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為什麼"生命權"是至高無上的原則 (?)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怎麼啦)時間10年前 (2014/12/28 03:32),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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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vorlaga (【斯佛拉加】。)》之銘言: : ※ 引述《gamer ()》之銘言: : :   分成兩個部分說,第一個部分是死刑和上述行為本質上的 : : 不同,死刑是國家機器用暴力侵害國家人民的權利(是的,犯人 : : 也有權利),支不支持死刑的差別在於是否認同國家得以用暴力 : : 侵犯人民的生命權。而國家在戰爭中殺人,侵犯的是他國人的 : : 權利,兩者在主體上不同。至於支持廢死者認不認同這樣的行 : : 為,我沒辦法代替所有人答覆,但是我個人是不認為國家為了 : : 利益去侵害他國人的生命權。不過下面這種情況例外。 : :   你提到保家衛國,當國家人民權利受到侵害時,國家機器 : : 不得不以暴力來阻止這種行為時另當別論。同理,我相信應該 : : 沒有廢死論者會主張警察在執法時在必須保護自身安全或其他 : : 人民安全的狀況下還不得使用槍械制服犯人才是。大家基本上 : : 都會接受這是「不得不」為之的侵害生命權行為。 : :   支持廢死的人不就是認為用法律處死這些人是不正確的嗎? : : 不知道你想知道的看法是什麼? : 我的想法是...若非泯滅人性 國家何必動用法律判某個人死 : 只不過現在人權抬頭 尤其是加害者的人權 特別會在判決時被放大 老實說 加害者的人權 這種說法都是從支持死刑者的嘴裡說出來的 因為會區分誰不該有人權 誰才應該有人權 這樣的價值觀才能夠容許剝奪人權與人命的刑罰存在 因為反死刑的人追求的是每個人的人權 只有每個人的人權都被重視 正義才有實現的可能 : 很難去爭辯這種世態 到最後就是變成"你說有理,我說有理" : 只是很難去想像...人權的伸張 不就也是為了過去與未來的人權嗎 : 殺罪惡滿盈的人 除了伸張正義之外 也是對未來那個(每一個)可能的受害人負責 : 常常聽人曰"加害人的人權" 請問 這哪裡有一樣 我也常常聽到人講 加害人的人權 說的人也無一不是支持死刑者 也不斷認為廢死是保護加害者 但是支持廢死的人 也從來沒有反對罪犯應該要為行為負責 也贊同犯罪者應該受罰 甚至支持廢死的人才是真正去關心受害者家屬的人 去推動立法通過受害者家屬補償條例的人 而支持死刑的人則是很容易的幻想廢除死刑就是保護加害者 甚至指責廢除死刑的人在保護罪犯 我覺得很有趣 請支持死刑的人找到一個廢死的人在講[加害者]的人權好嗎? 給個名字吧 如果這個加害者人權聲音真的這麼大 那就隨便給一個保護加害者的名字出來好嗎? : 我會回應"若非泯滅人性 國家何必動用法律判某個人死" 這是回應誰嗎? 這不就是你自己的想法嗎? : 今天廢死論者 總是講到修復式正義、終生監禁、獄中教化...... : 我的觀點是 那都是扯話題 : 所謂的修復式正義 我的界定是國家先代位賠償 日後跟犯罪人求償 積極求償 這為什麼是修復式正義? 修復 是修復被害人的社會損傷 包含心理與經濟 所以修復首先是要犯人悔改道歉 讓被害人家屬能得到心靈上的支持與走出傷痛的基礎 國家補償 跟修復式正義其實沒有直接關係 而且犯罪被害人保護基金也不是代位賠償 : 終生監禁 我的定義是在艱困的環境裡面 藉由勞動反省並且讓他一切困乏 你的定義就是要奴役死囚 你認為這樣是合適的做法嗎? : 基本上 對犯了終生監禁的罪的人來說 還在講什麼"回歸社會貢獻人群"都是虛偽 所以犯了終生監禁的罪的人就應該發為奴隸? : 使一切困乏的終生監禁 目的不再那個人 是在這個社會的警醒 所以奴役罪犯的目的不是處罰罪犯 而是恐嚇社會 提醒這是個可以奴役人的地方? : 至於可以教化並且可以回歸社會的"獄中教化"...當然就是要落實且杜絕收賄 基本上廢死者談這幾個詞彙的脈絡是從刑罰的目的而來 因為死刑無法達致其刑罰的目的 所以必須透過以上方式更有效的達到原本死刑要達成的目的 可是你不認為死刑要去修復受害者家屬的傷痛 所以修復式正義是扯開話題 你不認為死刑要將犯罪者與社會永久隔離 所以終身監禁是扯開話題 你不認為死刑要將犯罪者悔悟其過錯 所以獄中教化是扯開話題 我是覺得如果你認真思考一下 也許會有其他的體會 : 我是很看不慣 看不慣某些廢死論者 不但要求廢死 : 在現階段國家已經"實質廢死"的階段 甚有者 還要求國家禁止終生監禁 : (只為某個不知哪裡來的論者 說什麼"終生監禁違反人權") 台灣現在是狂殺濫殺的狀態 並不是什麼實質廢死的階段 而且終生監禁也還不是台灣可以實施的刑罰 所以你是在講哪國的情況? 