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關於他益信託課稅--本金自益孳息他益
: 不論贈與人是營利事業或個人,也不論受贈人特定或非特定,
^^^^^^^^^^^^^^^^^^^^^^^^^^^^
: 甚至不論是他益或他益自益之信託組合,
: 都沒有重複課稅的問題 ^^
你的意思是贈與稅課的是享有領息"權利"的價值
所以 之後實際領息時再依得稅法3之4課所得稅與所得課稅不重覆這樣是嗎?
本來我也是這樣想的
不過這樣又出現問題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五條之一
: 信託契約明定信託利益之全部或一部之受益人為非委託人者,視為委託人
: 將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贈與該受益人,
"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
這樣的看法在贈與人是營利事業時 依贈與稅法營利事業贈與時只對受贈人課所得稅
(贈與稅主體不包括營利事業)
就會有點問題~~ 不太能圓滿解釋~~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2.30
※ 編輯: panda101 來自: 140.112.152.30 (12/20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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