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徵才還是要慎選譯者--不推譯者pichio
看板translator (翻譯接案)作者pichio (SOHO英文口/筆譯)時間12年前 (2012/10/24 18:59)推噓13(13推 0噓 30→)留言43則, 16人參與討論串2/5 (看更多)
在此平述內容始末,本人持續誠意溝通,道歉,完稿,無償
附上在爭議過後誠心誠意耐心跟案主張先生溝通尋求補救/償的信件全部內文
至於張先生信件內容部份,為不觸犯版規不公佈,僅簡單陳述。
造成對方的傷害我很誠心道歉!
高估產能是我錯,沒預留時間應變突發狀況也絕對是我錯,
從頭到尾積極面對,溝通,虛心檢討。
============= [前言]==============
- 原酬勞:NT$12,000元 (全文約一萬五千字中文字,英譯中)
- 我的完稿內容:99%(註1)
- 交稿與否:是 (ps.延遲交稿)
- 工作時數:34小時左右
- 我收到的酬勞: 0
============= [始末] ==============
我承接了張先生先委託友人gohiromi在版上徵文
10/10 gohiromi □ [筆譯] (已截止,謝謝)公司網頁英翻中
10.18 deadline以前的陳述以及deadline當天的溝通,基本上沒有錯。
所以從案主說我"失聯"後開始說明。
首先基於負責態度,在我跟張先生連絡後,立即認錯道歉
不管再怎樣合理理由,deadline前沒完成,造成對方傷害就是錯
這真是我的錯。我確實在deadline當天連絡完後就失聯一天。
連續兩個月超過60hr的周工作量,還有學校事情,讓我終於累倒超過20hr無法起床。
當週每天平均只睡兩小時的情況讓我要就醫了。
等到之後能上網,看到張先生在我失聯滿一天的當天下午連寄三封信。
我立刻承認錯誤,提出補償/救誠意。
==========[我的第一封信]==============
(台灣時間2012年10月21日上午2:56發出)
Tina Lu <lovepichio@gmail.com> 於 2012年10月20日下午1:56 寫道(註:美中時間):
對不起我病倒了! 睡倒一整天
給您看我完成的部份, 我確實有做的
我很有誠意要向您道歉
這部份如果您想找其他人接替,
我當作是免費奉送,
畢竟是我沒有完成, 工作20小時無償也不能補貼您的損失
我有誠意繼續做完,
再收到您的來信之前我會繼續做
如果您真的不需要我的作業, 我會停止
所作所為只是希望能減損您的損失
我重視自己的信譽, 我重視給顧客的承諾
千錯萬錯都是我自己的錯
我會打電話給您!
(註:當時週末,我只有張先生公司電話,所以要等到台灣時間週一才能打電話。)
=============[我的第二封信]================
於第一封信後七小時後補上(台灣時間2012年10月21日上午8:29發出)
Tina Lu <lovepichio@gmail.com> 於 2012年10月20日下午9:29 寫道:
Dear Jeremy,
附上我目前完成的進度給您參考. 請參考附件
我會繼續補齊所有內容.
不論如何我會負責把事情做完, 將對您造成的傷害降到最低.
我不是個不負責任的人
雖說透過網路聯繫,
但是我不會就這樣消失不管事, 這不是我的作風.
懇請得到您的諒解.
Thanks,
Tina
=========收到張先生在爭議過後第一次回應============
(台灣時間2012/10/21 8:24 PM)
案方張先生一樣生氣
直說我是看到他說已經發出通告告發版主的信我才回應的
並說要上PTT板上還有網上其他地方的翻譯blog/form投訴我的"惡行"
========[我的第三封信]=================
(台灣時間2012年10月21日下午11:02發出)
Tina Lu <lovepichio@gmail.com> 於 2012年10月21日上午10:02 寫道:
我可以打電話給您嗎?
只有您公司的電話
我確實是病倒了
我不會用"欺騙"來博取同情
附件事我昨天回您信後, 繼續做超過14小時的內容附上給您參考
剩下10欄位左右
----------
(註1: 我是很希望可以藉由補救來表示我的誠意。
剩下Excel檔案10欄位還未翻完的情況下,不幸我14小時工作後體力不支睡著了。
=======[我的第四封信]=====================
繼續展示我的誠意。(台灣時間2012年10月22日上午12:20發出)
Tina Lu <lovepichio@gmail.com> 於 2012年10月21日上午11:20 寫道:
Jeremy,
我錯在工作太多的情況下還貿然接您的case造成未然如期完成
除了造成您的損失, 也讓我自己賠上信譽,
也讓我自己馬不停蹄的工作陪上健康
我很抱歉這是我的錯.
