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徵才還是要慎選譯者--不推譯者pichio

看板translator (翻譯接案)作者 (SOHO英文口/筆譯)時間12年前 (2012/10/24 18:59), 編輯推噓13(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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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平述內容始末,本人持續誠意溝通,道歉,完稿,無償 附上在爭議過後誠心誠意耐心跟案主張先生溝通尋求補救/償的信件全部內文 至於張先生信件內容部份,為不觸犯版規不公佈,僅簡單陳述。 造成對方的傷害我很誠心道歉! 高估產能是我錯,沒預留時間應變突發狀況也絕對是我錯, 從頭到尾積極面對,溝通,虛心檢討。 ============= [前言]============== - 原酬勞:NT$12,000元 (全文約一萬五千字中文字,英譯中) - 我的完稿內容:99%(註1) - 交稿與否:是 (ps.延遲交稿) - 工作時數:34小時左右 - 我收到的酬勞: 0 ============= [始末] ============== 我承接了張先生先委託友人gohiromi在版上徵文 10/10 gohiromi □ [筆譯] (已截止,謝謝)公司網頁英翻中 10.18 deadline以前的陳述以及deadline當天的溝通,基本上沒有錯。 所以從案主說我"失聯"後開始說明。 首先基於負責態度,在我跟張先生連絡後,立即認錯道歉 不管再怎樣合理理由,deadline前沒完成,造成對方傷害就是錯 這真是我的錯。我確實在deadline當天連絡完後就失聯一天。 連續兩個月超過60hr的周工作量,還有學校事情,讓我終於累倒超過20hr無法起床。 當週每天平均只睡兩小時的情況讓我要就醫了。 等到之後能上網,看到張先生在我失聯滿一天的當天下午連寄三封信。 我立刻承認錯誤,提出補償/救誠意。 ==========[我的第一封信]============== (台灣時間2012年10月21日上午2:56發出) Tina Lu <lovepichio@gmail.com> 於 2012年10月20日下午1:56 寫道(註:美中時間): 對不起我病倒了! 睡倒一整天 給您看我完成的部份, 我確實有做的 我很有誠意要向您道歉 這部份如果您想找其他人接替, 我當作是免費奉送, 畢竟是我沒有完成, 工作20小時無償也不能補貼您的損失 我有誠意繼續做完, 再收到您的來信之前我會繼續做 如果您真的不需要我的作業, 我會停止 所作所為只是希望能減損您的損失 我重視自己的信譽, 我重視給顧客的承諾 千錯萬錯都是我自己的錯 我會打電話給您! (註:當時週末,我只有張先生公司電話,所以要等到台灣時間週一才能打電話。) =============[我的第二封信]================ 於第一封信後七小時後補上(台灣時間2012年10月21日上午8:29發出) Tina Lu <lovepichio@gmail.com> 於 2012年10月20日下午9:29 寫道: Dear Jeremy, 附上我目前完成的進度給您參考. 請參考附件 我會繼續補齊所有內容. 不論如何我會負責把事情做完, 將對您造成的傷害降到最低. 我不是個不負責任的人 雖說透過網路聯繫, 但是我不會就這樣消失不管事, 這不是我的作風. 懇請得到您的諒解. Thanks, Tina =========收到張先生在爭議過後第一次回應============ (台灣時間2012/10/21 8:24 PM) 案方張先生一樣生氣 直說我是看到他說已經發出通告告發版主的信我才回應的 並說要上PTT板上還有網上其他地方的翻譯blog/form投訴我的"惡行" ========[我的第三封信]================= (台灣時間2012年10月21日下午11:02發出) Tina Lu <lovepichio@gmail.com> 於 2012年10月21日上午10:02 寫道: 我可以打電話給您嗎? 只有您公司的電話 我確實是病倒了 我不會用"欺騙"來博取同情 附件事我昨天回您信後, 繼續做超過14小時的內容附上給您參考 剩下10欄位左右 ---------- (註1: 我是很希望可以藉由補救來表示我的誠意。 剩下Excel檔案10欄位還未翻完的情況下,不幸我14小時工作後體力不支睡著了。 =======[我的第四封信]===================== 繼續展示我的誠意。(台灣時間2012年10月22日上午12:20發出) Tina Lu <lovepichio@gmail.com> 於 2012年10月21日上午11:20 寫道: Jeremy, 我錯在工作太多的情況下還貿然接您的case造成未然如期完成 除了造成您的損失, 也讓我自己賠上信譽, 也讓我自己馬不停蹄的工作陪上健康 我很抱歉這是我的錯. 在我昨天回信後, 不管您是否已經發包給別人 我就一直趕工完成, 用實際行動證明我不是食言的人 您說您發包給其他人做, 或許您不需要我完成至95%內容 我還是傳給您參考 我的實際情況您不會感興趣, 也不會一直搬出來博得同情 "生病"這一詞不須要像是小學生在睡過頭後隨便搬出來跟老師報告的藉口 我確實是因為我過多的工作量以及學校事情兩頭燒而負荷不了病倒 您後來寫很多次的信也是我在昨天回信給您以前才一次看到 我說生病一詞不是要博得您的同情 但是這的確是我的情況 但我很清楚這是我自己調配不好所造成的情況, 所以我事後不管我自己情況如何, 還是硬連續做14hr給您所看到的內容 我向您道歉, 也很有誠意想要為您做點事情, 了解您很氣很急, 除了讓您情緒發洩生氣讓您罵以外 還是會比較希望知道我可以為您做任何事來補救嗎? Tina ========週一到。我的第一通電話]========== (台灣時間週一10.22約中午前,我直接打公司電話給案方張先生。 可預期張先生可能的反應,但是自認除了email,我ㄧ定要電話溝通表現誠意。) 我ㄧ開始表明身分後立刻就說抱歉。 提及若非我在美國而是在台灣則一定登門拜訪道歉。 不管他接不接受,我認為該做我還是要做。並附上稿件。 張先生說: 你寄文件過來我根本不在乎。我根本沒看。 然後說他忙,冷不防掛了電話。 ==========[總結]============ 我表現誠意。道歉。 從頭到尾的說明並不是要努力"合理化"個人delay過失 對於造成案方張先生的損失非常抱歉, 我持續的溝通過程,承認處理沒有盡善盡美 並沒有認為張先生在我持續釋出善意後就"一定"要接受我道歉 但是我認為持續善意的溝通是很重要的。 我會改進檢討繼續努力! 譯者 Tina L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6.114.237.138

