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奢侈稅慘案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shhsu)時間13年前 (2013/04/04 12:36),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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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386036 (骷髏怪)》之銘言: : 基本上奢侈稅現在連國稅局都還沒很搞得清楚狀況 : 打去問有的不管你什麼原因,就跟你說要繳..... : 也有跟你說你就過戶就知道要不要繳了...... : 如果是代書打去找認識的問,有時說要有時說不用,狀況外... 其他引文恕刪。 財政部網站(http://www.mof.gov.tw/)左邊有個《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專區的連結,裡面有個附件是「特種銷售稅答客問-不動產(房屋、土地)篇」 ,其中第82題轉錄如下: 82.「持有期間」,要怎麼計算? 答:從不動產完成登記之日起計算至銷售契約訂定之日止。例如取得不動產 於100年1月1日辦竣不動產登記,100年12月31日訂定銷售契約出售該不 動產,持有期間為1年。 其他還有不少問答,板友有需要可以查閱。 ※ 編輯: shhsu 來自: 59.104.122.244 (04/04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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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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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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