在我昨天回信後, 不管您是否已經發包給別人
我就一直趕工完成, 用實際行動證明我不是食言的人
您說您發包給其他人做, 或許您不需要我完成至95%內容
我還是傳給您參考
我的實際情況您不會感興趣, 也不會一直搬出來博得同情
"生病"這一詞不須要像是小學生在睡過頭後隨便搬出來跟老師報告的藉口
我確實是因為我過多的工作量以及學校事情兩頭燒而負荷不了病倒
您後來寫很多次的信也是我在昨天回信給您以前才一次看到
我說生病一詞不是要博得您的同情 但是這的確是我的情況
但我很清楚這是我自己調配不好所造成的情況,
所以我事後不管我自己情況如何, 還是硬連續做14hr給您所看到的內容
我向您道歉, 也很有誠意想要為您做點事情,
了解您很氣很急, 除了讓您情緒發洩生氣讓您罵以外
還是會比較希望知道我可以為您做任何事來補救嗎?
Tina
========週一到。我的第一通電話]==========
(台灣時間週一10.22約中午前,我直接打公司電話給案方張先生。
可預期張先生可能的反應,但是自認除了email,我ㄧ定要電話溝通表現誠意。)
我ㄧ開始表明身分後立刻就說抱歉。
提及若非我在美國而是在台灣則一定登門拜訪道歉。
不管他接不接受,我認為該做我還是要做。並附上稿件。
張先生說: 你寄文件過來我根本不在乎。我根本沒看。
然後說他忙,冷不防掛了電話。
==========[總結]============
我表現誠意。道歉。
從頭到尾的說明並不是要努力"合理化"個人delay過失
對於造成案方張先生的損失非常抱歉,
我持續的溝通過程,承認處理沒有盡善盡美
並沒有認為張先生在我持續釋出善意後就"一定"要接受我道歉
但是我認為持續善意的溝通是很重要的。
我會改進檢討繼續努力!
譯者 Tina L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6.114.237.138
推
10/24 19:07, , 1F
10/24 19:07, 1F
→
10/24 19:07, , 2F
10/24 19:07, 2F
→
10/24 20:06, , 3F
10/24 20:06, 3F
推
10/24 20:51, , 4F
10/24 20:51, 4F
→
10/24 20:52, , 5F
10/24 20:52, 5F
推
10/24 20:55, , 6F
10/24 20:55, 6F
→
10/24 20:55, , 7F
10/24 20:55, 7F
→
10/24 20:56, , 8F
10/24 20:56, 8F
→
10/24 21:06, , 9F
10/24 21:06, 9F
→
10/24 21:24, , 10F
10/24 21:24, 10F
推
10/24 21:24, , 11F
10/24 21:24, 11F
→
10/24 21:25, , 12F
10/24 21:25, 12F
→
10/24 21:25, , 13F
10/24 21:25, 13F
推
10/24 21:27, , 14F
10/24 21:27, 14F
推
10/24 21:44, , 15F
10/24 21:44, 15F
→
10/24 21:46, , 16F
10/24 21:46, 16F
→
10/24 21:47, , 17F
10/24 21:47, 17F
推
10/24 22:03, , 18F
10/24 22:03, 18F
推
10/24 22:06, , 19F
10/24 22:06, 19F
推
10/24 22:17, , 20F
10/24 22:17, 20F
→
10/24 22:18, , 21F
10/24 22:18, 21F
→
10/24 22:27, , 22F
10/24 22:27, 22F
→
10/24 22:27, , 23F
10/24 22:27, 23F
→
10/24 22:34, , 24F
10/24 22:34, 24F
→
10/24 22:48, , 25F
10/24 22:48, 25F
→
10/24 22:48, , 26F
10/24 22:48, 26F
→
10/25 01:19, , 27F
10/25 01:19, 27F
※ 編輯: pichio 來自: 216.114.237.138 (10/25 09:22)
→
10/25 13:07, , 28F
10/25 13:07, 28F
→
10/25 13:08, , 29F
10/25 13:08, 29F
→
10/25 20:29, , 30F
10/25 20:29, 30F
→
10/25 20:30, , 31F
10/25 20:30, 31F
→
10/25 20:31, , 32F
10/25 20:31, 32F
→
10/25 20:31, , 33F
10/25 20:31, 33F
→
10/25 20:34, , 34F
10/25 20:34, 34F
→
10/25 20:35, , 35F
10/25 20:35, 35F
推
10/30 13:50, , 36F
10/30 13:50, 36F
→
10/30 13:50, , 37F
10/30 13:50, 37F
→
10/30 13:51, , 38F
10/30 13:51, 38F
→
10/30 13:52, , 39F
10/30 13:52, 39F
→
10/30 13:52, , 40F
10/30 13:52, 40F
推
11/01 13:35, , 41F
11/01 13:35, 41F
推
11/06 11:42, , 42F
11/06 11:42, 42F
推
12/29 16:39, , 43F
12/29 16:39, 4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5 篇):
translator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