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為什麼"生命權"是至高無上的原則 (?)
※ 引述《gamer ()》之銘言:
: ※ 引述《Sevorlaga (【斯佛拉加】。)》之銘言:
: : OK 顯然這個部分 很難不牽扯到廢除死刑這個議題
: : 我比較想問的是 (當然如果支持廢死論者能給予意見那更好)
: : -= =--= -= -= -= -= =- -= -= -
: : 國民服兵役,拿起槍,在戰場上殺那些侵入國家的人
: : 因為要保家衛國 保護自己的國家不被入侵 所以殺人 殺敵人
: 分成兩個部分說,第一個部分是死刑和上述行為本質上的
: 不同,死刑是國家機器用暴力侵害國家人民的權利(是的,犯人
: 也有權利),支不支持死刑的差別在於是否認同國家得以用暴力
: 侵犯人民的生命權。而國家在戰爭中殺人,侵犯的是他國人的
: 權利,兩者在主體上不同。至於支持廢死者認不認同這樣的行
: 為,我沒辦法代替所有人答覆,但是我個人是不認為國家為了
: 利益去侵害他國人的生命權。不過下面這種情況例外。
: 你提到保家衛國,當國家人民權利受到侵害時,國家機器
: 不得不以暴力來阻止這種行為時另當別論。同理,我相信應該
: 沒有廢死論者會主張警察在執法時在必須保護自身安全或其他
: 人民安全的狀況下還不得使用槍械制服犯人才是。大家基本上
: 都會接受這是「不得不」為之的侵害生命權行為。
: : 然後我們用法律 極刑處死那些已經惡貫滿盈 侵害社會 不可饒恕的惡人
: : (比如虐童、弒親、性侵害、製造黑心食品、販毒、綁票撕票......)
: : 因為要懲治這些人 保護這個社會 所以殺人 殺壞人
: 支持廢死的人不就是認為用法律處死這些人是不正確的嗎?
: 不知道你想知道的看法是什麼?
我的想法是...若非泯滅人性 國家何必動用法律判某個人死
只不過現在人權抬頭 尤其是加害者的人權 特別會在判決時被放大
很難去爭辯這種世態 到最後就是變成"你說有理,我說有理"
只是很難去想像...人權的伸張 不就也是為了過去與未來的人權嗎
殺罪惡滿盈的人 除了伸張正義之外 也是對未來那個(每一個)可能的受害人負責
常常聽人曰"加害人的人權" 請問 這哪裡有一樣
我會回應"若非泯滅人性 國家何必動用法律判某個人死"
今天廢死論者 總是講到修復式正義、終生監禁、獄中教化......
我的觀點是 那都是扯話題
所謂的修復式正義 我的界定是國家先代位賠償 日後跟犯罪人求償 積極求償
終生監禁 我的定義是在艱困的環境裡面 藉由勞動反省並且讓他一切困乏
基本上 對犯了終生監禁的罪的人來說 還在講什麼"回歸社會貢獻人群"都是虛偽
使一切困乏的終生監禁 目的不再那個人 是在這個社會的警醒
至於可以教化並且可以回歸社會的"獄中教化"...當然就是要落實且杜絕收賄
我是很看不慣 看不慣某些廢死論者 不但要求廢死
在現階段國家已經"實質廢死"的階段 甚有者 還要求國家禁止終生監禁
(只為某個不知哪裡來的論者 說什麼"終生監禁違反人權")
我看過更噁心的 還有團體會鼓勵加害人與受害者道歉 然後促成和解
還有志工穿梭 要被害人放下,要原諒 請問,你們怎麼不叫加害人勇於面對司法判決
我常覺得法律的判決是一碼 被害人的道歉是一碼
把被害人的道歉當成法律判決酌情的依據 甚至位階較法條之前 非常不尊重法律
請問 加害人提供的錢,受害者家屬 拿得下去嗎
加害人寫的卡片、鮮花 誰會想拿
如果當加害人在犯錯後 勇於面對判決 接受刑責
或許在加害人的心理 有若干補償心態後 才會願意接受加害人的道歉
當然 如果當初不要犯罪 豈不是更好 !!!
所以我很無奈且一直很憤恨的就是 我為那些受害人痛恨,落淚
怎麼國家機器,國家法律 在執行一些輕罰則時 就一副秉公然
罰錢罰,行動自由...非常井然有條理
面對一些(當然是指社會重大犯行的惡毒犯罪)加害人 竟是曲解法條 為加害人開脫
大開方便之門 通通逃過死罪 原因只是"生命權"是人權的最高原則
"生命權"對人類社會非常重要 但顯然不能說它一定是最高原則
人性的可貴 就在於在面對救災、公共利益、防禦輕侮、保衛家園、捨己為人...
人可以為了別人 放棄自己最珍貴的"生命權"
之前也有專家 提及很多層面 在這一系列文串中討論 很感謝您的意見提供
但不知怎麼的 我看到"軍人殺人保家衛國是可以,法律實現正義殺人卻不可以"的論點
我心中真的不之怎麼回應 可能我文窮了 但我沒理窮 說真的 很 很難能回應
sorry 只能氣話一句 "哼,都是你在講"
今日的法律 如果把它比做一個人 過去的法律 也把它比做一個人
我會說過去的法律像是個村夫 儘管手上沾血
但他充滿人文關懷 實現保護弱者權益,包括弱者的復仇權
就算他實現的是現代社會的應報論 但至少他公私分明
現在這個法律 看起來像是個衣裝革履的文明人
看似講理 但根本沒用 把自己用文明的法條包裝得乾乾淨淨
我怎麼看都非常醜陋 一個人怎麼可以這麼醜陋
(這是後話 判死刑可以 也應當 但不要亂判就好了 但這是檢察偵查的問題)
(只不過 該判死 卻不判死 這難道不可惡嗎 ???)
--
我是 Sevorlaga (斯佛拉加) 外號佛哥
最近看到 蔡秋鳳的音樂錄影帶 " 快給我愛 " http://ppt.cc/orZU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QBB2nts7cM
<== 另外一首讚歌 "超級賣" !
醉英雄 "http://ppt.cc/iHiz" 算命 "http://ppt.cc/lTGD"
我有一個感想想要向世界宣告 就是 ...... 我戀愛了 ! 秋鳳,I love you !
--
※ 編輯: Sevorlaga (118.160.131.30), 12/26/2014 21:12:51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ask-why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