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接受民主是不是應該接受數據獨裁?
※ 引述《Ebergies (火神)》之銘言:
: 民主並不應該是多數暴力,這是錯誤的。
: 民主應該是由眾人保障每一個獨立的人都能擁有平等的權利。
: 至少我目前的想法是如此。
: 以下節錄青鳥脈搏轉載皓易堂的文章
: ==============
: 時至今日,還有很多人天真的以為:民主就是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 如果看不清楚濫用“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的巨大危害,你就永遠無法了解什麼是真正的民主。
: ... ...
: 西元前六世紀,在民主的發源地——古希臘城邦雅典,一個名叫克利斯梯尼的政治家發明瞭一種人類歷史上最早的民主制度的雛形: " 貝殼放逐法 " 。所謂 " 貝殼放逐法 " ,就是雅典人為了對付某個破壞民主、實施專制的獨裁者,可以召開公民大會,對其進行投票(因用貝殼投票而得名,不過後來改用陶片了),如果這個人得票超過 6000 ,那麼對不起,管你有沒有錯,立即離開雅典,去外面呆上 10年再回來吧。
: 這種懲罰制度有點類似中國古代的流放,當然二者性質截然不同,前者是公民大會的集體投票,後者是專制君主的個人意志。不過,在 " 貝殼放逐法 " 這座祭壇上,固然有獨裁者的鮮血,也飄蕩著無辜者的冤魂。在古希臘歷史上,曾經有多位優秀的政治家、軍事家因 " 貝殼放逐法 " 而被流放,客死他鄉,比如著名的馬拉松戰役英雄亞利斯泰提,以廉潔、正直而著稱,就曾被貪婪、腐敗的地米斯托克利以 " 企圖獨裁 " 的罪名提交公民大會審判。
: 等一下,也許你又會說,民眾的選擇雖然有時不一定正確,但那畢竟是自己的選擇嘛,即使付出代價,也只能由民眾自己承受。
: 可是,我不得不告訴你,在這個問題上你犯了個邏輯錯誤,因為付出代價的主體並不是佔多數的民眾,而是那個處於少數的可憐的倒楣蛋。如果一個人因為別人的錯誤而被迫接受懲罰,那這種 " 民主 " 又怎麼能夠讓人放心呢?你也看到了,古希臘的這個 " 貝殼放逐法 " 儘管 打著 " 大多數 " 的幌子,但卻是個很可怕的東西,並不能算做真正的民主,實際上,它有另外一個名字,叫做 " 大多數暴政 " 。
: ... ...
: (這邊提了一個發生在美國保障黑人上學的實際例子)
: 呼,例子終於講完了,我想說的是,通過這個事件,你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尊重少數人的意見,不過是一個空洞的口號而已,想要讓少數人真正的享受他們與大多數一樣的權利,有時候,是要付出慘重的代價的。(青鳥按:富蘭克林有一句:「民主是兩隻狼和一隻羊投票決定午餐食什麼,而自由就是一隻武裝的羊反對這次投票」大家應該好好思考內裡的含意。」)
: ... ...
: 現在你一定已經看到,所謂民主,不是多數人意志的體現,也不是尊重少數人的意見,而是賦予每個人平等的權利,另外也不要忘了,這個民主可不是免費的午餐,你想得到他,是要花錢的。
: 知道了民主是什麼,並不等於就可以馬上實現民主了,因為了解一件事情與實施它,這中間是有很大的差別的。
: (後面還有很多,以及上面刪去的細節,都可至以下連結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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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趣談何為真正的民主- 皓易堂的博文- 美國中文網
: https://bit.ly/23h932A
民主制度基本上會有上下限的規範 在這個範圍內仍然是多數暴力
上限就是專業議題 例如核電及健保等 要由專家多數決而不是平民多數決
意思就是民主可以選人 (包含道德議題) 但不可選事 (各行各業議題)
比如廢死和同婚就是屬於道德議題 雖非選人但仍可以付予公投表決
下限就是基本人權 例如不能投票表決要剝奪某人憲法保障的權利
在這個上下限之內 投票出來的政策及結果 就是屬於社會共業
既然那個時代及地區的多數人這麼認為 後果就由集體承擔
無關對錯 因為在那個時空環境下多數人的想法就是那樣
民主的原則基本上是效益主義 以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為指導方針
資本主義並非效益主義 而是金權主義 錢多的當老大 槍彈變成錢彈
自由市場要達到接近效益主義的結果 在制度上也得訂定上下限的標準
上限是私有財產的門檻 (資源使用者的邊際效益趨於零時不得再佔有)
下限是無條件基本收入 (物質上的基本人權 食衣住行至少保障60分)
不然資本主義只是少數暴力的制度 市場機制讓它有機會換人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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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ouldragon (118.168.232.57), 05/18/2019 17: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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