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英中] 憲法章節的翻譯
※ 引述《kaiod (kaiod)》之銘言:
: The Brazilian constitution challenges notions of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by
: assigning to all land a social function. [Article 5, Section XXIII.]
巴西憲法課予土地以社會義務,
藉以修正私有財產權之意義內涵。(第五條第廿三款參照)
: The constitution requires the Brazilian government "to expropriate for the
: purpose of agrarian reform, rural property that is not performing its social
: function." [Article 184.]....
憲法要求巴西政府「因應土地(農地)改革之必要,
徵收怠於履行社會義務之農村產權」。(第一百八十四條參照)
*譯者注
這裡原文作者用require可能不是很精確
我查的巴西憲法英譯是寫成:
It is within the power of the Union to expropriate...
換句話說應該是:
巴西政府得「因應土地(農地)改革之必要,
徵收怠於履行社會義務之農村產權」。(第一百八十四條參照)
這樣也比較符合一般經驗與憲法學的原理。
: http://www.mstbrazil.org/constitutionalauthority
: 巴西憲法藉由賦予所有土地有它的社會功能,加以挑戰私人財產權利的概念[Article 5,
: Section XXIII.]。憲法要求政府"為了農業改革的目的,徵收沒有實踐社會功能的農村財
: 產。" [Article 184.]
: 請問,上文的憲法章節的譯文 [Article 5, Section XXIII] [Article 184.]
: 應該怎麼翻呢?謝謝! 或是該段怎樣翻譯較好呢?
: 它是指[Article 5, Section XXIII]中的[Article 184.]?
article 譯為「條」比較沒問題
section 則要看情況。
我對照了一下巴西憲法的寫法,至少這裡的section比照我們的「款」比較合適。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http://blog.yam.com/juotu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86.251
※ 編輯: juotung 來自: 114.34.186.251 (10/20 07:08)
推
10/20 07:46, , 1F
10/20 07:46, 1F
→
10/20 07:47, , 2F
10/20 07:47, 2F
推
10/20 07:49, , 3F
10/20 07:49, 3F
→
10/20 07:49, , 4F
10/20 07:49, 4F
→
10/20 07:50, , 5F
10/20 07:50, 5F
在法條結構上
美國憲法的Article底下並沒有條文正文
因此才會譯為「章」
反之
巴西憲法的Article下有條文正文-------(1)
且section結束後才具備完整段落-------(2)
這比較接近「條--->款」結構
例如:
第一百零七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一 外交。(第一款)
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第二款)
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以此類推)
四 司法制度。
五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六 中央財政與國稅。
七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八 國營經濟事業。
九 幣制及國家銀行。
十 度量衡。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如果沒有(2)
則接近我們的「條--->項」結構
憲法增修條文
第一條
(第一項)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
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第二項)
憲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 編輯: juotung 來自: 114.34.186.251 (10/20 08:04)
推
10/20 08:11, , 6F
10/20 08:11, 6F
推
10/22 00:17, , 7F
10/22 00:17, 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Translation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