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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k-why ]
討論串[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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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循其本...整串討論就好像,. 你明知對方不相信神存在(法理),你不先說服他相信神,. 卻論證「因為神存在,神要我們怎樣(國家無權殺人),所以我們應該怎樣(廢死)」。我已經提醒你,對方有自己的價值觀且有充分理由不認為神存在,. 你如果想要加強論證基礎,應該先反駁神不存在的論點不恰當、有瑕疵,.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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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同意啊 對方有自己的價值觀而且充分理由不同意法理. 我完全沒有不同意啊. 而且我早就說過. 我認為支持死刑者認同應報 並以此作為價值觀 我完全認同. 如你所言 如果有人有各自的神 我並沒有要改變誰的信仰. 如果就是應報價值觀的人. 我沒有試圖要讓應報的人放棄應報說. 我這長長的討論串面對的都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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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覺得你的「講 n遍了」 是一種你自己腦海裡的幻覺. 不過因為你講到這個是我的核心立場 所以我回顧整個討論串. 當我提到司法體系有誤判 所以實務上不應該以死刑剝奪被告司法救濟的機會. 我印象中閣下與nidor的回應是:. 1.司法很爛 所以司法救濟也很爛 不需要存在司法救濟. 2.兇手不應該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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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天賦人權論最先戳爆的是nidor 沒看到什麼有料回應. 反要人證明天賦人權是錯的 和要人反證大法官釋憲比例原則是錯的一樣. 然後拿國家契約論來背書 裡頭的矛盾點又繼續被戳爆. 仍然沒看到什麼有力的論述 勸你還是別玩了. 沒嚇阻性根本是隨便扯一個死刑交換比 其它因素都沒在論證. 無期徒刑的成本你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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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賦人權的論述我繼續告訴你也無妨. 我的論點是在自然狀態下. 人們讓渡部份的自由與財產權給國家行使保護完全自由與財產的公權力法理. 而生命權不屬於人可自由讓渡的權利 故國家沒有剝奪生命權的法理. nidor的攻擊點是盧梭在民約論的文本裡支持死刑 所以他說天賦人權支持死刑. 我早就反駁說盧梭本人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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