10/24 19:07, , 1F
Tina 其實還蠻熱心專業的,我想人難免都會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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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需要用漫罵來這樣對待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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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希望Tina不要因此被擊倒!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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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遲交是錯,但她連續發的Email中連連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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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是願意面對現實負起責任,可能有點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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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可以給她一個認錯改進的機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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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準時交稿...已經造成案主很大的困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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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的一堆解釋旁人看來已是無謂的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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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1:06, , 9F
deadline當天失聯..是要叫業主該如何自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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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1:24, , 10F
譯者認錯負責固然很好,但也得考量業主是否有義務多花時間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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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她第一時間願意與案主談以無償並交稿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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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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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可以加點分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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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下願意負責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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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沒有辦法在deadline交稿,再多的道歉又能彌補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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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在乎自己的信用,有想過對方因你失去信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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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她一毛錢都沒領到 還做了白工 算是給她的教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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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在deadline交稿, 再解釋一堆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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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2:06, , 19F
無法如期交稿 就算前面做再多都沒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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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出在溝通 10~18日這段時間都沒有討論進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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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Deadline造成的損害 可大可小 跟翻不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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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是使用者玩遊戲 看到爛翻譯 罵個幾句話 也有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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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操作手冊翻錯 造成爆炸 人命損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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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 我覺得這是高估了自己的產能加上溝通不良導致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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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2:48, , 25F
案主選她的原因或許就在自我介紹那堆洋洋灑灑的履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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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願意無償交稿 已經很有誠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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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1:19, , 27F
既然知道自己連續兩個月都高工作量 接這案的風險就要自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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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ichio 來自: 216.114.237.138 (10/25 09:22)

10/25 13:07, , 28F
自由譯者這份工作包括「時間管理」。自己忙不過來,還要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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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真的要負完全的責任。如果會延遲至少要一兩天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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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的無償交付對於案主在商業時限上已經是一點意義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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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了。如果因為一份翻譯不正確、或是簽約需要交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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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的文件因此造成案主的損失,有時已經不是無償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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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對不起、我很抱歉、真的是很抱歉等可以彌補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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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太多想講的了,但是就此停止好了。希望接案方可以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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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0:35, , 35F
這次的經驗牢記起來吧ˊ_>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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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3:50, , 36F
明知是急件,自己工作量又多,為什麼還要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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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3:50, , 37F
我完全不覺得這樣叫負責!deadline當天失聯,通常發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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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3:51, , 38F
人也是公司小咖,你有想過你會害對方遭到多大的懲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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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3:52, , 39F
另外原文提到google翻譯、用語剪貼的部分又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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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3:52, , 40F
(抱歉有點激動,因為之前也被幾乎一模一樣的狀況害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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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3:35, , 41F
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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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1:42, , 42F
在商言商,自己的苦衷不該拖累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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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6:39, , 43F
遲交就零分了 說再多都沒用
12/29 16:39, 43F
文章代碼(AID): #1GXyeRJB (translator)
文章代碼(AID): #1GXyeRJB (transl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