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 引述《size (金色曙光)》之銘言:
: 馬英九最強調'依法行政' 但他提名的法務部長卻不遵守 = 瀆職
就這點來講,法律並沒有規定司法行政機關一定要執行死
刑,所以也就沒有所謂未依法行政的這回事。
BTW,馬英九的專長是國際法,所以他講什麼依法行政的聽
聽就好。
: 而主張的理由如下:
: 1.死刑是最殘忍的刑罰 故應廢除
: 我以為死刑算是最有尊嚴的刑罰 行刑前會讓你吃飽
: 然後在要害部位開1,2槍就上路了 痛苦程度其實不大
: 和古時的斬首一樣 斬首絕對比凌遲等虐待刑慈悲很多
: 一個人慢性病拖10年20年 會比一口氣歸天還要好嗎?
: 受刑人的心態是寧願關幾十年老死也不想死刑 是這樣嗎?
我認為這邊講的殘忍並非指對受刑人而言,而是單就剝奪
人性命這件事,比較起其他刑度而言是最為殘忍的。簡單的講
就是殺人是最殘忍的一件事。
: 2.死刑在統計上對降低犯罪率沒有幫助 故無存在必要
: 我以為死刑不算亂世用重典裡的一環 虐待刑才是
: 因為死刑不公開 執行了也沒人知道 新聞也不報故沒什社會衝擊性
: 通常只有被害人或人權團體會關心 它只是實現'永久隔離'的目的
: 免除出來[例因減刑或赦免]或脫逃又犯案的風險 且不須浪費監獄空間及納稅錢
: 勘稱一勞永逸之手段 不然自由刑就有降低犯罪率的效果嗎?
: 很多人在社會上混得不好故意進去關吃免錢牢飯 那是不是自由刑也該廢了?
他講這點是為了反駁經常出現支持死刑的言論中提到的死
刑廢除後,對犯案人的阻嚇效果降低,會增加犯罪率。
我覺得這個還好笑的,反對死刑的人通常不會拿犯罪率這
點做主要的論點,畢竟兩者之間的因果關係很不明確,而且邏
輯上來說,不能減少犯罪率也不代表應該被廢除。不過偏偏一
部分反對廢除死刑的人就會拿犯罪率做為其論點,而支持廢死
的人就會拿統計數據出來反駁,然後另外一些反對的人就會說
不能減少犯罪率又不能代表什麼。結果就是變成打混仗。
其實關於死刑的很多問題之間都是環環相扣,有些論點單
一看起來沒什麼說服力,但是卻又是在另一個論點中不可缺少
的理由,偏偏大家又習慣就單一資訊去做討論,也難怪死刑問
題經常在戰,可是內容總是差不多,了無新意。
: 3.要寬恕與原諒 願為受刑人下地獄
: 我以為要講寬恕與原諒的權利應該在被害人 而不是公權力瀆職濫權
: 且東方有輪迴的觀念 國家不執行受刑人的靈魂還是會下地獄受苦
: 而生命死後也會在另一個地方重新開始 死刑反而讓生命提早洗牌
: 聽說唸法律的人10個有9個都不贊成死刑 似乎自己的感覺才是感覺
: 受害人的不是 基於應報思想 主體應該是受害人而不是第三者才對
: 為什公權力可以'代位主張'受害人的權利要求寬恕原諒不須應報?
願為受刑人下地獄這件事是他自己信仰的問題,我覺得這
沒什麼好討論的。
至於應報理論,簡單的說,現代刑法理論普遍認為刑罰的
目的並不在於為特定人士「服務」,換句話說,一個人犯了罪
要接受處罰的原因,不再是因為他奪取了被害人的什麼東西,
為了賠償給被害人什麼,所以才受到處罰。而是因為他犯了法
律不可以容許的錯,國家機器基於校正犯罪人行為、保護他人
或是其他理由,必須給予犯罪人適當的處罰。
不過,我憑良心講,我也不認為有什麼權力去要求他人放
棄應報思想,只是就一個知識份子的角度去討論應報理論的不
當之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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