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是否應該保障胡說八道的言論自由?
※ 引述《gamer ()》之銘言:
: ※ 引述《Oikeiosis (怎麼啦)》之銘言:
: : 消息無論真假 只要是個人隱私 或是其他法律保障事項就不能傳播散布
: : 這件事情我想大部分人都不會反對
: : 但是你主張真假不明(包含沒有事實查核的訊息)的資訊
: : 只要揭露資金來源就可以自由傳播?
: : 如果你的立場不是這樣 我覺得你應該明確的說明你認為的處理方式是什麼比較好
: : 否則這樣的立場再怎麼說也是一個奇怪的立場
: 我的立場是不論真假,只要沒有侵害其他人民權利的涉及
: 公共利益資訊只要公開透明就可以自由傳播。你覺得立場奇怪
: 也是你的言論自由。
你的立場是支持假新聞只要表明立場與資金來源就可以自由傳播,
但侵害其他人民權利且涉及公共利益資訊 就必須以用法律限制
我認為這是「(倫理上)不應該的」 (法律上也許只能如此)
然而沒有查證的假新聞無論內容為何 其本身就是程序上不應該傳播的資訊
未查核、低度查核都是媒體倫理所不容許的
所以媒體應該要有自律機制來排除這些倫理上不應該的假新聞
而共匪的傳聲筒則不是新聞 是宣傳 是廣告 宣傳廣告不應該享有新聞自由
在法律的界線之上 媒體必須要有倫理的界線 而且必須在法律之上
沒有倫理道德的媒體就不應該繼續存在
: : 中國大陸的網路長城跟金盾工程 原則上除了政府公權力外
: : 也用了很多創新網路技術 AI 類神經網路 關鍵字搜索 實時屏蔽
: : 甚至這些技術有些也是在 FB google 也在使用
: : 網路世界的國境是很微妙的
: : 目前各國的執法權力僅限於資料存取的實體電腦在境內狀況
: : 就拿愛奇藝來說吧
: : 台灣的法規就沒有要規範海外的愛奇藝為台灣用戶提供內容這件事
: : 所以如果說不討論私人限制言論的邊界
: : 意思是不是說FB怎麼打壓言論都沒關係呢?
: : 那為什麼祖柏克去演講會被人家抗議他侵犯隱私權呢?
: : 如果這些私人巨頭怎麼阻撓言論自由都沒關係
: : 那為什麼Google的員工要聯署抗議Google開發可以屏蔽敏感字的引擎?
: : 為什麼Google要退出中國?
: : 我相信保障言論自由在現代 並不只有公權力必須受到限制
: : 而是所有有能力妨礙言論自由流通的巨頭都需要有一定的限制
: : 也許只是相關的法規還沒有跟上而已 但是相同的原則必須受到相通的實現
: 法規是不是應該介入這塊,我個人存保留態度。我不認為
: 什麼事都用法律去規範會比較好。我比較認同台北大學犯罪研
: 究所沈伯洋助理教授的看法,法律應該確保資訊的來源公開透
: 明,由閱聽眾自己決定是不是要去看,去相信這些內容。
: 如果FB, twitter, PTT, Dcard這些網站有打壓言論自由,
: 公權力可以做的是將這些行為公開,而不是去處罰這些行為。
上面這段不是在論述法律及公權力應該要對私人打壓言論自由做什麼
而是說明法律及公權力本來就無能對私人打壓言論做什麼
故而必須要體認到 言論自由的議題不只有法律公權力規範的問題
而是網路言論自由已經是言論自由的重要部分
所以保護言論自由不能省略巨頭技術主導下的網路言論控制
同時因為網路言論控制無法靠公權力保護
一般人只能透過倫理道德的思辨 去強化輿論及市場影響巨頭決定
所以我們更需要清楚的知道網路言論控制的原則是什麼
而不只是衰弱的拿著沒有用的法律說
只要合法就好 用技術舔共只要不犯法就支持 財團造假新聞只要不犯法就支持
這樣真的不行 必須要先以倫理指引法律沒有辦法指引的地方
並且以倫理淘汰道德低下的媒體、私人網路巨頭
這才能真正的保護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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