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金色曙光)時間14年前 (2010/05/11 15: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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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ikeiosis (怎麼啦)》之銘言: : ※ 引述《size (金色曙光)》之銘言: : : 你的天賦人權論最先戳爆的是nidor 沒看到什麼有料回應 : : 反要人證明天賦人權是錯的 和要人反證大法官釋憲比例原則是錯的一樣 : : 然後拿國家契約論來背書 裡頭的矛盾點又繼續被戳爆 : : 仍然沒看到什麼有力的論述 勸你還是別玩了 : 天賦人權的論述我繼續告訴你也無妨 : 我的論點是在自然狀態下 : 人們讓渡部份的自由與財產權給國家行使保護完全自由與財產的公權力法理 : 而生命權不屬於人可自由讓渡的權利 故國家沒有剝奪生命權的法理 所以國家也沒有剝奪全部自由權的法理 故無期徒刑也不合法 所以兩種都應該要廢掉 請問然後刑度要怎麼運作? 國家沒有剝奪生存權的法理 那軍警消能不能抗命? 國家權力被限縮很多事管不到 人民能不能動私刑? 以上問號請好好回應 我前面已經問 n遍了 到底要不要回 : nidor的攻擊點是盧梭在民約論的文本裡支持死刑 所以他說天賦人權支持死刑 : 我早就反駁說盧梭本人的論述並沒有針對「生命權不可讓渡」本質加以質疑 : 所以即使盧梭本人支持死刑 他仍然是以例外來處理死刑 既然死刑可以從法理例外存在 那必有例外存在的理由 請問從天賦人權如何論述此一例外?軍人被剝奪生命權屬不屬這種例外? 來 好好講清楚 論證不出來 以後請勿再跳針天賦人權 : 而不是在天賦人權論中完整論述死刑應該存在的法理 : 死刑「應該」存在的論證 : 並不是說現行法律有死刑 所以就「應該」存在 : 更不是大法官說「不違背」憲法 就「應該」存在 : 如果有「死刑」應該存在的自然法法理 或是其他論述 我很樂意回應 : 還有什麼你誤以為有人戳爆我的 麻煩你繼續講 : 我樂於繼續告訴你那根本就是誤會 就比例原則啊 你要我講幾遍? 依比例原則 所以軍警消被剝奪生存權合理 死刑無期合理 依天賦人權 以上都變成不合理 你有回應過嗎? 解釋不出來就是默認 被戳爆的證據就在這裡 : : 沒嚇阻性根本是隨便扯一個死刑交換比 其它因素都沒在論證 : : 無期徒刑的成本你則是沒有算也算不出來 這種程度的回應還好意思講? : 沒有嚇阻力是根據時間序列的多因數分析模型 : 請見論文內容中包含了多樣重要社會統計指標 : 當然已經考量有其他因素 : 而請注意我跟danny大談的成本分析中 : 我已經說明了「狹義會計成本」中死刑與終身監禁比較的部份 danny也窮舉了一堆無期的可能成本 請問你說服了什麼? 人家還是認為無期的成本並沒有比較低 你舉個美國 x州的報告也沒用 不同國家的司法制度差太多了 然後提個坐飛機買東西都在算成本的網頁 卻沒有依同樣的方法去算無期徒刑 結論是到此為止你提的東西都無證明力 : 但是在討論死刑與終身監禁二罰之法益侵害部份 : 其成本效益分析的主要關鍵是 侵害/拯救人命多寡問題 : 也就是若因死刑嚇阻而拯救的人命高於因誤殺而無辜死去的囚犯 : 該成本效益分析會得到死刑有正當性的結論 : 而根據這種分析 無期徒刑不會因誤殺而侵犯無辜者的法益 : 我們完全可以依照danny大的窮舉法 : 列出無期徒刑比之死刑優劣的所有E"條件 : 並非你所指「沒有也算不出來」的狀況 無期徒刑可能被假釋 減刑 之後就存在風險成本侵犯無辜者的法益 再來 因嚇阻而拯救的潛在人數 和 誤判人數 誰多你有算過了嗎? 若現在40人裡誤判10條生命 而40個死刑須判斷嚇阻拯救的潛在人數是否逾10人 danny說若有那依成本效益的角度來看就是值得 所以死刑仍應存在 請問根據你保守的估計 嚇阻拯救的潛在人數有沒有逾10人? 若沒有理由是什麼?你有算過嗎 怎麼算的 根本沒看到有回應過 : : 很多死刑犯犯案的原因和貧窮失業弱勢沒什麼關係啦 : : 砍人一百多刀的 吃人肉的 殺親人領保險金的.. 