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今天退斡旋 不愉快的經驗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hi)時間10年前 (2014/12/11 18:02),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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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esnogod (是的 無神)》之銘言: : ※ 引述《sindy520 (Sindy)》之銘言: : : 就此案而言 : : 1. 斡旋單屋主有沒有簽是一個問題,仲介死不拿出來,合理推論是沒有 : : 就現行法令來看,斡旋就是可以取回,無法律問題 : : 現行法令買方可以用要約書載明條件,一毛都不用拿出來 : : 且斡旋金與訂金是不同,但房仲99%都會無視甚至不說明此權利(寫要約書) : 這裡有疑問 : 法令上口頭約定也是有效力 : 現在電話這麼方便,仲介接到斡旋書打電話詢問屋主 : 然後屋主同意,成交。約定隔日簽約。 : 難道這時,仲介還需要跑到屋主家簽斡旋書,才算斡旋成立嗎? 按民法,口頭約定也是有效力 但一般來說舉證太麻煩,所以仲介一般還是會要寫書面 回報價格,特別是快成交的價格這種事情通常不會用電話 一定是見面談 : 隔日,買方不買了 : 屋主還要去簽斡旋書嗎? : 如果屋主想要賺違約金當然就會去簽 : 那如果屋主算了不想倘這混水,當然就沒有必要特地去簽。 :  請問這時在說屋主有沒有簽是一個問題 :  是在賭,屋主不想要求賺違約金嗎? :  所以賭仲介拿不出來嗎? 不肯拿有兩個可能 一是如版友說的還差一點價格才成交 但是我認為機率不高,因為這樣通常是說見面談而不是約簽約 我覺得最大可能是根本不爽給買方看 老實說一個講話(簽約)不算數的鳥人,我還要給你看根毛啊 肯還你斡旋就該回家偷笑了,還在那邊跟我 GGYY 的三大問 你誰啊你? 這案子根本沒甚麼賭,真要搞這買方 有屋主簽收斡旋金幾乎是穩賺不賠,鬧到法院也是勝率極高 只是兩萬....我猜屋主是真的不想淌著混水罷了 :   個人認為此案是運氣好,遇到不想貪這種錢的屋主 :   聚焦於屋主有沒有在斡旋書簽名根本沒意義 :   人家都約好 隔日要簽約了,還懷疑屋主不想賣? 這也太奇怪了。 簡單,買賣房子這種事 千錯萬錯都不會是自己的錯,買方沒錯,屋主更不會錯 你猜猜是誰錯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1.10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ome-sale/M.1418292179.A.DA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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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規定的口頭約定 不動產並不在內 請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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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是指民法166-1的規定?但該條不是一直沒定施行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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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都說自己沒錯。卻又回答不出疑問點。真矛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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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得理。也真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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