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怎麼啦)時間14年前 (2010/04/27 00: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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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nny0838 (道可道非常道)》之銘言: : ※ 引述《Oikeiosis (怎麼啦)》之銘言: : : 不一定合適 但是在本國沒有較好的研究前 : : 這個研究是最有可能有解釋力的研究 : 就簡單的統計學而言,型一錯誤必須 < 5% 才能被接受, : 這相當於「論文結論正確的機率」 > 95%。 : (50% 表示這論文是垃圾,結論完全出於隨機,和丟硬幣一樣) : 「本篇論文結論用於預測我國」之正確機率就算不要求 >95%, : 恐怕也要 85~90% 才夠嚴謹,你認為有多少%? : 也許它確實是目前為止最可能有解釋力的研究, : 但你都說它「不一定合適」,比方它的正確率可能只有 70% 上下, : 拿這樣的結論支持一個政策會不會有點冒險? : 要不要等站在此類研究基礎上的進一步研究出來,再來做更有說服力的論述? 通常我們看一篇論文可不可以接受 不是用這麼簡單的 95%水準來看 而是先看其推論過程、定義論證的部份 接著看實驗(研究)步驟有沒有錯誤不嚴謹得地方 再來才是看結論的統計分析 看分析的統計結論有沒有顯著有沒有相關 我說這篇文章不一定合適的原因是 美國的法制與美國人的行為不見得可以推測台灣法制與行為 可以的原因是說因為兩地的人有共通性 人同此心 心同此理 不可以的原因是說也許兩地有民族性的差異 在不知道兩地是共通性大於民族性還是相反的情況下 當然不一定合適 並不是說該論文的可信度不佳的意思 : : 廢死方的主張也許有「無死刑的社會成本較低」的這種說法沒錯 : : 但是這不是我的核心論點 : : 我的核心論點是無論社會成本高或低 : : 死刑在理論上牴觸了天賦人權的現代民主立國的法理 : : 實際上讓司法停止一切救濟途徑 所以死刑應該要廢除 : 我不認為如此,只看利益而不考慮成本的政策是非常危險的, : 政府當然可以說來個五十大建設有助國家進步,問題是國家可能根本沒錢。 : 也許廢死的確有「不牴觸天賦人權blah」的利益,但成本過高的話,還是不能推。 : : 為什麼要談論到死刑社會成本高低問題 : : 乃是要反駁支持死刑者稱:「死刑的成本低、無期徒刑的成本高」的論點 : : 這裡只要死刑的成本並不比無期徒刑的成本低很多 : : 即可反駁支持死刑者的此一論點 : : 而並不需要死刑的社會成本確實較低的論述 : 暫且不談其他問題, : 我請教一下,是否有「死刑的成本並不比無期徒刑的成本低很多」的證據或論證? : 如果我國沒有實證證據,那麼,退而求其次, : 「理論上」無期徒刑比死刑貴多少?是不是真的「不低很多」?建立在什麼樣的假設下? : (我知道無法強求廢死方一定要拿出實證證據, :  但起碼粗估一下死刑的成本、終身監禁的成本,兩相比較, :  再檢視究竟誰高誰低、高或低多少, :  至於這粗估合不合理,可再後續討論。) 我國死刑與無期徒刑的有形成本 包含了卷證成本、調查開庭的訴訟成本、重罪羈押移送的戒護成本 以及行刑成本(槍決成本及重刑監獄關押成本) 然而每個案子的這些成本都有高有低 包括離台北的遠近(移送成本多寡不一)、開幾次庭、運用多少科學證據 都會影響這些成本的多寡 我認為如果是講蘇案 蘇案的成本絕對是非常高的 包括商請美國李昌鈺博士來台參加專案小組檢驗的成本 然而其他的死刑案恐怕沒有這麼高的待遇 三年就三審定讞的死刑案 其成本恐怕蘇案一年就輕易超過了 以我粗略的猜測 纏訟多年的案子 其成本應該高於速審速決的案子 而以這個角度來看 