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奢侈稅慘案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帥過頭)時間13年前 (2013/04/04 09:42), 編輯推噓13(1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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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罰到誰 1.不懂的人,2.不在乎的人,3.不得已的人 你是第一種人 奢侈稅是中華民國近29年來唯一的加稅,經立法院通過的法條 奢侈稅違背的法律的幾個原則 1.不追溯既往,奢侈稅理當不罰到立法之前買到的房子,如你之例 如登山不帶雨衣罰1000元,理當不追溯,若要追溯前兩年,被罰的人 很不情愿 2.於人民有利 這法條把人民全部當成投資客來預防,此法立法之精神可議,當時之社會 氣氛,每一個人全是正義使者。 當時的解釋擴大了,如你這例子,開始往後算,不是買來的簽約日,而是 送到地政的時間。結束時間往前算,是賣出去的簽約日,所以,不是兩年, 而是,兩年又十天左右。 你的仲介及代書大意了,算成兩年,也可以說不專業,往後十天約就沒有事了。 對人有利的算法是,簽約當對簽約日,或地政日期對地政日期才對; 這有一點是設洞給不知情的人去跳。 我接過這種電話很多了,我知道的是,投資客不知到的人很少,也不會死 絕大部份是自住不知情的人,更有人完全不知道有奢侈稅的法條,你能相信嗎 我相信,因為,就有人完全不知道而繳奢侈稅 奢侈稅對我有利,我贊成奢侈稅。 有請正義的人士,當你賺到名聲時,記住,也有痛恨你的人,也有人被你害的很慘 如原PO ※ 引述《vlee (932989726)》之銘言: : (以下轉貼自 01居家板) : pcm7040 求救......賣名上唯一的房子竟收到奢侈稅單還要再罰50% : 2013-04-03 14:31 #1 : 98年12月買高雄市邊界的房子給娘家單身的媽媽住,二房358萬, : 因我們不是富裕人家,貸款沉重, : 所以在兩年後的100年12月托瑞隆路及永豐路口的永慶房屋(現在換招牌)賣330萬並 : 付6%的仲介費. : 現在國稅局要我繳奢侈稅33萬,還要付罰金50%計16萬5,總計49萬5千元...... : 我每天都全身癱軟,不知道怎麼辦?????我的求救是: : 1.罰金50%政府在沒通知沒警告的情形下直接罰,完全沒給補報稅的機會, : 賣屋二年後突然叫我繳奢侈稅並直接罰款50%, : 這個可以找議員或誰申訴,請國稅局要有通知及補報的機會, : 不要再讓其它的平民老百姓癱軟? : 2.國稅局課稅理由是,配偶名下有房,但我們國家不是夫妻財產分開的嗎? : 先生名下雖有一房但不是我在住,國稅局小姐說這是明文公開法律,是我自己沒看清楚! : 那我是不是也要去背六法全書?希望政府可以多宣導,在這裡提醒大家要留意這一條法則. : 3.98年12月2日跟建商簽約買屋,100年12月3日跟仲介簽約賣屋, : 仲介跟代書都跟我大聲說絕不會被課奢侈稅,我竟然無知沒看奢侈稅內容相信專業, : 結果國稅局說起算日是都過戶後的權狀上日期為基準, : 但仲介保證時我沒錄音,現在可以要求返還6%服務費嗎? : 4.在這裡再跟大家分享一個慘痛的仲介經驗, : 我和仲介簽約時有明訂賣不到310萬不能收仲介費, : 結果仲介竟說反正我只要310萬,多賣的20萬是它們的, : 並吃著檳榔很江湖的要我簽收6%的變更合約書! : 所以大家記得仲介費的上下限都要明寫加進合約裡. : 49萬5仟的稅,等於我要月領4萬以上,不吃不喝小孩不上學的一年薪水..... : 想到真的很無助..... : ---------分隔線-------- : 不了解法令的小老百姓最倒霉 : 300多萬還賠錢賣 奢侈了嗎?? : 法條該改了...就怕張大帥唱反調 : 看來這種案子會越來越常爆出來 -- ▃▂ 林背 ┌─┐ ▁ ▁跟我這樣買 - -   的 ▃▃▁▅◢ \ │┌┤ 出生前→◥\ 就對了 \      ▃▃▎▎ ▌ ┐┌──┐ 出生後→ ▼▄▃ ▄▄ / │┌┐│ ▁▂▎◢ ▅▅▅ └-┴└┘┴ ▼ ◢▃▃ ◣▂ http://0rz.tw/u7mT5 豆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147.2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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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回想起來當初被教奢侈稅課徵多少多少有點成效真的很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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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內買賣的確不是常態 但畢竟是正當權力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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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其他證據為何能僅以短期買賣為由 認定權利行使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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逕與課徵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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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裡有人回應台灣是沒有稅賦人權的 著實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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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竟然可以沒有證據 單憑短期買賣就說人民是炒房要課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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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way 大家玩開心點 反正課不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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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對你有利?? 沒沒人在市場了 對你有利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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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短期房仲倒楣,長期民眾倒楣,莊家政府大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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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沒看過有增稅法案這麼民情高漲的通過,真的酸民都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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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衛兵,隻要鬥倒地主,自己一起倒楣也在所不惜,不過也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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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知吧,加稅可以打壓房價,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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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出來時我就說 半調子打房只會助漲 還被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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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沒甚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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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o 我剛買一組jamo的五聲道音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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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的人早就破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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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奢侈稅 你我都推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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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算不當律師 人人都應該讀一讀生活會遇到的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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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房產的投資客大多會讀相關法條 股民有多少讀過證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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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噓"人人都應該讀一讀生活會遇到的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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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市每個人家裡有電腦 有網路 有一堆資源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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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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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種東西叫做圖書館... 以前法律人沒網路怎辦?念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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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大你很大概很難想像,有些族群的人真的不懂也不知道運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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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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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唸過証交,總聽過內線交易。事主也知道奢侈稅,也會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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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不問,一箱情願信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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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大說的是 其實我以前也不懂 現在覺得懂法律越來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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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社會上不是人人都有唸過大學,廣設大學也是近10餘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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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社會低階層低學歷,但手上可能有一兩間房是打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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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不用大學學歷才能進去啦 XD 其實這是人民法學知識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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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也沒有注意房地產相關資訊,這樣的人就常被所謂的法律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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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大我不是跟你辯解圖書館的事,我是想要你明白,有很多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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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不懂 甚至也不明白有所謂資訊可以查 可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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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每人都會修車,但車有問題,總該知可去車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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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有此稅,自己不懂,不多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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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原PO就是問到了8萬1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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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時也多上網問一下,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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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大沒懂我意思 有些人是不碰網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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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錯 我是說本件的事主,都知道上 mobile01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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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很多正義人士這時又出來說可憐了 那到底那各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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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例明明有找仲介,明顯就是仲介的錯,收錢不用服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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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般民眾什麼都懂,就不用找代書和仲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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