都和生活困苦無關 : 請見法務部對死刑犯的統計資料 : 我列舉出來的幾點是死刑犯中最常見的特徵 : 這不是犯案「原因」 而是死刑犯的特徵 : 也就是不管他們是強姦殺人、搶劫、綁票、加重縱火... : 他們都有常有這些特徵 相關性不等於因果關係啦 創業成功者的特徵我也知道 認真努力 誠實信用等 但10個這種人成功的大概不到1個 為什其它人就沒成功?為什其它更多弱勢人口就沒殺人? 偷搶那些案子不算喔 如何把殺人的原因和貧窮失業弱勢導出相當因果關係 你的統計和舉證能力要加強啦 這種程度就叫做有回應過了 根本沒信效度可言 : : 法律應該沒有強迫判人死刑吧 你不先殺人請問怎麼被判死刑? : : 過失致人於死不可能死刑 要說不是故意或自願的 來個論證啊 : 很容易啊 冤枉他們 偽造證據 入人於罪 強迫自白 : 然後 死無對證 : 這不必論證 這就是王迎先、江國慶這些人的真實體驗 : 然後蘇案的三名被告則是還差最後一步 : 他們沒有人自願想死 也沒有做什麼該死的事 你怎麼不回應我前面提的 殺100多刀的 吃人肉的 領保險金的 我問的是這些非誤判的案子不是故意或自願的成分在哪裡?不要拿其它案來喇賽 : : 早回應過了到底要問幾遍 負100變負50就是有安慰到 家屬出來抗議就是安慰 : : 到庭的次數你的樣本哪來的?能證明什麼?一直在那講自己認為的東西就要別人回應 : 出來抗議是說「沒有」得到安慰要抗議 : 那為什麼可以安慰到的法院聆判人家不去聽勒? : 你扯東扯西就是沒有給任何理由為什麼可以安慰他們的「聆判」他們不去呢? : 到庭次數樣本是法務部給的呀 : 也有很多以被害者家屬為主題的新聞跟書籍都有提到 : 這很明顯的證明了 即使真有「安慰」也並不是發生在司法判決死刑的這點上 : 這不是我認為呀 : 而是根據你們認定有而應該可以推知的推論 跟現實不符的狀況 : 你要是無能解釋為何會有這種衝突 就不要假稱自己有回應過 家屬要的通常是大方向和結果 誰會參加法院每個查證的細節? 你用出庭次數去扯有沒有安慰只能說因果關係不足 這種程度的反問就要人反證為什有安慰只是笑話 等你提出更有力的死刑對家屬無心理效用的證據再來要人回應 不然從家屬普遍的反應上 希望死刑就是最好的證明 : : 你的貧窮失業弱勢犯罪說 也是一種沒有論證過的幻覺 : : 4x個死刑犯裡有多少這種人先來個論述再來談 : 這四十幾個大家查得到的死刑犯 : 超過一半以上是無業或以零工為業 : 這都可以在法務部公開的資料中查得到 : 或者你認為法務部也是種幻覺 這樣我也沒意見 回應過了 你的相關性論證很弱 不足以成為相當因果關係 : : 對 所以背景問題存在下 有死刑犯罪率一樣是升高 : : 你提的民國50-80年間的死刑無法抑制犯罪研究就被排除掉了 : : 因為如何確定沒有死刑的話犯罪率會不會增加更快? : 哈 你又如何得知這個背景是被排除掉了? : 該研究有將經濟成長率放在裡面 : 有人認為解嚴造成經濟成長快過於警察資源提高 : 所以造成犯罪增加 : 該研究不就已經把這兩點拿進來考量 : 那你又怎麼能確定這些綜合因素不足以解釋解嚴這個背景因素? 我問的是若沒有死刑犯罪率會不會更高 報告裡有講過嗎?請問在第幾頁 有死刑而往後4個月犯罪率一樣提高非降低不足以成為無嚇阻力的證據 因為犯罪率不是看正負 而是看比較相對值 死刑負1 無死刑負2 有死刑刑案仍往上升 和無刑死刑案快速上升 前者一樣有嚇阻力 : : D兄回應過了 若死刑和犯罪率比是負1 如何確定無期和犯罪率就不會是負2? : : 請問對照組有存在過嗎?來 解釋看看 看你有沒有本事說服多數人 : 因為不存在終身監禁 : 所以終身監禁替代死刑的嚇阻力差異是無實證意義的 : 麻煩如果danny大確有瞭解也認同 : 那請不要一直再高唱死刑嚇阻力 E 就是死刑高過終身監禁嚇阻力之差 E' : 然後 我不需要確定無期徒刑或是終身監禁的嚇阻力高低 : 因為嚇阻力假設是「執行一個死刑得以嚇阻其他罪案」的效果 : 而不是「不執行一個死刑改執行別的刑所增加的罪案」的效果 : 所以我根本就不需要有對照組就可以達到「死刑沒有嚇阻力」的結果 不需要對照組一樣沒證明死刑無嚇阻力 統計不是這樣玩的 看到刑案仍然上升就說無嚇阻力 只能說明你的解讀能力有問題 連基本觀念都沒有的話 別人說的東西你聽不懂只能說很正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8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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