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為什麼"生命權"是至高無上的原則 (?)
: 我想問的核心問題不是應報的價值觀 我對應報沒有意圖要爭論什麼
你用你用了偷竊卻只是關起來而非偷回去,我當然覺得你是在說應報
沒有的話,那我們可以把這部分拋棄最好
而你覺得我在談的是應報嗎?我個人並不覺得
我比較想談論的是,是否能討論出一個共識
什麼樣的程度叫做泯滅人性,什麼樣的罪行嚴重到不該留下最後仁慈(生命)
什麼樣的善惡價值觀更有利於社會
如果討論出來的結果是,不管一個人罪行再怎麼重大,國家也必須保護他的生命
這樣的價值觀有利於整體社會的話,那我也覺得OK
但就我個人觀察的結果,每一次的重大刑案,不過就是在挑戰人民的容忍度
我在說的不是台灣,而是已經廢除死刑的歐洲
對於國家無法處死一個罪大惡極的人,還要給他舒適的生活環境
這事情發生一兩次,民眾或許可以眼不見為淨
但要是再多個幾次,就很難說了
而事實上,已廢除死刑的幾個國家也不是沒有討論是否恢復死刑的聲音出現
: 而是所謂理性的支持死刑者認為的死刑是合理的懲罰 是用什麼角度來看合理?
: 是說死刑的使用對社會利大於弊嗎? 這可以回歸到實證證據分析死刑的社會效果嗎?
: 如果研究證據指出死刑的使用對社會弊大於利 你還認為死刑是合理的懲罰嗎?
但很遺憾的,目前我看過所謂死刑存在弊大於利
除了冤獄以外,沒有可以說服我的地方
而冤獄我想是另外該討論的部分
: 又或者說 死刑是對泯滅人性的罪犯合適的懲罰
: 但是根據腦神經研究指出 左前額葉是控制人去在乎倫理道德的區塊
: 左前額葉被破壞的腦傷患者 即使外表看似正常 也完全失去道德感 完全沒有任何人性掙扎的可能
: 換句話說 左前額葉功能缺損患者完全失去一般道德控制能力 以目前醫學 也沒有任何恢復可能
: 是徹底的泯滅人性的個體 那假設他犯了罪 比如說隨地大小便 但是他還是泯滅人性 無教化可能
: 請問死刑是不是對這個個體合適的刑罰?
: 更進一步說 如果死刑是對於泯滅人性的罪犯合適的懲罰
即使是這樣的人,他們還是可以透過友善的家庭、社會教育環境做個正常人
可以參考這篇報導: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25/300118.htm
基本上我認為人權的觀念大部分是對的
尤其是可以說是有早期預防效果的家庭、社會環境
對於一個人的人格發展非常非常的重要
而有這種大腦的人確實做事情沒有罪惡感
但不代表他無法判斷對錯
只是他們判斷對錯的方式不在於道德感,而是做這件事對自己的利弊
也因此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和制度佔著舉足輕重的地位
所以我才會想要探討,死刑的存在意義對一個社會來說
是否可以是一個相較正面的價值觀?
然後我個人認為用極端的、非共識的舉例來討論無助於釐清問題
隨地大小便不是共識的泯滅人性行為
: 那很多政治犯 比如台獨跟共匪 在 先總統蔣公心中也是十惡不赦 絕無寬宥可能的泯滅人性罪犯
: 所以死刑是對這些泯滅人性的罪犯合適的懲罰嗎?
: 或是如果偉大的蔣公不能決定誰是泯滅人性的罪犯
: 那法律系畢業考上司法官國考 第一份工作就是法官的人是不是更適合來決定誰是泯滅人性的罪犯呢?
: 是什麼人適合決定誰是泯滅人性的罪犯呢?
廢死人士很喜歡拿專制時代的案例討論"現代"
如果現在台灣的司法環境已經可以開始討論死刑存廢了
你認為還會容許蔣介石這種專制者存在嗎?
然後呢,社會價值觀本來就是法官在量刑時會參考的依據之一
所以誰說要法官一個人來決定誰泯滅人性了?
再說,法律的修訂一直都是隨著社會價值觀在變化
所以我才會一再地強調價值觀三個字
因為價值觀本來就是影響社會該如何運作、影響社會制度的核心
: : → skyviviema: 基本上現行制度不可能主動提供讓囚犯生不如死的環境 12/27 00:00
: 我以為陳水扁入獄以後 大家都知道台灣囚犯環境多接近生不如死 不過看來大家有不同結論
你的意思是說假設廢除死刑後所有終身監禁犯的狀況都跟陳水扁一樣嗎?