「也許」本國無期徒刑案的纏訟時間會比死刑案短 從而可以推論本國無期徒刑案的成本低於死刑的成本(這是猜測的 還沒找證據) 而很多人在講的「無形成本」 也就是 逃獄再犯、假釋再犯、赦免再犯 的社會成本 這就是需要另外的統計資料了 因為一般講的再犯 並不是無期徒刑或死刑的再犯 而是其他輕罪的犯人再犯其他重罪 這並不能用以計算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成本 : : 否則如nidor也有提到過 : : 若成本更低的方式就是宣稱處刑後縱放掉犯人 成本更低廉 : : 那我們是否也應該支持這種方式呢? : 你我都應該看得出來這是反詰法, : 我不覺得有必要討論這個問題, : 如果你真的很想討論我再陪你... 我認為我們不應該以「成本效益分析」來作為改革的唯一依據 而應該以理想狀態為目標 努力讓現狀往理想狀態改革 成本效益分析是一種工具 但是不應該讓工具指引我們的大方向 : : 是的 我很樂意看到支持死刑的人把台灣這些重罪犯的再犯率拿出來比 : : 好比說逃獄的比例、假釋再犯、重犯 以及輕罪重犯、無前科初犯重罪的比例 : : 都拿來比一比 這樣才知道是不是真的 犯人就是應該要一殺永逸 : 留死方疑慮的東西,簡單說,就是廢死的「(無形)成本」, : 廢死方如果連成本都沒分析過, : 如何能得出「廢死相對於留死,效益大於成本」的結論呢? : 如果沒有這個結論,你認為人們應該支持一個成本和效益不明的新政策嗎? 我認為人們應該支持一個往理想狀態邁進的改革 如果有成本效益分析讓我們選擇更低成本、更高效益的方案 我們當然要選擇這種更好的方案 然而你提到「留死方疑慮的是廢死的無形成本」 那我們就可以來問 到底是什麼無形成本讓人疑慮? 如果留死方確實可以清楚明確的把這些無形成本講清楚 這也是非常好的事情 : : 如果國家不照法理行事 則國家就可以任意侵害更多的人民權利 : : 民主國家形成法理就是要阻止國家任意侵害人民權利 : : 侵害法理會有什麼後果? 就是人民權利更容易被國家傷害 : 有沒有證據指出,留死的政府相較於廢死的政府, : 傷害了更多人民權利?(且與死刑有關) 全世界最早發動廢死運動的國家就是德國 德國人認為讓納粹這樣的國家機器掌握太大的權力是不對的 所以掀起了許多反省以及要緊縮國家權力的政治革新 也廢除了法律上的死刑 對德國人來說 讓國家擁有判處死刑的權力 就等於是放縱納粹的國家悲劇 也許其他國家沒有這麼明顯的感受 然而 從你的問題來看 你似乎是希望有個很明確的研究 希望找到廢除死刑跟保障人民權利 這兩者間的關聯甚至是因果關係 如果是這樣說 那我只能給個趨勢 現在全世界每年被處死的人中 有一半以上是中國處決的 而中國是全世界最不在乎人權 最侵害人民言論自由、參政權利、人身安全的國家 這樣的趨勢也許也不能指出什麼因果關係 但是也應該表示了某種可能性吧 : : 白冰冰思念白曉燕 還能被騙幾百萬走 (兇手都伏法啦) : : 跟一些被害者家屬立刻陷入生活困境的狀況不同 : : 所以確實現在的受害者賠償保護等等的措施都用不到他身上 : : 如果可以讓白冰冰心靈上得到支持 情緒上可以宣洩 : : 那當然是好事 : : 不過 這就硬是比廢除死刑還困難的司法改革 一點都不是更簡單的事情 : 你說的可能是對的, : 但如果不先把犯罪受害者的問題解決,人們就不願支持廢死, : 恐怕你就算知道那不簡單,還是應該先做。 : (我並不確定何者比較簡單,但我認為受害者問題比較該做) : 好像沒人要整理論點...不才我嘗試一下: : 廢死的優點(效益): : 1.相較於死刑,誤判能得到的救濟較多 : 2.終身監禁的(狹義、會計)成本較死刑低 (?) : 廢死的缺點(成本): : 1.犯罪嚇阻力降低,使民眾承受較多殘酷罪行的風險,及心理壓力 : 2.無法保證隔絕,囚犯仍有機會逃獄、獄中犯案、劫獄、出獄再犯等 : 3.終身監禁的(狹義、會計)成本較死刑高 (?) : 4.