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打破1.5倍天花板!容積獎勵將「不設限」都更紅利助攻青年成家
昨天關於台北市放寬容積率的討論很多,但我必須說,我堅決反對沒有條件的提高容積率
。背後的邏輯根本經不起推敲,原因有五:
1. 少子化根本不需要這麼多新房子
台灣少子化已經是現在進行式,未來人口只會越來越少。瘋狂都更、蓋出一堆新房子,到
底是要塞給誰住? 況且供給這麼多,北市房價一定下滑,人人買得起,這是台北市民要
的嗎?
2. 回歸市場機制,使用者付費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新房子,請自己花錢找建商都更。你的房子如果地點好,自然有籌碼「一坪換一坪」甚至
換更多;如果位階在窄巷內、地點不佳,那就請自己出錢,或是接受拿少一點的坪數。這
才是公平的市場機制,沒有要放寬的道理。
3. 台北市容醜的解藥是《景觀法》,不是容積率
台北市之所以醜,是因為那些醜陋的鐵皮違建和萬年不維修的老舊外牆!想要變美,我們
該學的是日本的《景觀法》,透過嚴格規範與維護來改善市容,而不是單純以為把路拓寬
、房子蓋高就會變漂亮。
4. 老公寓有其市場需求,且商用空間已飽和
一座健康的城市,本來就需要一些租金/房價較低的老公寓,讓預算有限的人有地方落腳
,為何需要全面放寬容積率把老屋消滅?另外,針對 IB 大舉的例子,那多半是「商用建
築」。看看我們現有的信義計畫區、南港、內湖,以及未來的北士科,商用空間早就已經
太足夠了,不能跟住宅混為一談。
5. 放寬容積到底圖利了誰?
把「地點不佳的住三5樓老公寓」容積率放寬,對我們一般市民到底有什麼好處?拉低台
北市房價嗎?還是能讓更多人移居台北?說穿了,這政策只是在圖利那些地點不好、卻想
靠免費容積爽換新房的老公寓屋主罷了!
城市發展需要通盤規劃,而不是大撒幣式的狂送容積買票。
※ 引述《jamo (hi)》之銘言:
: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 你文章中講的溫室效應, 應該是把熱島效應搞錯了吧
: : 熱島效應是因為都市建築太密集, 空地不夠, 造成都市變熱
: : 確實, 台北市在實施容積管制前的住宅區建蔽率多半為60%或70%
: : 加上當時為鼓勵騎樓, 所以騎樓地不算建蔽
: : 所以指定騎樓區域幾乎都是全部蓋滿, 非指定騎樓區域也是60/70%
: : 這造成台北市密密麻麻的建築現況
: : 而小面積的密集建築, 需要巷弄連通中心地帶
: : 這也造成台北市有無數浪費城市空間的小巷弄
: : 如果這些巷弄可以合併, 馬路不但可以變寬, 人行道也能有空間
: : 而要改變密集建築跟小巷弄的現況, 需要怎麼做?
: : 台北市需要的是整區的大規模改建
: : 把密密麻麻佔據大量土地的所有低矮建築, 集中成幾棟佔地減少的大型高樓
: : 建蔽率從60% 70%降到法定的40%, 這樣可以釋出20-30%的綠地
: : 建築合併後, 就不再需要那麼多四通八達連通所有建築的小巷弄
: : 巷弄可以合併成幾條主要巷道
: 這不一定比較好
: 都市規劃有個道路連通性的理念,指的就是如果移除所有巷道改成主幹道,會造成街道網
絡
: 講人話就是都是主幹道路大條,道路退縮,店家消失,車流變快(主幹道自然向汽車友好),
最
: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東京vsLA,巴黎vs雪梨,四號公園好過新埔站的原因了
: 不過這有個前提,就是都市有想要打造行人友善~
: 有些都市先天就不適合,例如天氣極端的都市杜拜,多倫多,一年有一半時間熱/冷到會死
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4.132.79.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72429679.A.92B.html
噓
03/02 13:47,
4小時前
, 1F
03/02 13:47, 1F
噓
03/02 13:48,
4小時前
, 2F
03/02 13:48, 2F
→
03/02 13:49,
4小時前
, 3F
03/02 13:49, 3F
推
03/02 13:50,
4小時前
, 4F
03/02 13:50, 4F
→
03/02 13:50,
4小時前
, 5F
03/02 13:50, 5F
噓
03/02 13:51,
4小時前
, 6F
03/02 13:51, 6F
→
03/02 13:51,
4小時前
, 7F
03/02 13:51, 7F
推
03/02 13:52,
3小時前
, 8F
03/02 13:52, 8F
→
03/02 13:52,
3小時前
, 9F
03/02 13:52, 9F
→
03/02 13:52,
3小時前
, 10F
03/02 13:52, 10F
→
03/02 13:52,
3小時前
, 11F
03/02 13:52, 11F
推
03/02 13:53,
3小時前
, 12F
03/02 13:53, 12F
噓
03/02 13:54,
3小時前
, 13F
03/02 13:54, 13F
→
03/02 13:55,
3小時前
, 14F
03/02 13:55, 14F
推
03/02 13:57,
3小時前
, 15F
03/02 13:57, 15F
→
03/02 13:57,
3小時前
, 16F
03/02 13:57, 16F
→
03/02 13:57,
3小時前
, 17F
03/02 13:57, 17F
→
03/02 13:57,
3小時前
, 18F
03/02 13:57, 18F
→
03/02 13:57,
3小時前
, 19F
03/02 13:57, 19F
推
03/02 13:59,
3小時前
, 20F
03/02 13:59, 20F
→
03/02 13:59,
3小時前
, 21F
03/02 13:59, 21F
→
03/02 14:00,
3小時前
, 22F
03/02 14:00, 22F
→
03/02 14:01,
3小時前
, 23F
03/02 14:01, 23F
→
03/02 14:02,
3小時前
, 24F
03/02 14:02, 24F
→
03/02 14:03,
3小時前
, 25F
03/02 14:03, 25F
→
03/02 14:03,
3小時前
, 26F
03/02 14:03, 26F
→
03/02 14:14,
3小時前
, 27F
03/02 14:14, 27F
→
03/02 14:14,
3小時前
, 28F
03/02 14:14, 2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1 之 12 篇):
home-sale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