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 引述《size (金色曙光)》之銘言:
: ※ 引述《Oikeiosis (怎麼啦)》之銘言:
: : 留死方大多數並沒有有意義的回應我的立場過
: : 無論是法理的論述 還是實務上誤判的問題
: : 我很習慣看到留死方完全無視我的立場 並且自說自話的活動
: 你的天賦人權論最先戳爆的是nidor 沒看到什麼有料回應
: 反要人證明天賦人權是錯的 和要人反證大法官釋憲比例原則是錯的一樣
: 然後拿國家契約論來背書 裡頭的矛盾點又繼續被戳爆
: 仍然沒看到什麼有力的論述 勸你還是別玩了
天賦人權的論述我繼續告訴你也無妨
我的論點是在自然狀態下
人們讓渡部份的自由與財產權給國家行使保護完全自由與財產的公權力法理
而生命權不屬於人可自由讓渡的權利 故國家沒有剝奪生命權的法理
nidor的攻擊點是盧梭在民約論的文本裡支持死刑 所以他說天賦人權支持死刑
我早就反駁說盧梭本人的論述並沒有針對「生命權不可讓渡」本質加以質疑
所以即使盧梭本人支持死刑 他仍然是以例外來處理死刑
而不是在天賦人權論中完整論述死刑應該存在的法理
死刑「應該」存在的論證
並不是說現行法律有死刑 所以就「應該」存在
更不是大法官說「不違背」憲法 就「應該」存在
如果有「死刑」應該存在的自然法法理 或是其他論述 我很樂意回應
還有什麼你誤以為有人戳爆我的 麻煩你繼續講
我樂於繼續告訴你那根本就是誤會
: : 我沒有要宣傳我的立場
: : 我是根據某些宣稱立場不是應報而是「嚇阻」、「成本」的人
: : 要說明依據這兩種立場不會得到贊同死刑的結論
: 沒嚇阻性根本是隨便扯一個死刑交換比 其它因素都沒在論證
: 無期徒刑的成本你則是沒有算也算不出來 這種程度的回應還好意思講?
沒有嚇阻力是根據時間序列的多因數分析模型
請見論文內容中包含了多樣重要社會統計指標
當然已經考量有其他因素
而請注意我跟danny大談的成本分析中
我已經說明了「狹義會計成本」中死刑與終身監禁比較的部份
但是在討論死刑與終身監禁二罰之法益侵害部份
其成本效益分析的主要關鍵是 侵害/拯救人命多寡問題
也就是若因死刑嚇阻而拯救的人命高於因誤殺而無辜死去的囚犯
該成本效益分析會得到死刑有正當性的結論
而根據這種分析 無期徒刑不會因誤殺而侵犯無辜者的法益
我們完全可以依照danny大的窮舉法
列出無期徒刑比之死刑優劣的所有E"條件
並非你所指「沒有也算不出來」的狀況
: : 交換比為正代表死刑有嚇阻力 (絕非等於死刑嚇阻力高於終身監禁)
: : 在認同刑罰成本校益分析前提下 有可能證成「死刑」的正當性
: : 所以我的答案很明確是
: : 如果交換比為正 我認同主張刑罰應符合成本效益分析的人支持保留死刑
: : 然而刑罰的成本效益分析本身在我個人的道德立場上並不高於法理
: : 無論交換比為正為負 我原則上都支持廢死
: 法理是什麼?天賦人權 有論證了嗎?別人都認同了嗎?
法理我已經在前面講了 而且附論證
你一直不認同 而且一直宣稱「有人」戳爆 哈 只是不曉得是誰而已
: 很多死刑犯犯案的原因和貧窮失業弱勢沒什麼關係啦
: 砍人一百多刀的 吃人肉的 殺親人領保險金的.. 都和生活困苦無關
請見法務部對死刑犯的統計資料
我列舉出來的幾點是死刑犯中最常見的特徵
這不是犯案「原因」 而是死刑犯的特徵
也就是不管他們是強姦殺人、搶劫、綁票、加重縱火...
他們都有常有這些特徵
: : 這之中非常可能存在某種程度的歧視
: : 不過回歸到 你問說「什麼樣的情況才會覺得合乎道德?」
: : 我的答案還是很簡單「沒有」強迫的自願犧牲
: : 小女孩走到懸崖邊 只要他是自己跳的 就沒有強迫
: : 有人推的 不管是他爸媽、長老、祭司還是任何人 都是強迫
: 法律應該沒有強迫判人死刑吧 你不先殺人請問怎麼被判死刑?