那該改善的好像是監獄制度喔?
: : → skyviviema: (個人的心理掙扎那是個人的問題,也有人完全無掙扎) 12/27 00:01
: : → skyviviema: 所以我認為光保有罪犯生命這一點 是刑罰裡最後的仁慈 12/27 00:04
: : → skyviviema: 至少親友可以探視這一點 就已經勝過只能每年掃墓 12/27 00:05
: : → skyviviema: 既然是重視生命權的廢死 應該很能理解"留下一條命"的 12/27 00:06
: : → skyviviema: 意義到底有多重大吧? 12/27 00:06
: : → skyviviema: 那麼 當一個人罪行惡劣重大、泯滅人性到讓人覺得不想 12/27 00:14
: : → skyviviema: 給他任何的寬恕與仁慈 那麼只有兩種懲罰適合這種人 12/27 00:19
: : → skyviviema: 1.死 2.生不如死 而從各方面考量,大部分的人也都認同 12/27 00:21
: : → skyviviema: 剝奪生命,完全斷絕此人與社會的連結算是很嚴厲的懲罰 12/27 00:23
: : → skyviviema: 了 而且現在也講求不讓死刑犯在死前有多餘的痛苦 對一 12/27 00:25
: : → skyviviema: 個人來說某種程度上算善終耶 所以我無法認同死刑是一 12/27 00:26
: : → skyviviema: 種暴力 能允許兇殘的罪犯用相對安寧的死法 難道不正已 12/27 00:27
: : → skyviviema: 經區分了有人性的人類對於"剝奪生命"這件事 與不把人 12/27 00:29
: : → skyviviema: 命看做一回事的殘暴兇手 在做法上有根本的不同嗎? 12/27 00:30
: : → skyviviema: 所以在我看來什麼死刑不過是做跟兇手一樣的事 根本是 12/27 00:31
: : → skyviviema: 太簡化的論調 12/27 00:32
: 我不認為對於泯滅人性的罪犯只有死與生不如死兩種選擇
: 第一 生不如死的意思是酷刑虐待罪犯 請問用公權力去虐待罪犯所宣示的意義是什麼?
: 表示人的尊嚴可以因為人的行為而失去 表示容許國家去造成個體的痛苦以維繫法的尊嚴
: 這也就是說人的尊嚴不是天生的 而且低於國家尊嚴 這種價值觀我是無法認同的
所以我不是已經否定了這個方案嗎
因為虐待罪犯對社會來說弊大於利啊
: 第二 法律存在的目的如果是維持社會秩序
: 則單就隔離的效果來說 隔離二十年 終身監禁 跟殺死此人的隔離效果
: 其實對社會秩序的影響也差不多
: 既然效果差不多 為何不是選項? 當然也是合適的選項
因為刑罰在你的觀念裡只重視隔離和矯治
才會一直執著在終身監禁已經達到死刑的效果
但是我認為死,和保有生命,在意義上有著根本的不同
: 另外 台灣現行死刑執行皆為槍斃 我沒有聽過任何風俗會認為槍斃是善終或相對安寧的死法
喔,所以你沒有聽過偏激的支持死刑者嚷著"死刑都太便宜這種人"喔?
: 而如果沒記錯 黑牛黃鴻寓以處刑式手段槍殺被害人 在判決書裡就是描述其行為凶狠殘暴 罪無可逭
: 但其實他模仿的就是行刑的劊子手所做的事情
: 我認為去美化或是刻意假裝劊子手的行為很高尚優雅 絕對不是支持死刑的好理由
你的生命中大概還沒親眼看過有人因為病痛或其他因素,要死不死地有多痛苦
所以你無法理解能夠打麻醉槍決的死法有多溫和
而且很多人不是已經開始在提倡用藥物注射的方式執行死刑嗎?
然後我知道你接下來想說什麼
如果有個犯人的手法是在無痛苦之下殺害他人,是否可以免刑?
假設他殺害對方的理由情有可原好了
但在一個不鼓勵私刑的社會來說,當然不能免刑
更別提如果這犯人是出於私慾剝奪他人性命,跟刑罰根本就是不同水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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