相較於死刑,終身監禁使受害者家屬得到的精神慰藉較少 如果你整理的是確實的 我應該會想要在廢死的缺點的四點後都加上(?)的記號 也就是所謂廢死的成本根本都是缺乏實證資料的一種想像 如果真的有這四點的研究報告 我想對於我國是否廢除死刑會有很有建設性的影響 : 其他關於人權、法理、應報之類,我都歸類於價值觀的討論。 : 關於價值觀... : 中國人說人要孝順父母,美國人說不用; : 你說不孝順父母很合理,但你能論證人要孝順父母不合理嗎? : 如果不行,你覺得美國人應該要求中國人不要孝順父母嗎? : 我的看法是這樣的... : 若能論證A有理而B無理,當從A; : 若能論證A無理而B有理,當從B; : 若A無理而B也無理,那...再找個有理的出來吧...; : 若A有理而B也有理,理當: : 1.如果可以,A照A的玩法,B照B的玩法(當然,政策通常不能這樣做) : 2.在適當的情況下,訴諸民意(辦個公投看要死刑或廢死) : 3.維持現狀 : 目前看起來,Oi你把所有論述的核心都建立在「法理」觀點上。 : 把「法理」的權重設得很高分,是你的價值觀, : 你能說服他人認同你的價值觀那很好; : 但除非你能論證其他人的價值觀錯誤或不合理, : 或「認為你的價值觀不合理」的看法錯誤或不合理, : 否則我不認為人們會單方面採用你的觀點... : 而且,我認為,無論理論如何,只要牽涉執行面,成本效益分析就是必須的, : 以上哪項合理、哪項不合理、哪項嚴重性如何,整體評估結果如何... : 原則上,這些都應由廢死(支持改革)的一方提出適當的論證,(留死方願意做更好) : 如果是「無法評估」,恐怕還是「維持現狀」最好囉... 你在前面講了數次「最後一段講」讓我很期待你最後一段的高論 結果原來你是說「你不管一切價值觀(人權法理應報)」 所以就是說今天有人高喊「要公平、要自由、要民主」 你也會認為應該要不管這種價值觀 而要求高喊要公平、自由、民主的人提出證據 說明公平自由民主有什麼利益比成本高 如果無法評估 則應該維持現狀 保持特權、專制、獨裁的現狀恐怕還是最好囉... : 希望廢死方除了法理外,成本效益分析能夠講得更有說服力一點... : 這個議題的答案不該只是是非題, : 死刑有很多種,廢死也有很多種, : 如果認為死刑阻礙救濟,改革方案可以是 :  「只在無爭議的案子判死」、「司法改革」; : 如果認為死刑成本太高,改革方案可以是 :  「把死刑從皇帝級降為乞丐級」; : 如果認為死刑嚇阻力不足,改革方案可以是 :  「加強法治教育」、「加強死刑曝光」、「公開凌遲」; : 如果希望慰藉力更強,改革方案可以是 :  「囚犯交由受害者方發落」、「根據受害者方之意見決定死刑與否」、 :  「加強犯罪被害者的保護、救濟、補償等」; : 甚至像「宣稱處刑後縱放掉犯人」等等... : 以上多項還可以合併實行, : 所以這是一個開放式問答題,有無限多種答案。 : 除非廢死方能論證,考量效益、成本、執行可能性等要素後, : 廢死是最佳、唯一、必須的選擇, : 否則,人們即便對現況不滿,他們仍可能有其他更好的選擇,不一定要支持廢死。 對 當然 當然死刑有很多種 廢死也有很多種 要開放的討論也是很好的 人們當然可以選擇更好的選擇 不一定要支持廢死 但是只要他們清楚的知道自己支持的是什麼東西 為什麼比廢死好 或是在什麼情形比廢死好 我對此沒有什麼太多的意見 我相信人各有志 只是常見的反廢死的意見實在是缺乏論述、沒有證據的言論 對這些缺乏論述又沒有證據的言論加以反駁 大概是我的習慣興趣吧... -- 把在ask-why自己寫的收一收 http://askoikeiosis.blogspot.com/ 就不用等板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5.12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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