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政黨惡鬥真的不好嗎?
※ 引述《Oikeiosis (怎麼啦)》之銘言:
分成幾種情況討論好了...
1.價值觀A:「合法且常見的運作,只有評論政策好壞有意義,評論行為毫無意義。」
比如某人反對X法案,我們只應該評論X法案到底該不該反對;
換言之,無論某人用民主投票的方式反對、或用打架鬧事的方式反對,都是一樣的,
不應因此予以鼓勵或譴責。
我同意如果接受這套價值觀,那麼的確會議鬧事無所謂,
杯葛無所謂、拒審也無所謂,人們也不應對這些行為做出良性、惡性之評價。
2.如果不接受價值觀A。
換言之,評論行為的善惡有意義。
2.1.價值觀B:「法案協商應透過符合民主精神與民主程序的方式進行。」
如果接受價值觀B,
按理總預算早該進行合理討論、和平表決,
就算藍方的方案有違憲,也應該事後透過合法程序覆議。
他應該會接受綠委打架鬧事、干擾會議進行的行為是惡性的。
2.1.1.價值觀C:「中選會案置於總預算案前是正當合理的。」
如果接受價值觀C,
那麼2007年的總預算案延遲,就不是藍委惡意阻擋(藍委作為是良性),
而是綠委惡性阻礙中選會案進行造成的結果。
無論是藍委的惡性、綠委的惡性,或雙方的惡性,都可以統稱「政黨惡鬥」。
因此結論是,2007年總預算延遲是政黨惡鬥的結果。
2.1.2.如果不接受價值觀C
那麼,藍委無數次堅持把中選會案擺在總預算案後面就是不合理的惡性行為,
再加上綠委惡意阻礙中選會案進行,
最後導致總預算延遲7個月。
因此結論是,2007年總預算延遲是政黨惡鬥的結果。
2.2.如果不接受價值觀B
嗯..比方「人民都不懂法案」、「有沒有實際的民意基礎都不用管」
我同意接受這套價值觀的人可能會認為綠方打架鬧事及藍方綁總預算是良性的,
不過這要看他們的具體論證是什麼。
不過,這種人恐怕不應該贊成民主,
暴力政治、精英政治或專制政治可能比較適合他,
我會建議他去發動革命(當然,革命是犯法的,請做好心理準備)XDD
上面主要有四種價值觀組合:1.、2.1.1.、2.1.2、2.2.,
以及我分別認為在某套特定價值觀體系下應該得到的合理結論,
至於接受哪一套價值觀,則純屬個人自由。
我猜你想主張的是價值觀1.,
不過我的論點都是基於2.1.的前提,
你如果要套用我的論點並予以反駁,請選擇2.1.1.或2.1.2.二種組合,
超出這個範圍都與我的論證無關。
接下來再說明幾件事:
1.前面已說明無數次,我所謂的「拒審」的定義是:
「以不審(拖延)總預算威脅執政黨釋出交換條件」。
在2007年的總預算事件中,
藍方顯然明知明知綠方堅持不讓中選會案通過,
也中選會案具高度政治爭議性,幾乎不可能在短時間解決。
如果中選會案擺前面,且綠方不打算點頭答應快速通過藍方的草案(付贖金),
不拖總預算的可能性有多大?我看幾乎是零。
綠方如果拒絕討論中選會案,
或同意討論但對藍方提案有意見以致長時間無法取得共識,
都會造成總預算拖延的結果。
這如果不是綁架、威脅,還有什麼是?
從2007年初至6月中,藍方有多次機會可以改變決定,
仍多次堅持把中選會組織法排在總預算前,
用「只是動念」、「無法預期」辯護,我認為非常牽強。
再就實然面言,民意普遍認為總預算應優先處理,
從吵總預算被拖延的聲音比吵中選會案被拖延的聲音明顯即可窺見。
甚至國民黨部也非一致認同中選會案優先,
親民黨則對誰先誰後沒意見,只是配合國民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an/25/today-p2.htm
http://www.chinareviewagency.com/doc/1003/7/3/5/100373536.html
其次,我從未主張「拒審」=「惡性」,
我說的是,缺乏正當理由的拒審是惡性的;
言下之意是,有正當理由就不是。
最後,我並沒說正當不正當、良性惡性是絕對的,也沒強迫任何人接受,
我只說我覺得這個case不正當,我認為是惡性,
以及我相信認定這個case是惡性的人佔大多數,
我相信這些人的想法應該也大概如此。
至於你認為正當,你認為不是惡性,那是你個人自由。
其實這就是2.1.1.和2.1.2.的差別,
我支持2.1.2.,我相信多數人支持2.1.2.,以上。
(我承認上面一大串是想說服你支持2.1.2.,接不接受隨你便)
2.
: : 整個事件中,藍的協商並沒有什麼誠意,
: : 他們始終不願面對對方質疑的「委員政黨比例比照立法院席次」;
: : 也不願善意釋出條件(你不是說法案交換很常見嗎?拿綠想通過的法案交換啊?)
: : 整個就是想利用人數壓力、時間壓力、總預算威脅強制通過對自己有利的法條,
: : 也就是這樣,才會給綠營操作的空間。
: 你怎麼知道藍方沒有面對? 你怎麼知道藍方沒有拿綠想通過的法案交換?
: 你只是聽信宣傳而已
「虛無假設」應該是常識吧XD
我查到的資料中,藍營從開始擋總預算,直到2007/6/15總預算通過為止,
他們的提案都是「委員政黨比例比照立法院席次」,沒有改變。
如果你主張藍方有面對、處理過這項質疑,麻煩提供一點相關資料。
(對了,還有另一個質疑是「違憲」,我也沒看到什麼反駁)
: 而當時沒有任何法案可以比得上中選會案
: 但是開支最大的就是軍購案、治水案 這都是卡在總預算裡
: 所以藍方當然很自然就會說 只要放了中選會 軍購治水都好說
: 不過執政黨寧可不要軍購 不要治水 不要總預算 就是不放中選會
好,我姑且同意藍方曾經試圖拿綠方想通過的法案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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