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時間15年前 (2010/03/11 19:59), 編輯推噓8(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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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ze (金色曙光)》之銘言: : 當然有影響 你沒看前文嗎 : 1.死刑法赦免或脫逃後的再犯風險 2.監獄空間及納稅錢 : 死刑的最大意義在'一勞永逸的永久隔離' 我比較贊同這論點 : 公平正義只是站在被害者來看的說法   1.現在考慮的是以終身監禁替代死刑,換句話說這些人就    算廢死之後,也是要被關一輩子,故沒有赦免的可能。    那脫逃這種情況你也要談的話,乾脆以後犯罪人都判死    刑怎樣,保證「一勞永逸」。   2.講難聽一點,台灣一年是能夠判多少個死刑。從2000年 到現在,除了2006年槍決掉兩個人以外,到現在也才44 個死刑定讞,就算退萬步言,從1987解嚴到現在死刑執 行加未執行的人數也不過才529人(而且1987~1992 這段 期間還不知道有多少是因為司法制度不良被死刑執行的), 這些人是浪費得了多少監獄空間和納稅錢?   說穿了,什麼一勞永逸的隔離,什麼節省資源,不就是基 於「會被判死刑的人一定是最大惡極,百死不得恕罪」這種心 態衍生出來的論點。這種全然無視司法審判可能錯誤,且人命 不可回溯的論點,只會造成更多的蘇建和和徐自強而已。 : 前文就說了 現在要被判死刑都得最大惡極才可能 : 所以我才說刑法是以直報怨 而不是以怨報怨 : 規定殺人者唯一死刑才是真正的以牙還牙 現在的刑法不是   誰來斷定什麼才是以直報怨,什麼不是呢?而且我都說現 代刑法早就不以「什麼」報「什麼」了。 : 所以不執行的不也是三審定讞了嗎?你扯這段的意思是..   ㄟ,是你先提經濟學的耶,怪我喔....XD : 1.被害人的心情 2.風險和成本 : 前者影響被害人 後者影響大眾 要說沒有影響只怕不夠有說服力   被害人心情當然是會被影響,不過我早就說了,法律不是 為了特定人服務,要不然還要法院幹嘛。第二個前面回應過了, 根本就沒多少風險和成本,要談這個,怎麼不談誤判的風險和 成本?   講白一點,影響最大的不就是是否滿足了社會大眾冀望殺 人償命的欲望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4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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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說吧:法律不是為了公平正義,是為了社會利益.如果侵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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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法益可以讓大家獲利,就可能有這種法.比如管制疾病流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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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要犯惡罪之人可能會覺得反正以後也可以在牢裡稱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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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某些專利,由國家生產藥物是可能的.公平正義是可能對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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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利益有幫助,才不斷被強調.但其實直接目的一直都不是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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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比如美國要用特別301管制台灣軟體,但整個光華商場都在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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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沒OS台灣資訊電子就要衰退時,政府也不是在執行美國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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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反過來一力要談全台版權,談不到就要架空它,支持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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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終身監禁所帶來的副作用,就是增加了社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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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成本而不談正義就對了,前面正好在談,說其實死刑犯也沒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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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真要量化也沒多幾個成本.不過這講法沒計算到邊際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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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跟別人談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問題 有不少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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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開始認為不得假釋是不當的 聽說德國目前也有此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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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面對這樣子的情況 請問你覺得該怎麼樣說服人民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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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不得假釋是永遠可以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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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目前善良,即使認為不公平也不會去私刑正義.但未來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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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後,會有更多人巴不得仇家快點假釋,以便在路上親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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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規矩鬆了,是對彼此都鬆了,這點我們還沒掌握新的競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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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放心 被害人沒膽去動私刑 犯罪者出來再去殺別人比較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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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就不做,要做了就拼命的人一堆;被逼到背水一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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拚了命還是打不過阿 犯人的精神結構異於常人 被害人還比較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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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再義憤再激情也不敢把犯人分屍吧 但犯人卻能心情平靜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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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9:10, , 23F

03/29 19:10, ,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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