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有關以前受過"建構式數學"教育的老師
※ 引述《caocaowang (傻子)》之銘言:
: 我是中學老師,比大家都老,但是在建構式數學最紅,
: 以致於現在被打入冷宮的年代,我都躬逢其盛,
相信老師年資很夠
: 我對建構式數學沒有特別的好惡,因為他只是一種教學法.
: 其實很多版友不清楚建構式數學是啥?跟建構式教學有哪邊不同?
我相信老師你也不知道,因為你也是網路抓抓而已
: 建構式教學法或者應該說是建構主義的教學法早就存在了,
: 它強調教師要培養學生有能力去主動建構知識,對於其過程只要是符合
: 建構主義的精神就是可以使用的.所以建構主義者不會反對99乘法表,
: 不會反對公式的記憶.但把重心放在對公式的理解與推導.
: 這跟當年教育部所推行的建構式數學有很大的不同
: 我乾脆詳細說明我手邊的資料吧。
老師提供的資料真是太有趣了,讓我來解析一下老師"手邊"的資料,
其實就是網路剪剪貼貼的勞作,而且我相信老師一定沒有仔細看內容。
: 事實上根本沒有所謂的「建構式數學」!
: 「建構」本身只是一種精神或可說是一種主義,
: 重點是強調要讓「兒童自行建構數學的意義」,
: 孩子理解後,仍應加強演算速度,教師手冊都有說明。
: 但是教師手冊厚達二、三百頁,很多老師看不下去,
: 沒看完,結果竟然造成這些不看、或沒看完、或沒看懂教師手冊的老師,
: 在批改學生數學作業時,看見3+3+3+3+3=15與3 X 5 =15兩種不同的解法,
: 便大筆一揮將3 X 5 =15的演算打個大X,不給分。看見3+3+3+3+3=15就打勾,
: 給分,因為這種算式是跟課本上寫的一模一樣。
以上文章出自http://a2z.fhl.net/paper/paper95.html
作者陳小小母語是北京話,學電腦,
絕對不是戰科目或什麼,只是身為一個"學校數學老師",
老師所謂的資料就是所謂的"不是老師的社論家文章"?
你身為數學老師的專業呢?
: 令人髮指的是部份根本不看教師手冊的督學,直接拿著教材要求學校老師
: 一定要完全按著教材教,只要不按照教材教的老師,就算他符合建構精神
: 一定都會被約談。這是讓全部師生及家長都瘋掉的主因。
: (如果 V大當年也是老師,應該早就變成督學眼中釘,因為你有教99乘法表,
: 有教公式...)
: 督學依教材要求校長,校長依教材要求教師,教師只好依教材要求學生。
這段是老師的意見,不過我想也只是要說明V大不適合當學校老師
: 於是又歷史重演,不照著老師的唯一解法就不給分,
: 回到過去注重知識的傳授、事實的記憶、算則的反覆演練。
老師把作者陳小小的一段文章分成兩半,中間自己打字吐槽一下V大,
然後再加上文章原本的結尾,老師以為這樣沒人會知道嗎?
ps..忘了跟老師說,原作者允許人家全文轉貼他的文章,
至於老師斷章取義,我有跟作者講了,希望老師寫信去道歉一下,
畢竟老師沒有尊重原作者。
: 再說有效教學的方法應是多元的,不應該只遵循某種特定的途徑。但
: 在建構式數學教學法下的學生卻受制於教師與教師手冊上都強調「先將數字拆解」
: 的基本技巧而習慣「按部就班」地解題,而如此要求學生必須「按部就班」使用
: 基本技巧可能導致的後果就是是基本技巧的不斷「複製」,
: 如此與舊教學為人所詬病的機械化反覆計算有何差異呢(惠晴,民90)?
: 建構式數學教材太過偏重[為什麼?][怎麼來的?]使其演算過程太過複雜,太浪費時間,
: 事實上在建構的過程中,[以繁代簡]是為了理解.分析.歸納,是有其必要性的,
: 但不能死守不放,一但學生明白有得時,知識形成了,就應該適度拋棄[以繁代
: 簡]的過程,進入到[化繁為簡].[以簡御繁]的進程上去。
這段是我稱為最有趣的兩段,身為一個自稱"老"老師,
這是讓我最詬笑的一部分,
第一段出自http://ms2.hyps.tp.edu.tw/~math/162/k06.doc
是國立臺南師範學院國民教育研究所二年級學生寫的,
內容還是樸實完整,不過"老"老師還要用學生的東西?自己不會?
第二段是高雄高工及高雄中學的學生,應該是網路上找到第一段的內容,
自己額外加上去的部分,
http://library.ksvs.kh.edu.tw/article/disquisition/2005103114280903.pdf
希望老師抄資料的時候注意一下,要附上出處。
老師引用了兩組學生的報告來說明?
學生比你這中學老師,比大家都老,但是在建構式數學最紅,
以致於現在被打入冷宮的年代,都躬逢其盛的你厲害對吧?
: 這也是當年建構式數學所犯的錯誤。
: 至於部份版友聽到的可以背99乘法表的建構式數學,
: 則是在犯眾怒之後一種變通的方式,與當年教師手冊上所指的完全不同。
: 所以 我才說V大不明白當年推的建構式數學是怎樣推行的...
V大不知道,看了老師精彩的文章,我想老師一定知道...
老師想反駁請便,不過請至少舉個教育部的發言一類的。
不然也只是丟臉丟到你們您任職的國中去而已。
開分身來發文,我可以體會、可以體會...
--
一張嘴
一隻粉筆 我是米蘭老師
一塊黑板的故事 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melance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12/10 00:29, , 1F
12/10 00:29, 1F
→
12/10 00:30, , 2F
12/10 00:30, 2F
推
12/10 00:31, , 3F
12/10 00:31, 3F
推
12/10 00:31, , 4F
12/10 00:31, 4F
推
12/10 00:34, , 5F
12/10 00:34, 5F
→
12/10 00:35, , 6F
12/10 00:35, 6F
推
12/10 00:35, , 7F
12/10 00:35, 7F
推
12/10 00:36, , 8F
12/10 00:36, 8F
推
12/10 00:36, , 9F
12/10 00:36, 9F
→
12/10 00:37, , 10F
12/10 00:37, 10F
推
12/10 00:46, , 11F
12/10 00:46, 11F
→
12/10 00:46, , 12F
12/10 00:46, 12F
→
12/10 00:47, , 13F
12/10 00:47, 13F
→
12/10 00:47, , 14F
12/10 00:47, 14F
推
12/10 00:54, , 15F
12/10 00:54, 15F
→
12/10 00:55, , 16F
12/10 00:55, 16F
※ 編輯: melances 來自: 118.168.169.104 (12/10 00:58)
→
12/10 01:00, , 17F
12/10 01:00, 17F
推
12/10 01:04, , 18F
12/10 01:04, 18F
推
12/10 02:33, , 19F
12/10 02:33, 19F
→
12/10 02:34, , 20F
12/10 02:34, 20F
推
12/10 14:52, , 21F
12/10 14:52, 21F
推
12/10 23:25, , 22F
12/10 23:25, 22F
→
12/11 22:52, , 23F
12/11 22:52, 23F
→
12/11 22:52, , 24F
12/11 22:52, 2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0 之 25 篇):
-9
37
tutor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