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同性婚姻與近親婚姻
: 我覺得你想討論的這個事情沒有那麼複雜
: 關鍵字是「婚姻」
: 婚姻的本質是一種契約,但是他跟一般商業契約有個根本的不同
: 就是婚姻制度在設計之初被假設的一個必然產物是小孩
: 小孩就是人,就是社會的構成物,會改變這個社會的成員
: 同時產生新的社會單位—家庭
: 為了維繫社會安定和永續性,社會的基本單位的穩定和永續性必須被確保
以上同意,但下面有點離題,所以我只回關於近親的那一部分。
: 所以有一夫一妻制,婚姻財產制,各種讓離婚成本增加的法規
: 其實都是為了確保小孩能被安定的撫養長大
: 成為社會新的穩定力量
: 這也是為什麼西方極度追求的個人主義逐漸導向社會的崩壞
: 離婚的成本越低,小孩成長的穩定性就越差,未來社會的穩定性也會越差
: 英國在 ghetto 或是底層領救濟金的人,他們的小孩基本上沒有階級流動的可能
: 但是在中國農村年收入不到五萬的人
: 他們小孩在上海 A 輪融資十幾個 millions 根本沒什麼稀奇
: 以國家的角度來看,當婚姻制度跟小孩脫節的時候,基本上已經跟婚姻制度的本質無關了
: 所以同性結婚跟近親結婚本質上是不同的
: (異性)近親結婚還是在傳統的婚姻制度規範裡面
: 他會產生小孩
: 如果這個小孩沒有辦法成為社會中的穩固力量,這個小孩的可能性就要被排除
: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 所以也許折衷的辦法可以是近親結婚的但書是要結紮等等
近親結婚的確比較有可能產下對社會有負擔的後代。
但這樣的可能性是否應該被社會排除,其實尚在未定之天,甚至是非常可議的。
舉個例子,有一群人提議,智商低於100或80或60的人不准有下一代。
理由是他們生出來的孩子可能比較笨,會拖累社會。基於同樣的邏輯,我們應該要
把這樣的提議立法並執行。你可以把智商換成任何沒有辦法成為社會中的穩固力量
的特徵,然後我們就會立下千百條禁止某些人結婚的法律。
即使退一萬步,以這個社會現實的角度來說,我們想要排除產下對社會有負擔後代
的可能性。結果手段是剝奪某些人的自由意志(近親結婚),即使這樣的自由意志本身
無礙於社會。近親婚姻可以不生小孩、可以領養、可以藉精生子、借卵生子、可以
透過生物技術減少遺傳異常的可能。所以為了甚麼,這樣的自由意志需要被限制。
維基上關於反對近親婚姻的解釋大致有兩種,優生學以及家庭倫理。優生學是個事實
而我無意辯護它的正當性。只是優生學的問題,在近親婚姻上是可以避免的。所以我想
問題在於那家庭倫理是甚麼?我們經過千百年來形成的倫理道德系統,到底哪一點
容不下近親婚姻的存在。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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