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 引述《Oikeiosis (怎麼啦)》之銘言:
: ※ 引述《danny0838 (道可道非常道)》之銘言:
: : 先談你講的卷證成本、調查開庭的訴訟成本、重罪羈押移送的戒護成本:
: : 你說死刑請李昌鈺來檢驗有成本,難道改成無期徒刑就不必?
: : 又,無期徒刑案的纏訟時間真的比死刑案短嗎?
: : 死刑為求謹慎,「判決前」只要有疑點就必須一審再審,無期徒刑難道不用嗎?
: : 就算無期徒刑確實不必一審再審就能先關人,
: : 那「判決後」有疑點就不用提出來一審再審?
: 很遺憾啊 定讞以後 就算有疑點也不能一審再審
: 也沒有檢察總長或法務部長在無期徒刑搞什麼非常上訴 提請再審這種事
: 定讞其實是滿無力回天的情況 就算覺得很冤枉 也往往沒什麼機會翻案了
: 要不是因為死刑感覺太可怕 有這麼強的驅動力去驅使司法體系去拼那些救濟途徑
: 無期徒刑的早就丟進牢裡去了 管他這麼多
所以你希望廢除死刑後,重大案件的審判就可以不必像目前死刑犯的審理這麼
勞師動眾,不必請那麼多鑑識人員,不必請那麼多律師,也不用請那麼多法警,
不用經過那麼多法官,也不必花費這麼多精力去驅使司法體系拼救濟途徑,
應該把那些重刑犯早早丟進牢裡管他這麼多,這樣就替國家節省了非常多的成本,
成本效益上非常划算,對嗎?
: 而李昌鈺是非常昂貴的 光是來個一天兩天就是幾萬美金起跳的
: 常講到的44個死刑犯 有幸請到李昌鈺來看一下的 也只有蘇案
: 其他的死刑案也是沒有 (不過沒人死刑的319槍擊案倒是請到了李昌鈺)
: 我的看法是 每個死刑案之間的成本就已經是差異非常懸殊
: 無期徒刑間的成本更加懸殊
: 平均來講
: 因為有像蘇案這種非常高成本的死刑案
: 而最高判處無期徒刑的罪案較多 其速審速決的案子也相對比死刑多
: 所以很有可能平均來講 死刑案的成本高於無期徒刑案的成本
: 我並不認為死刑案的卷證成本...等成本「必然」會高於所有的無期徒刑案
: 只是在實際上 我相信平均來講 死刑案的平均成本很可能是高於無期徒刑案件的
有個更簡單的說法:重刑犯的平均成本高於輕刑犯。
所以按照你推論死刑廢除的成本效益推論法可知:
重刑犯的判決就成本效益上來說完全不划算,應該通通廢除。
: 然而隨著時代改變 一般人並不「都」同意這樣的觀念的時候
: 這樣的法律就有檢討的空間
所以你是支持法律要訴諸數人頭的民意/輿論嗎?
但是很顯然民意的主流(可由統計民意調查的數字得知),並不同意你的觀點。
: : 我想,你必須論證你的價值觀對,同時也必須論證其他人的價值觀不對,
: : 才有可能說服大家接受「法理不允許死刑」。
: : 而我現在看到的是,雙方各說各話,誰也不服誰,
: : 簡化一點說,人權支持廢死,法理難說,應報支持死刑,
: : 那是五五波,無法說服我廢死是比較好的價值選擇...
: 政治力是比較大沒錯的
: 所以公投啦、選舉啦、國會立法 都是可以實現死刑的手段
: 政治力高於法理 我也是認同的
: 現在辦公投什麼的 結局就是廢死派大敗虧輸 這我也能理解
: 所以其實沒有什麼各說各話
: 就是贊同死刑派的人就是不論法理 靠著一般民意為後盾就是了
: 而廢死派缺乏民意、政治力的支持 只有對法理的理性論述為後盾而已
贊同死刑的法理就是輿論,就是一般民意啊!這是你最愛引用的盧梭所說的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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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沒錯認你們,你們必也自知都是天上的子民,本來不從屬於誰,即使不完全自由
,卻都自由,平等地自由;因為地位和等級,跟自由不相矛盾,可以和諧地共存。那麼,
論理性和正義,誰能對平等的同輩冒稱帝王而君臨?論權利和光榮,雖有所不同,但論自
由,卻都是平等的,我們本沒有法律,也不犯罪,怎能拿法律和命令壓在我們頭上。」
--撒旦對天使演說。<失樂園>,彌爾敦,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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