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接受民主是不是應該接受數據獨裁?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依法不依人)時間5年前 (2019/05/18 17:55), 5年前編輯推噓6(6051)
留言57則, 5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3/10 (看更多)
※ 引述《Ebergies (火神)》之銘言: : 民主並不應該是多數暴力,這是錯誤的。 : 民主應該是由眾人保障每一個獨立的人都能擁有平等的權利。 : 至少我目前的想法是如此。 : 以下節錄青鳥脈搏轉載皓易堂的文章 : ============== : 時至今日,還有很多人天真的以為:民主就是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 如果看不清楚濫用“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的巨大危害,你就永遠無法了解什麼是真正的民主。 : ... ... : 西元前六世紀,在民主的發源地——古希臘城邦雅典,一個名叫克利斯梯尼的政治家發明瞭一種人類歷史上最早的民主制度的雛形: " 貝殼放逐法 " 。所謂 " 貝殼放逐法 " ,就是雅典人為了對付某個破壞民主、實施專制的獨裁者,可以召開公民大會,對其進行投票(因用貝殼投票而得名,不過後來改用陶片了),如果這個人得票超過 6000 ,那麼對不起,管你有沒有錯,立即離開雅典,去外面呆上 10年再回來吧。 : 這種懲罰制度有點類似中國古代的流放,當然二者性質截然不同,前者是公民大會的集體投票,後者是專制君主的個人意志。不過,在 " 貝殼放逐法 " 這座祭壇上,固然有獨裁者的鮮血,也飄蕩著無辜者的冤魂。在古希臘歷史上,曾經有多位優秀的政治家、軍事家因 " 貝殼放逐法 " 而被流放,客死他鄉,比如著名的馬拉松戰役英雄亞利斯泰提,以廉潔、正直而著稱,就曾被貪婪、腐敗的地米斯托克利以 " 企圖獨裁 " 的罪名提交公民大會審判。 : 等一下,也許你又會說,民眾的選擇雖然有時不一定正確,但那畢竟是自己的選擇嘛,即使付出代價,也只能由民眾自己承受。 : 可是,我不得不告訴你,在這個問題上你犯了個邏輯錯誤,因為付出代價的主體並不是佔多數的民眾,而是那個處於少數的可憐的倒楣蛋。如果一個人因為別人的錯誤而被迫接受懲罰,那這種 " 民主 " 又怎麼能夠讓人放心呢?你也看到了,古希臘的這個 " 貝殼放逐法 " 儘管 打著 " 大多數 " 的幌子,但卻是個很可怕的東西,並不能算做真正的民主,實際上,它有另外一個名字,叫做 " 大多數暴政 " 。 : ... ... : (這邊提了一個發生在美國保障黑人上學的實際例子) : 呼,例子終於講完了,我想說的是,通過這個事件,你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尊重少數人的意見,不過是一個空洞的口號而已,想要讓少數人真正的享受他們與大多數一樣的權利,有時候,是要付出慘重的代價的。(青鳥按:富蘭克林有一句:「民主是兩隻狼和一隻羊投票決定午餐食什麼,而自由就是一隻武裝的羊反對這次投票」大家應該好好思考內裡的含意。」) : ... ... : 現在你一定已經看到,所謂民主,不是多數人意志的體現,也不是尊重少數人的意見,而是賦予每個人平等的權利,另外也不要忘了,這個民主可不是免費的午餐,你想得到他,是要花錢的。 : 知道了民主是什麼,並不等於就可以馬上實現民主了,因為了解一件事情與實施它,這中間是有很大的差別的。 : (後面還有很多,以及上面刪去的細節,都可至以下連結閱讀。) : ============== : 趣談何為真正的民主- 皓易堂的博文- 美國中文網 : https://bit.ly/23h932A 民主制度基本上會有上下限的規範 在這個範圍內仍然是多數暴力 上限就是專業議題 例如核電及健保等 要由專家多數決而不是平民多數決 意思就是民主可以選人 (包含道德議題) 但不可選事 (各行各業議題) 比如廢死和同婚就是屬於道德議題 雖非選人但仍可以付予公投表決 下限就是基本人權 例如不能投票表決要剝奪某人憲法保障的權利 在這個上下限之內 投票出來的政策及結果 就是屬於社會共業 既然那個時代及地區的多數人這麼認為 後果就由集體承擔 無關對錯 因為在那個時空環境下多數人的想法就是那樣 民主的原則基本上是效益主義 以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為指導方針 資本主義並非效益主義 而是金權主義 錢多的當老大 槍彈變成錢彈 自由市場要達到接近效益主義的結果 在制度上也得訂定上下限的標準 上限是私有財產的門檻 (資源使用者的邊際效益趨於零時不得再佔有) 下限是無條件基本收入 (物質上的基本人權 食衣住行至少保障60分) 不然資本主義只是少數暴力的制度 市場機制讓它有機會換人當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232.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why/M.1558173304.A.0E1.html ※ 編輯: souldragon (118.168.232.57), 05/18/2019 17:59:07

