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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k-why ]
討論串[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共 144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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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反問我都覺得很不可思議 不過我還是會耐著性子回覆一下. 你同意只要某工作「差到待不下去」 那就算沒有其他選項也可以辭職. 那這就是我的論點. 死刑就是一個「差到不該保留」的刑罰. 既沒有嚇阻力 也沒有矯治、復歸功能 甚至妨礙司法救濟. 這麼爛的刑罰 我們應該寧願去修法 也應該要廢除這種爛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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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不執行死刑 也沒有實施終身監禁. 如果你能接受美國的論文結論 那我們都可以繼續談 這樣很好. 最基本的問題就是那些論文沒有說「執行死刑後犯罪率上升」 而是「不相關」. 以下這是假設檢定的基本常識了. 還需要我來重複講嗎? 這些論文的命題是「死刑嚇阻力」的有無. 假設死刑有嚇阻力 則應該會在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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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把握找到更好或至少一樣的工作 你為什要換工作?. 除非現在的工作已經差到倦怠到讓你待不下去 寧願沒錢沒工作也要辭掉. 有嗎?你論證了嗎?多數人的反應是現在還[B不需要改喔. 你這論調和之前提的網頁 算出一堆死刑的成本卻沒有算無期的有什兩樣?. 我算出死刑的成本1億 意義是零 因為對照組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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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過啊,美國有廢死州,台灣有不執行時期。. 這段時間當然有只實施終身監禁的案例。. 你所舉的論文說:"執行死刑之後犯罪率會上升"。. 按照你所提出論文同樣的統計方法,是否會得到"地上濕了之後雨量會一直增加"的結論?所以如果屏蔽了地上濕這個現象,是否就可以抑制下雨的發生?. 既然如你下文所說:你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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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 我記得我上次述明我自己立場後 馬上被你指責說請注意不要只由自己立場看事情. 我可以跟你保證我的核心立場並不會搖擺. 但是我不相信我一再陳述這件事情對你有任何幫助. 不用管一堆不一堆啊 就講法官就好. 如果法官認為被告證據不足不該死 家屬會不爽嗎?. 家屬就是無論被告的犯人是不是真兇 有沒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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