: 過失致人於死不可能死刑 要說不是故意或自願的 來個論證啊
很容易啊 冤枉他們 偽造證據 入人於罪 強迫自白
然後 死無對證
這不必論證 這就是王迎先、江國慶這些人的真實體驗
然後蘇案的三名被告則是還差最後一步
他們沒有人自願想死 也沒有做什麼該死的事
: : 疑 那我不是問過
: : 假如執行死刑可以安慰被害人家屬
: : 那請問是在什麼時間點安慰到這些家屬的?
: : 一直強調有這個「安慰」
: : 那你可以解釋一下 為什麼很多被害者家屬雖然贊同死刑
: : 本身卻不到庭聆判 接受法官諭知 感受你們強調的「安慰」呢?
: 早回應過了到底要問幾遍 負100變負50就是有安慰到 家屬出來抗議就是安慰
: 到庭的次數你的樣本哪來的?能證明什麼?一直在那講自己認為的東西就要別人回應
出來抗議是說「沒有」得到安慰要抗議
那為什麼可以安慰到的法院聆判人家不去聽勒?
你扯東扯西就是沒有給任何理由為什麼可以安慰他們的「聆判」他們不去呢?
到庭次數樣本是法務部給的呀
也有很多以被害者家屬為主題的新聞跟書籍都有提到
這很明顯的證明了 即使真有「安慰」也並不是發生在司法判決死刑的這點上
這不是我認為呀
而是根據你們認定有而應該可以推知的推論 跟現實不符的狀況
你要是無能解釋為何會有這種衝突 就不要假稱自己有回應過
: : 話都是你在說
: : 我只是因為很多人愛講「歐洲先進,我們沒這麼先進,所以不該跟他們一樣」
: : 我才會說這根本就是幻覺
: 你的貧窮失業弱勢犯罪說 也是一種沒有論證過的幻覺
: 4x個死刑犯裡有多少這種人先來個論述再來談
這四十幾個大家查得到的死刑犯
超過一半以上是無業或以零工為業
這都可以在法務部公開的資料中查得到
或者你認為法務部也是種幻覺 這樣我也沒意見
: : 這世界有先進國廢死、也有貧窮國廢死、也有跟我們狀況類似的國家廢死
: : 這裡跟我們狀況類似(香港南韓)是指社會經濟發展
: : 不是指法制 也不是指廢死進度
: : 菲律賓犯罪暴增有其他背景問題 英國犯罪率暴增的問題我沒聽說過
: : 台灣在解嚴後也有一波犯罪率暴增
: : 然而現在應該也沒有人認為我們應該因為這波犯罪率暴增而戒嚴回去
: 對 所以背景問題存在下 有死刑犯罪率一樣是升高
: 你提的民國50-80年間的死刑無法抑制犯罪研究就被排除掉了
: 因為如何確定沒有死刑的話犯罪率會不會增加更快?
哈 你又如何得知這個背景是被排除掉了?
該研究有將經濟成長率放在裡面
有人認為解嚴造成經濟成長快過於警察資源提高
所以造成犯罪增加
該研究不就已經把這兩點拿進來考量
那你又怎麼能確定這些綜合因素不足以解釋解嚴這個背景因素?
: : 喔喔喔... 我懶得找是因為找到了你也早就講過你不承認外國研究會在台灣有效
: : 可不是因為我沒提他的研究法
: : 我之前很懶得找是因為我誤以為國內沒有類似研究
: : 但是我現在有啦
: : 你這麼開心就去看吧 http://ppt.cc/1b1K
: : 裡面用民國五十年起三十年台灣地區犯罪紀錄為母體
: : 運用時間序列分析法 採取了同時分析法、延遲分析法
: : 探討執行死刑的長短期嚇阻效果
: : 請點連結 裡面有全文而且是中文 寫得一清二楚
: : 結論是死刑沒有長期嚇阻力 也沒有短期嚇阻力
: : (其實在小節裡揭露死刑有顯著的短期示範效果 也就是負的嚇阻力)
: : 你要反駁這篇論文請自便 我樂意奉陪
: D兄回應過了 若死刑和犯罪率比是負1 如何確定無期和犯罪率就不會是負2?
: 請問對照組有存在過嗎?來 解釋看看 看你有沒有本事說服多數人
因為不存在終身監禁
所以終身監禁替代死刑的嚇阻力差異是無實證意義的
麻煩如果danny大確有瞭解也認同
那請不要一直再高唱死刑嚇阻力 E 就是死刑高過終身監禁嚇阻力之差 E'
然後 我不需要確定無期徒刑或是終身監禁的嚇阻力高低
因為嚇阻力假設是「執行一個死刑得以嚇阻其他罪案」的效果
而不是「不執行一個死刑改執行別的刑所增加的罪案」的效果
所以我根本就不需要有對照組就可以達到「死刑沒有嚇阻力」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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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在ask-why自己寫的收一收
http://askoikeiosis.blogspot.com/
就不用等板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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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1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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