個人生命權"的價值
但就算如此 它仍在大多數的人居社會 被讚揚,被鼓勵
所以 單一生命權的價值本身 是否絕對崇高 我存疑
: : 換一個不是以命換命的場景 一個堅守金庫的守衛 在歹徒搶劫時
: : 寧願護住金庫裏面的公款 也不願意被歹徒威脅 最後身亡 在這種憾事之下
: : 同樣的 也不會有人說"為什麼要做這種蠢事,你難道不知道要好好活著嗎"
: 一般而言 銀行對於金庫與搶劫是有投保的 所以不需要行員捨命保護財物 銀行也不太會有損失
ok 那如果這是筆退休老人(s)的勞退金 被某個保管的人領來放他家
這個保管的人正等待退休老人(s)的到來 準備領來發還給退休老人(s)
哪知道那麼倒楣 碰到歹徒行搶 最後死在刀下,仍然抱著錢不放
當然生命權無價 我也不會建議某個人這麼做 錢再賺就有了
但是 如果真有人這麼做 發自內心要捍衛退休老人的畢生財產
難道不也是出自高尚的情操 (雖然我覺得犧牲太大) 但,難道,該被責難嗎 (?)
: : 今天如果國家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權 到底有理沒有理 (?)
: 國家只要可以剝奪人的生命 就會有人試圖用國家的這個權力來打擊政治上的反對者
: 所以這個力量最終就是會被濫用
: : 撇開世間的價值論斷 生命權、財產權、性愛權、支配權、產物權......都沒有高低
: 你覺得性愛權跟生命權沒有高低嗎? 所以不能打炮就去死?
這句話就有主觀價值判斷了 ...
你信不信就有人寧願現在打一炮 開開心心做個愛 死了也願意
我們可能不是這種人 但是抱著"現在開開心心打一炮,打完就自己死掉"的人
"他的價值判斷"的這件事 也不是我們可以"價值判斷"的
: : 生命權似乎也是一個"人為的"最高價值 ... 不是嗎
: : 你說我剝奪他的生命 如果我的判斷是錯的 我該拿什麼償還
: : 如果對一個"嗜錢如命"的人來說 罰款對這個人來說 豈不是人生至痛
: : 罰了他的錢 如果這件事情的判斷是錯的 該怎麼償還
: 就把錢還他而且附利息 用利息來補償他的痛苦 只要他還活著就可以補償
怎麼補 (?) 如果價格不斷拉高...怎麼補 (?)
: : 如果對視名聲為第一生命的人來說 判處他道歉 不也是屈辱莫名
: : 污辱他的名聲 如果判處他道歉的判斷是錯的 該怎麼償還
: 除了公開發布回復名譽的獎狀外 也可以就其名譽損失做財務上的補償 只要他還活著就可以補償
怎麼補 (?) 已經補償,做盡了,不能再多時,可是對方卻都說不夠時 怎麼補 (?)
: : 如果判處某個人限制自由 (關牢) 這個人又偏偏在這個時候不能關牢
: : 那麼 在這個時候 限制他的自由 導致他青春浪費
: : 如果這個判斷是錯的 該怎麼償還
: 用錢補償 只要他還活著就可以補償
你怎麼知道錢是他心中的補償代價 (?)
: : 我們可不可以不討論廢死不廢死這件事情
: : 我只想知道一下 純粹想聽一下別人的看法 ...
: : 為什麼生命權會被視為人生處世的第一價值 (?)
: 我是可以不討論廢死與否 只是我無法了解你的論述想表達的重點
: 也不知道你為何不認為生命權不是人生處事的第一價值?
我只是不解的是 我們先不講廢死這件事情的政策面
生命權是非常重要的人生價值
但是如果政府不可以有殺人的行為 是基於生命權是法律最應保障的價值
那麼監禁的人 可不可以以"人身自由是我最大的評斷價值"來抗拒政府監禁
(沒有說不彌補犯過 我願意彌補犯過 但不可以關我)
那麼被罰錢的人 可不可以以"金錢是我最大的評斷價值"來抗拒政府罰款
(沒有說不彌補犯過 我願意彌補犯過 但不可以罰我錢)
我相信每個人都有自己最捍衛的人生價值 你的不等於我的 (反之亦然)
但廢死預設前提 "生命權"不可剝奪 是否也太過自我價值評斷
( 其實不想討論廢死 但我真的很想跟網路專家們請益 聽聽有興趣的人的看法
因為我實在不解 政府處罰人民的方式有很多種 人民所犯的罪有很多種
為什麼 唯獨剝奪人民生命 不可以列為選項
這裡面難道沒有哲學上根本講不通,同時也不合邏輯的地方嗎 ? )
歡迎有興趣的專家大大們 給予惠教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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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 Sevorlaga (斯佛拉加) 外號佛哥
最近看到 蔡秋鳳的音樂錄影帶 " 快給我愛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jnCU3XQ1rU
<== 另外一首讚歌 "超級賣" !
我有一個感想想要向世界宣告 就是 ...... 我戀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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