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吹笛牧童)時間14年前 (2010/03/12 13:2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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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的論點應該就是國家是由社會契約論所構成的 : 人民讓渡一部分財產自由(稅)一部分生命自由(役) : 換取國家對整體財產生命自由的保障 : 而由於這個契約論的核心就是其人自由意志才能成立契約 : 契約的一方當然不可以讓渡自己的生命給國家 否則此契約無從成立 : 也就是說國家本來就無法從任何契約中取得剝奪契約相對人生命的權力 : 所以如果國家是根據社會契約論的精神建立的 則這個國家就沒有實施生命刑的權力 上面這段很有趣,原來我一直有的想法有這樣的論述了 : 用比較實體的說法就是 : 國家是憲法建立的 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力 法律只能限制不能剝奪 : 法律根本就沒有剝奪憲法保障人民基本生存權的權限 故也不能有生命刑的存在 不過我不會用這樣的說法再註解一次 因為這就回到'法'的講法,而看不到法本身在契約論裏的問題 就像取材自小王子: 如果我們立法'太陽必需依法轉動',從自然科學來看,這是個不合理的法,是立法者有問題 但碰到法匠會怎樣?抱歉..法就是法,我們就在法的本身辯論了 (所以法都立完了,接著是行政挨轟;太陽不肯快一點慢一點,是行政的問題?) 所以,在質疑別人不守法之前,還有一個更高的高度是在質疑法的本身 回到各國,有很多免稅的制度 比如澳門,他們用賭博收入來支出全國稅金 老百姓都免稅了 又比如荅里島那種可以發呆的國家 我摘樹上的果子就可以活了,但我沒收入,不必繳稅 如果課稅會怎樣? 首先就是地價稅,你在這片土地上生活就要繳 結果是我從可以發呆的原住民,變成至少必需繳地價稅 摘樹上的果子可以活,但賺不到錢 沒錢就關起來~ 然後我們就可以用貨幣經濟把原住民壓入社會底層了 表面上有公平的規則,你只要耕種,貿易(那兒是觀光區啊,你多跑遊客就賣得出去了) 就可以賺到錢來繳稅 但事實上錢是國家管理,錢的總量不斷增加;國家自己印 政府公債表面上是跟人民借,但誰在還?還不是人民繳稅還? 最後就可以收編全國人民為奴隸了 然後編制全民皆兵,軍法中有條'不就職務罪' 要打仗時好用,不打仗時也很好用 可以用來維持達官貴人的生活,不再是'帝力於我有何哉' 你有什麼好的資源,家裏生了漂亮女兒,都可以變國家的 做到這麼過份了還是可以宣稱這是民主國家喔! 只要在民法中民主就好了 軍中本來就不民主嘛 不聽話就是不就職務罪,逃兵,可以關起來了 有沒有發現很有趣? 什麼叫'罪'? 不聽話就有罪 XD 這裏完全沒有公平市場機制可言 比如市場貿易,我要你的財物,卻不給你你希望的代價 這就是談不攏,我們可以取消交易 但我又要交易又不給,強取豪奪,那就是有罪 這種交易方式是你情我願,什麼叫'罪'的定義也還公平 那國家給了我們什麼? 我又不是自願生在這裏,也沒說要這樣的國家 這國家如果是外來的,像美國抓黑奴 我們可以明顯感覺這是侵略 如果是美國南北戰爭呢? 如果南勝北敗,南方要求北方繳重稅呢? 同文同種的看不出侵略啊 冠上一個國家之名就可以要你聽話了 不聽話就已經是犯罪了 XD 美國可以跑去非洲插旗說:我給你一個國家,給你教育,你們必需替我勞動,替我反攻英國 這樣嗎? 有沒有發現很熟悉? 所以我說這是競爭,這不是公平 擺明是競爭,你至少可以說是優勝劣敗,勝者為王,槍桿子真理 要說是公平,就還要說很多謊言,演很多戲 話說得偏激了,有人會說'國家給你很多,你用的水電瓦斯,你受的教育, 難道你都不要了嗎?' 話不是這麼說,商品可以行銷,政治也可以行銷 阿凡達裏就演了(而且還是老梗) 我們給他們馬路,學校,可是他們還是要玩泥巴 本來是一無所求的,被硬生生改變生活型態後就變得有所求 文明入侵野蠻一直是這種模式 在'上帝也瘋狂'裏,歷蘇也不懂什麼叫偷 大地上的羊就是天賜的,他射箭殺了羊就是他的 他還大方的要請農場主人吃咧 :) 但農場主人說:這羊是我養的,你是偷羊賊 羊的生命是人的?所有物概念? 這羊就算不屬於天地,也該屬於自己父母;羊寶寶是羊媽媽的 一切往回推,我看不到公平 我只看到競爭,以及社會目前的'共識規範'而已 (比如,如果沒有財產制,那大家會不想養羊,因為我養的你也可以殺) 那我們憑什麼自己訂個共識就入人於罪? 不過,我們可以'很討厭'某種偏離規範的人事物 可以大家都很討厭他 這是我對社會契約的解讀 而沒去說憲法寫了什麼 因為我的質疑高度,連憲法都要質疑 要不然沈重的憲法寫我們生而為奴 就真的生而為奴? 這樣的一本憲法,規範了人民必需納稅服兵役 卻沒規範國家機器的義務,公務員沒做到什麼績效算瀆職 只有談選舉罷免,但反正只要我選上就有月領薪水 只能用罷免來打績效,卻不能真的讓部會首長苦民所苦 所以根本不用做好事,只要求選上 錢不夠就印.. 那他們當然能夠不偷不搶啊! 在這種國家拿養廉金,不算無恥嗎? 真是夠了 ;; 那美國入侵非洲時,可以說這是替他們組成國家,不聽話的處死刑嗎? 我是說,公不公平? 當然用貨幣經濟比較溫和點,看不出逼迫的痕跡 不過等原住民賣女兒去私娼寮時就知道病態了 (記住,要立法為罰娼不罰嫖,這樣大官去臨幸時才不會有罪) 這愈扯愈遠,很多人要說不懂了 不過很多電影都有帶到.. 我還是只看到競爭.. 有優勢的人定下規則,漸漸束緊讓你沒有選擇 當然有些人不是沒選擇,是自己墮落 就好像賣女兒有的是家裏扛債過不去 有的卻只是自己愛喝酒,這當然有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197.63 ※ 編輯: HuangJC 來自: 60.251.197.63 (03/12 13:24)

04/03 03:05, , 1F
這系列文就這篇比較合我的想法
04/03 03:0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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