05/19 01:20, 5年前 , 1F
同婚是基本人權,這是大法官釋憲的結果,你還要跳針嗎?
05/19 01:20, 1F

05/19 13:58, 5年前 , 2F
Agree with 1F. 基本上,我也不認同你的說法
05/19 13:58, 2F

05/19 22:44, 5年前 , 3F
婚姻是民事契約 不是公法基本權利義務 基本常識都沒有
05/19 22:44, 3F

05/19 22:52, 5年前 , 4F
國民有受教育 服兵役 繳稅的義役 可沒有結婚的義務..
05/19 22:52, 4F

05/19 22:53, 5年前 , 5F
規範法才有人權問題 契約是自由原則 有人連這不知 =.=
05/19 22:53, 5F

05/20 01:03, 5年前 , 6F
釋字748。你的時間也暫停了嗎?
05/20 01:03, 6F

05/20 01:04, 5年前 , 7F
如果是看不懂中文字,可能要從新上小學學起。
05/20 01:04, 7F

05/20 12:39, 5年前 , 8F
哪一天釋憲不合樓上的意 你又出來司法不公 快笑死
05/20 12:39, 8F

05/20 20:31, 5年前 , 9F
你以為我是你嗎?
05/20 20:31, 9F

05/21 18:46, 5年前 , 10F
樓上之前不是支持二審都違法的文林苑和大腸花?快笑死
05/21 18:46, 10F

05/21 18:47, 5年前 , 11F
不就不合你意就司法不公 水準就這樣 也沒什麼好喇賽的
05/21 18:47, 11F

05/21 22:38, 5年前 , 12F
你哪隻眼看到我說司法不公了?我支持他們的行為,但也同意
05/21 22:38, 12F

05/21 22:39, 5年前 , 13F
行使公民抵抗權會受到的處罰。附帶一提,太陽花佔領立法院
05/21 22:39, 13F

05/21 22:40, 5年前 , 14F
一審二審都是無罪,你的違法又是從哪來?又是你自己的解釋嗎
05/21 22:40, 14F

05/22 02:36, 5年前 , 15F
司法判決初一十五不一樣 還在扯那些?頭腦不清才跟風
05/22 02:36, 15F

05/22 02:38, 5年前 , 16F
學生無罪 一堆警察官司纏身 你都不知道員警們有多賭爛
05/22 02:38, 16F

05/22 02:39, 5年前 , 17F
依法行政的有罪 違法的無罪脫身 你是當事人幹都幹死了
05/22 02:39, 17F

05/22 02:40, 5年前 , 18F
那種政治正確的判例就不要拿來背書了 無腦才看那些案
05/22 02:40, 18F

05/22 02:41, 5年前 , 19F
就事論事 沒爭議的判例邏輯才要學 整天看那些政治判例
05/22 02:41, 19F

05/22 19:24, 5年前 , 20F
那些警察官司纏身?案號拿出來啊?
05/22 19:24, 20F

05/22 19:24, 5年前 , 21F
然後不是二審都違法,違法判決在哪啊?
05/22 19:24, 21F

05/22 19:25, 5年前 , 22F
沒爭議的判例?最高法院那些死老頭做出來的判例才一堆爭議
05/22 19:25, 22F

05/23 01:15, 5年前 , 23F
文林苑不是二審都判王家敗訴?Zzzzz.....
05/23 01:15, 23F

05/24 02:33, 5年前 , 24F
"文林苑和太陽花"二審"都"違法,所以太陽花的判決到底在哪?
05/24 02:33, 24F

05/24 02:33, 5年前 , 25F
警察官司纏身的案號呢?
05/24 02:33, 25F

05/25 15:19, 5年前 , 26F
樓上對文林苑不講話了喔 二審都敗訴 所以沒法跳針了
05/25 15:19, 26F

05/25 18:08, 5年前 , 27F
文林苑違法我沒否認啊,哪"都"違法,所以太陽花也違法,判
05/25 18:08, 27F

05/25 18:09, 5年前 , 28F
決呢? 警察官司纏身的案號呢? 又想逃了嗎?
05/25 18:09, 28F

09/15 12:31, 5年前 , 29F
雖然我也不認為婚姻屬基本人權(我傾向廢婚),但以你例子
09/15 12:31, 29F

09/15 12:31, 5年前 , 30F
中對基本人權的定義"例如不能投票表決要剝奪某人憲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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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12:31, 5年前 , 31F
障的權利",那釋字748的確提了"(禁止同婚)與憲法第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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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12:31, 5年前 , 32F
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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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12:31, 5年前 , 33F
對你來說禁止同婚應屬剝奪基本人權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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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19:54, 5年前 , 34F
