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廢除死刑本來是可以慢慢來的事情
修法 設定替代方案 本來就都會有很大的阻力
好不容易從陳定南呼籲推動 施茂林起就不執行的死刑
現在卻弄得沸沸洋洋
好像不殺就對不起被害者 不殺死囚國家就要滅亡一樣
我以前會參加辯論 辯論賽中常見的題目就是是否贊成廢除死刑
我就是那種絕對無法站在死刑派 一定會想盡辦法站到廢死派的那種
因為我由衷的認為死刑是毫無意義的刑罰 早該廢除
根本就是不應該在文明社會裡還殘留的原始陋習
然而必須承認 台灣社會的大多數人是贊同死刑而反對廢死的
即使是最贊同廢死的民調也必須有前提就是要以終身監禁來取代死刑
其實長年以來我一直都很疑惑
為什麼沒有被關過、沒有被犯罪者傷害過的一般社會大眾會認為死刑是好的?
今天很多人會輕易的說 「等你家人被死刑犯如何如何時 再來說你怎樣...」
然而根據台灣故意殺人的犯罪率來講 十萬人約 4~7 件頂多
就算每個被害者都有不重複的幾百個親戚朋友
你剛好是被害者家屬的比率大概也不會超過2%
可是好像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是被害者家屬
都可以出來說等你家人怎樣你再來說
這表示說所謂贊成死刑者的觀點非常普遍通俗一點也不深奧
也就是認為
「犯罪就是做錯事 做錯事就要罰 殺人要償命 處罰就對了 不罰就沒天理」
今天贊成死刑者說的其他任何理由
無論是什麼成本分析也好 犯罪率也好 任何實證的研究都可以
我認為都不是一般大眾真正支持死刑的理由
因為一般大眾一點都不關心監獄的成本效益分析 不關心台灣犯罪率
完全不在乎任何實證研究 一概認為那都是專家的事情跟一般民眾無關
所以真正會在一般民眾中產生巨大影響力的
當然還是普遍的應報觀念
犯罪就是做錯事 做錯事就是要罰 殺人就是要償命
而事實上是誰犯罪?怎樣犯罪?控罪的程序甚至是受害者家屬該怎麼照顧?
老實說一般大眾一點興趣也沒有
殺了兇手 受害者家屬仍然沒有人會去安慰他們
沒有民事賠償、國家賠償、心理輔導 只能自己安慰自己兇手死了 天理昭彰
(反正也還有一群不是受害者家屬的鄉民也跑來湊熱鬧說 要殺要殺 天理昭彰)
然而殺死真兇昭彰了什麼天理? 保護了什麼受害者家屬?
其實什麼也沒有
真的只有依靠被害者家屬心中強烈的 應報 的執念來相信犯罪者已付出代價
我國的刑法、刑事訴訟法完全沒有犯罪被害者的照顧、保護的措施
犯罪被害者必須要透過民事求償才能夠在財務上得到侵權賠償
如果沒有這個 就什麼也沒有
不論被害人是不是家庭經濟支柱 也沒有辦法
當然在被害者家屬除了安慰自己國法會將真兇伏法外 別無可期待之下
廢除死刑就是連這點都要撤除 這會讓被害者家屬難以接受 這是很合理的
但是根本的問題是我國的刑法根本就沒有要照顧犯罪被害者的制度
維持國家秩序的刑法並不是從應報理論出發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制度
犯罪的受害者及家屬在刑事訴訟中 幾乎可以說是不被考慮的一群
我認為這才是所謂「被害者家屬心情」的根本問題
而不是執不執行死刑 廢不廢除死刑的問題
※ 引述《Oikeiosis (怎麼啦)》之銘言:
: 已經很久沒有討論死刑問題了 也許最近有流行的新論點也不一定
: 不過還記得以前提到反死刑
: 常見的論點應該就是國家是由社會契約論所構成的
: 人民讓渡一部分財產自由(稅)一部分生命自由(役)
: 換取國家對整體財產生命自由的保障
: 而由於這個契約論的核心就是其人自由意志才能成立契約
: 契約的一方當然不可以讓渡自己的生命給國家 否則此契約無從成立
: 也就是說國家本來就無法從任何契約中取得剝奪契約相對人生命的權力
: 所以如果國家是根據社會契約論的精神建立的 則這個國家就沒有實施生命刑的權力
: 用比較實體的說法就是
: 國家是憲法建立的 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力 法律只能限制不能剝奪
: 法律根本就沒有剝奪憲法保障人民基本生存權的權限 故也不能有生命刑的存在
: (不過法學界應該也承認政治高於法律
: 所以只要有政治力支持死刑 則法律本身並不高於政治力)
: 其次常見的論點就是 司法誤判問題
: 很多人都會提到死刑很難判 一定是罪大惡極才會被判死刑
: 但是事實上國內的檢查體系跟司法系統都長期高負荷
: 隨便一個檢查官法官 一個月處理個幾百件案子都有(菜的多分點 老的減一點)
: 每個人積案都是用幾個月幾個月來算的
: 除了特偵組之外 哪有檢察官可以不眠不休搞一個案子就沒別的事的?
: 而警察努力辦案、檢察官起訴、法官審判當然都是很辛苦
: 但是我們卻可以從蘇建和案中看到 國內辦案上對於證據蒐集、保存上
: 確實是有非常粗糙的部份
: 當這些非常粗糙的控罪以至於被告被判死刑之後
: 國家就根據這些粗糙的控罪殺了這些人
: 這本來就是很可怕的事
: 人又不是神 司法機構也不是神 法官更不是神
: 真相到底如何是不可知的(只能盡力求真)
: 而在真相不確知的情況下 硬要法官決定剝奪別人的性命
: 這負擔也太沈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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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在ask-why自己寫的收一收
http://askoikeiosis.blogspot.com/
就不用等板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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