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 引述《Oikeiosis (怎麼啦)》之銘言:
: ※ 引述《nidor (awful)》之銘言:
: : 為什麼沒有?因為若真如你所提的找出死刑執行數/犯罪率比對,
: : 這是母數錯誤的統計謬誤。就像戴安全帽會提高騎士危險性一樣。
: 這不是研究 這只是某種趨勢的說明而已
: 我認同的研究是指刑罰的成本效益分析
: 而我也沒看過台灣本地的相關的成本效益分析的文章
這種趨勢的說明就是統計的誤用!
就像為了要說明"強制戴安全帽之後,死亡車禍中戴安全帽的比例上升"
而說出"戴安全帽對騎士的安全影響是負的"一樣。
然後接著又說:這不是研究喔,你怎麼可以用這麼嚴格的標準來質疑我呢...
: : 其他變因變來變去全部都放著不管,突然就變成"必須得這麼解釋"了。
: : 這是統計的誤用。
: 這是對某個研究可能結果的一個假設性的解釋
: 你如果有別的解釋 你大可以講
: 你如果認為不可能 大可以講為何不可能
: 但是「統計的誤用」是個不合格的質疑
: 因為研究都還沒做 你就在質疑研究方法不對 這是哪門子的質疑?
引用母數錯誤的統計資料,然後就著錯誤資料的統計宣稱"必須得這麼解釋"
不知道你認為這種事是否合理?
: : 那你主張的死刑替代是什麼?道德感化教育嗎?
: 死刑替代可以慢慢來啊 最終還是要往道德矯治的路走
: 但是之前可以慢慢來 先關到死也無妨
根據你的論證,重刑犯關到死沒有用。
根據你的效益主義立場,你應該反對"關到死",並找出"關到死的替代方案"。
而且根據你前文所述,"刑罰應以矯治為主","關到死沒有矯治效果"。
你竟然支持一個沒有矯治效果的死刑替代方案,那就表示:
1. 你認為刑罰不必以矯治為主。
2. 你認為沒有矯治效果的刑罰也可以接受。
3. 根據1. 2. 死刑與無期徒刑一樣是無矯治的永久隔離措施,那你也應當可以接受。
: : 還是你是主張完全無公權力處罰的無政府主義者?
: 其實我主張的是政府公權力根本沒有執行死刑的法理基礎
根據你的論證,你大概也可以主張政府公權力根本沒有執行任何處罰的法理基礎。
: 而且現實上台灣政府司法能力低落也不適合執行死刑
根據你的論證,你大概也可以主張台灣政府司法能力低落,根本不適合執行自由刑。
: : 根據你說:
: : "因為臨時起意犯罪者衝動難以冷靜思考 預謀者則自信可以逃過追緝
: : 所以重罪犯往往不會因刑罰輕重改變行為"
: : "不會因刑罰輕重改變行為",也就是說死刑沒用,無期徒刑也沒用;
: : 關十年沒用,關一個月也沒用;拘役沒用,社會服務沒用,罰錢更沒用。
: : 那根據你的效益主義,"只能選擇有效的 而應該要放棄無效的",
: : 你應該放棄所有無效的處罰手段,把重罪犯通通開釋。
: : 我猜想你是個不僅認為自由刑無效,更支持無公權力處罰的無政府主義者。
: : 因為除此之外,我不知道還能如何解釋你的論點。
: 那是解釋實證證據的說法 不是一種論證
: 你的前提是「死刑沒有嚇阻力、自由刑有嚇阻力」
: 如果研究結果是這樣的 你就必須就這個結果找出合理的解釋
你都說"死刑沒有嚇阻力"是前提了,射箭再畫靶,百發百中。
: 現存的研究結果不可能可以得到
: 「關一個月沒用、拘役沒用、社服沒用、罰錢沒用」的結果
所以你之前說"重刑犯不會因刑罰輕重改變行為"是瞎掰的嗎?
: 因為沒有一國一地的重罪是這些處罰方式
: 所以不可能得到與之相比的結果
: 而所謂死刑沒有嚇阻力
: 通常是會與無期徒刑或長年數有期徒刑相比
: 如果死刑的嚇阻力不比與之相比的替代措施強
: 就會認為「沒有」嚇阻力
簡單的講,你要知道死刑有沒有嚇阻力,直接問犯人要關到死還是槍斃二選一,
看他們選哪個不就知道了。
: 而不可能是跟 開釋 相比 沒有嚇阻力
: 根據效益主義的看法 就是要選擇最少成本而就有最大嚇阻的刑罰
: 如果實證的證據指出 對於重罪 刑罰完全沒有比開釋多嚇阻力
: 那效益主義的方案 就確實應該要廢除所有對重罪的刑罰
: 不過現在也不可能有哪個地方有這種實證研究可以出得來
所以你說"重刑犯不會因刑罰輕重改變行為"是瞎掰的嗎?
: : 歷年本刑死刑之犯罪佔總犯罪件數之比例
: : 歷年死刑執行數
: 所以只要有這兩組數字就夠了嗎?
: 不需要其他的變因了嗎?
這會是一個好的開始。
: 87-95
: 年 死刑 重大 裁判 重案
: 執行 刑案 確定 佔比
: 裁判
: 確定
: 人 人 人 %
: 87 31 478 118435 .4036
: 88 23 461 105900 .4353
: 89 18 434 122076 .3555
: 90 10 412 128453 .3207
: 91 9 316 127127 .2486
: 92 7 447 131680 .3395
: 93 4 528 115181 .4584
: 94 1 440 126978 .3465
: 95 3 582 145741 .3993
: 這可以簡單做個圖 看起來是有點同向變化 可是也有兩年大幅反向變化
: 光是這個趨勢圖 還是很難說哪邊講得一定比較有道理
不是裁判確定,大多數偵查加上審理都曠日費時,等待裁判確定往往已經相差數年,
更何況還有案件發生但犯人在逃的。但死刑的消息,透過新聞媒體可說是瞬間即傳送
到全國。所以可以預期死刑執行對於犯罪的裁判確定會有相當大的延遲反應時間。
因此重案比例應該以犯罪發生時間為準。
另外,還得加上潛在罪犯無法確定死刑停止/減少執行是否是長期趨勢的心理因素,
他們需要更長的時間來判斷死刑是否已經真正減少,犯案後是否會有人權團體支持等,
"死刑不會被執行,有人權律師會擋下來"這樣的meme在社會上傳染也需要相當時間。
因此可以預期,就算是死刑存廢影響重罪發生比例,也會有數年的延遲。
--
「如果我沒錯認你們,你們必也自知都是天上的子民,本來不從屬於誰,即使不完全自由
,卻都自由,平等地自由;因為地位和等級,跟自由不相矛盾,可以和諧地共存。那麼,
論理性和正義,誰能對平等的同輩冒稱帝王而君臨?論權利和光榮,雖有所不同,但論自
由,卻都是平等的,我們本沒有法律,也不犯罪,怎能拿法律和命令壓在我們頭上。」
--撒旦對天使演說。<失樂園>,彌爾敦,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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