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 引述《gamer ()》之銘言:
: ※ 引述《size (金色曙光)》之銘言:
: : 當然有影響 你沒看前文嗎
: : 1.死刑法赦免或脫逃後的再犯風險 2.監獄空間及納稅錢
: : 死刑的最大意義在'一勞永逸的永久隔離' 我比較贊同這論點
: : 公平正義只是站在被害者來看的說法
: 1.現在考慮的是以終身監禁替代死刑,換句話說這些人就
: 算廢死之後,也是要被關一輩子,故沒有赦免的可能。
: 那脫逃這種情況你也要談的話,乾脆以後犯罪人都判死
: 刑怎樣,保證「一勞永逸」。
沒有什麼事情是不可能的 無期徒刑可減為15-20年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可以再假釋 時空條件變動情況就不同了
所以我才說死刑 '一勞永逸的永久隔離' 不然夜長夢多
: 2.講難聽一點,台灣一年是能夠判多少個死刑。從2000年
: 到現在,除了2006年槍決掉兩個人以外,到現在也才44
: 個死刑定讞,就算退萬步言,從1987解嚴到現在死刑執
: 行加未執行的人數也不過才529人(而且1987~1992 這段
: 期間還不知道有多少是因為司法制度不良被死刑執行的),
: 這些人是浪費得了多少監獄空間和納稅錢?
人生是2/8法則 你應該用邊際效益來看 而不是算數學
: 說穿了,什麼一勞永逸的隔離,什麼節省資源,不就是基
: 於「會被判死刑的人一定是最大惡極,百死不得恕罪」這種心
: 態衍生出來的論點。這種全然無視司法審判可能錯誤,且人命
: 不可回溯的論點,只會造成更多的蘇建和和徐自強而已。
1.法官不會隨便判死刑 因為判人死刑法官自己壓力也超大
死刑幾乎都是證據顯示'求其生而不可得'下的結果
我應該說過刑法的程度只是以直報怨而已
2.一個死刑會來回更 n審 10幾個法官判的結果都一樣
要說誤判的可能 你舉個三審定讞的來看比較有說服力
不然就像在說'你怎麼知道吃飯不會噎死'然後叫人不要吃一樣荒謬
: : 前文就說了 現在要被判死刑都得最大惡極才可能
: : 所以我才說刑法是以直報怨 而不是以怨報怨
: : 規定殺人者唯一死刑才是真正的以牙還牙 現在的刑法不是
: 誰來斷定什麼才是以直報怨,什麼不是呢?而且我都說現
: 代刑法早就不以「什麼」報「什麼」了。
刑法的精神一直是應報及教育兩者兼有
早就不是什麼xx了 你是看哪本書上寫的 XD
: : 所以不執行的不也是三審定讞了嗎?你扯這段的意思是..
: ㄟ,是你先提經濟學的耶,怪我喔....XD
: : 1.被害人的心情 2.風險和成本
: : 前者影響被害人 後者影響大眾 要說沒有影響只怕不夠有說服力
: 被害人心情當然是會被影響,不過我早就說了,法律不是
: 為了特定人服務,要不然還要法院幹嘛。第二個前面回應過了,
: 根本就沒多少風險和成本,要談這個,怎麼不談誤判的風險和
: 成本?
: 講白一點,影響最大的不就是是否滿足了社會大眾冀望殺
: 人償命的欲望嗎?
殺人償命是欲望嗎?我認為比較像價值補償 或回饋機制
前者是錦上添花 後者是雪中送炭 這兩者是不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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