樓上 釋字748本來就不該出現 民情風俗改變才能那樣釋
09/15 19:54, 34F

09/15 19:55, 5年前 , 35F
公投結果已經在和政府說 7成以上人民人倫觀念是異性婚
09/15 19:55, 35F

09/15 19:56, 5年前 , 36F
民法是習慣法 人民人倫觀念未變 釋成違憲就是亂搞而已
09/15 19:56, 36F

09/16 11:30, 5年前 , 37F
嗯嗯 那這就是對於釋憲這套機制認同與否的問題了
09/16 11:30, 37F

09/16 12:29, 5年前 , 38F
就現在的政府有問題 完全不鳥公投結果 根本開民主倒車
09/16 12:29, 38F

09/16 12:30, 5年前 , 39F
公投結果是那樣 應該後面再出一個釋字把748打掉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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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12:31, 5年前 , 40F
若同性不能結婚違反平等原則 女生不用當兵也違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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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2:20, 5年前 , 41F
就同婚公投來看 政府沒有不鳥結果吧?
09/18 12:20, 41F

09/18 12:22, 5年前 , 42F
公投第 12 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
09/18 12:22, 42F

09/18 12:22, 5年前 , 43F
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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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2:22, 5年前 , 44F
是通過的,所以訂了釋字748施行法,不更動民法婚姻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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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2:22, 5年前 , 45F
男一女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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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2:24, 5年前 , 46F
我也認為女性不當兵違反平等權~當時大法官釋憲說女性社
09/18 12:24, 46F

09/18 12:24, 5年前 , 47F
會功能不同所以不用當兵,根本是把女性當孵蛋器的沙豬想
09/18 12:24, 47F

09/18 12:24, 5年前 , 48F
法吧
09/18 12:24, 48F

09/18 20:40, 5年前 , 49F
樓上 主要是台灣並沒有像以色列的情況糟到要全民皆兵
09/18 20:40, 49F

09/18 20:41, 5年前 , 50F
490我不覺得有問題 男性力氣和體力優於女性是生物事實
09/18 20:41, 50F

09/18 20:43, 5年前 , 51F
真正公平的做法 女生也要當兵 但是是做後勤或運輸
09/18 20:43, 51F

09/18 20:44, 5年前 , 52F
法律要符合社會民情 當兵或同婚都一樣要看環境狀況
09/18 20:44, 52F

09/18 20:45, 5年前 , 53F
共投已經在說7成的人認為婚姻是異性婚 748就是亂釋
09/18 20:45, 53F

09/18 20:46, 5年前 , 54F
法官釋民法可以不照民情 霸凌民意反向解釋真的非常扯
09/18 20:46, 54F

11/16 16:24, 5年前 , 55F
大法官本來就可以違背民意,看看美國黑白通婚也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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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6:24, 5年前 , 56F
院強行通過,那時候美國支持黑白通婚的比現在支持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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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6:24, 5年前 , 57F
婚的還少
11/16 16:24, 5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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