也許我們可以討論一下這個脈絡是怎樣 : 我看過更噁心的 還有團體會鼓勵加害人與受害者道歉 然後促成和解 你看過? 誰? 基本上司法官都會諭令被告道歉 如果不從 並且堅不認罪 檢察官都會從重求刑 法官就從重量刑 我是覺得這種作法確實噁心 不過你是在講台灣司法很噁心嗎? 感覺好像立場不太對 : 還有志工穿梭 要被害人放下,要原諒 請問,你們怎麼不叫加害人勇於面對司法判決 沒有嗎? 穿梭不就是一邊叫人放下原諒 另一邊叫人勇於面對以及道歉嗎? : 我常覺得法律的判決是一碼 被害人的道歉是一碼 : 把被害人的道歉當成法律判決酌情的依據 甚至位階較法條之前 非常不尊重法律 你的位階是怎麼看得? 酌情當然在法條之下啊 : 請問 加害人提供的錢,受害者家屬 拿得下去嗎 你是說受害者不拿然後生活陷入困境嗎? 確實有人不拿 也有人拿了捐出去 但是拿得還是比較多的 : 加害人寫的卡片、鮮花 誰會想拿 不原諒的就丟掉 原諒的就會保存 或是回信 不是所有的被害者家屬都是你想像的那樣子 : 如果當加害人在犯錯後 勇於面對判決 接受刑責 : 或許在加害人的心理 有若干補償心態後 才會願意接受加害人的道歉 : 當然 如果當初不要犯罪 豈不是更好 !!! : 所以我很無奈且一直很憤恨的就是 我為那些受害人痛恨,落淚 : 怎麼國家機器,國家法律 在執行一些輕罰則時 就一副秉公然 : 罰錢罰,行動自由...非常井然有條理 : 面對一些(當然是指社會重大犯行的惡毒犯罪)加害人 竟是曲解法條 為加害人開脫 : 大開方便之門 通通逃過死罪 原因只是"生命權"是人權的最高原則 問題就不是這樣 原因不是生命權是人權的最高原則 而是國家機器與法律就是都很不可信 無論輕罪重罪都是非常沒有條理 只是你幻想那些罪犯都是很有條理地被抓被告被判刑 而國家機器法律都不會犯錯 可惜事實不是如此 國家機器法律為了自己的方便 總是柿子挑軟的捏 最笨最衝動的低社會地位罪犯才會被判死刑 死刑根本就是社會歧視的再現法定暴力 : "生命權"對人類社會非常重要 但顯然不能說它一定是最高原則 : 人性的可貴 就在於在面對救災、公共利益、防禦輕侮、保衛家園、捨己為人... : 人可以為了別人 放棄自己最珍貴的"生命權" : 之前也有專家 提及很多層面 在這一系列文串中討論 很感謝您的意見提供 不必謝啊 你完全沒看進去啊 : 但不知怎麼的 我看到"軍人殺人保家衛國是可以,法律實現正義殺人卻不可以"的論點 : 我心中真的不之怎麼回應 可能我文窮了 但我沒理窮 說真的 很 很難能回應 死刑可以實現正義嗎? : sorry 只能氣話一句 "哼,都是你在講" : 今日的法律 如果把它比做一個人 過去的法律 也把它比做一個人 : 我會說過去的法律像是個村夫 儘管手上沾血 : 但他充滿人文關懷 實現保護弱者權益,包括弱者的復仇權 : 就算他實現的是現代社會的應報論 但至少他公私分明 : 現在這個法律 看起來像是個衣裝革履的文明人 : 看似講理 但根本沒用 把自己用文明的法條包裝得乾乾淨淨 : 我怎麼看都非常醜陋 一個人怎麼可以這麼醜陋 : (這是後話 判死刑可以 也應當 但不要亂判就好了 但這是檢察偵查的問題) : (只不過 該判死 卻不判死 這難道不可惡嗎 ???) Sorry 充滿人文關懷 保護弱者權益的羅馬下等士兵公私分明的殺了阿基米德時 也覺得這老頭很醜 你想像與比喻的法律 除了以牙還牙的應報外 沒有半點公平正義可言 現實中 死刑專殺弱者 充滿殘忍愚昧的荒唐迷信 永遠被當政者拿來公私不分的殺害異己 現在這個法律是這個愚蠢的村夫逐漸懂得講理 逐漸認識什麼叫做現實的公平與正義 離真正的公平與正義 還有很多很多路要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5.156.88.23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sk-why/M.1419708760.A.73F.html

12/28 09:10, , 1F
所以把魏應充,高振利死刑 豈不正是實現正義 !!!
12/28 09:10, 1F

12/28 09:11, , 2F
我支持魏應充,高振利,郭烈成 判處最高刑期
12/28 09:11, 2F

12/28 09:11, , 3F
死刑也不過份 !!!
12/28 09:11, 3F

12/28 09:12, , 4F
死刑可以實現正義嗎? 可以,我很肯定回答你 !!!
12/28 09:12, 4F

12/29 07:00, , 5F
如果可以的話 去找李茂生寫的 死刑存廢論再考
12/29 07:00, 5F

12/29 07:01, , 6F
那篇文章 主要就是在描述這種人的想法脈絡
12/29 07:01,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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