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賄選悖論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osaka)時間17年前 (2008/01/12 02:35),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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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什麼意義,不過有些部份蠻有趣的 ※ 引述《TCDE (CDE)》之銘言: : 反賄選可以為競選人降低選戰成本。其手段是利用宣傳工具, 有賄選選戰成本:賄選可影響投票人數*平均有效金額+文宣及其他費用1 無賄選選正成本:(文宣及其他費用2,可得到等效賄選票數)+文宣及其他費用1 只有當你證明出: 得票數相同時 賄選可影響人數*金額 < 文宣費用2 才可以證明降低成本,也才可以用此作延伸推論 你如果能提出最佳費用分配法則的數學模型,相信各政黨會很有興趣 : 其真相是,競選人不願拔一毛(多毛)以利民所捏造的謊言。 你用『真相』來敘述的內容,無法證明為真吧? : 競選人借用國家資源(政策福利等),以人民納稅錢為支票,向人民買票。 : 如︰候選人向若干公司承諾支票,公司仗其影響力,使選民支持該候選人。 : 候選人開出每月發給若干元福利金的政見。 候選人不是金礦或者農田或創意生產,金錢上無法有正的通量 所以會選資金必定來自於投資者,投資者會以投資報酬率來衡量這件事情 以資金的流動會變成這樣 選舉投資者 <--> 候選人 ->選民 除非候選人擁有等效於數間公司的經濟創造能力,否則 要兼顧選舉投資者的投資報酬率,與選民的選票"利息",我認為是很困難的 假捨此『天下奇才』候選人真的存在 那他自己創公司找人投資就好了,何必跟我們這群人分享經濟產出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9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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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字一堆,頭昏腦脹中,大家看看笑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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