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今天退斡旋 不愉快的經驗
※ 引述《yesnogod (是的 無神)》之銘言:
: ※ 引述《sindy520 (Sindy)》之銘言:
: : 就此案而言
: : 1. 斡旋單屋主有沒有簽是一個問題,仲介死不拿出來,合理推論是沒有
: : 就現行法令來看,斡旋就是可以取回,無法律問題
: : 現行法令買方可以用要約書載明條件,一毛都不用拿出來
: : 且斡旋金與訂金是不同,但房仲99%都會無視甚至不說明此權利(寫要約書)
: 這裡有疑問
: 法令上口頭約定也是有效力
: 現在電話這麼方便,仲介接到斡旋書打電話詢問屋主
: 然後屋主同意,成交。約定隔日簽約。
: 難道這時,仲介還需要跑到屋主家簽斡旋書,才算斡旋成立嗎?
按民法,口頭約定也是有效力
但一般來說舉證太麻煩,所以仲介一般還是會要寫書面
回報價格,特別是快成交的價格這種事情通常不會用電話
一定是見面談
: 隔日,買方不買了
: 屋主還要去簽斡旋書嗎?
: 如果屋主想要賺違約金當然就會去簽
: 那如果屋主算了不想倘這混水,當然就沒有必要特地去簽。
: 請問這時在說屋主有沒有簽是一個問題
: 是在賭,屋主不想要求賺違約金嗎?
: 所以賭仲介拿不出來嗎?
不肯拿有兩個可能
一是如版友說的還差一點價格才成交
但是我認為機率不高,因為這樣通常是說見面談而不是約簽約
我覺得最大可能是根本不爽給買方看
老實說一個講話(簽約)不算數的鳥人,我還要給你看根毛啊
肯還你斡旋就該回家偷笑了,還在那邊跟我 GGYY 的三大問
你誰啊你?
這案子根本沒甚麼賭,真要搞這買方
有屋主簽收斡旋金幾乎是穩賺不賠,鬧到法院也是勝率極高
只是兩萬....我猜屋主是真的不想淌著混水罷了
: 個人認為此案是運氣好,遇到不想貪這種錢的屋主
: 聚焦於屋主有沒有在斡旋書簽名根本沒意義
: 人家都約好 隔日要簽約了,還懷疑屋主不想賣? 這也太奇怪了。
簡單,買賣房子這種事
千錯萬錯都不會是自己的錯,買方沒錯,屋主更不會錯
你猜猜是誰錯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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