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賄選悖論
※ 引述《osaka80 (osaka)》之銘言:
: 雖然沒什麼意義,不過有些部份蠻有趣的
: ※ 引述《TCDE (CDE)》之銘言:
: : 反賄選可以為競選人降低選戰成本。其手段是利用宣傳工具,
: 有賄選選戰成本:賄選可影響投票人數*平均有效金額+文宣及其他費用1
: 無賄選選正成本:(文宣及其他費用2,可得到等效賄選票數)+文宣及其他費用1
: 只有當你證明出:
: 得票數相同時 賄選可影響人數*金額 < 文宣費用2
: 才可以證明降低成本,也才可以用此作延伸推論
: 你如果能提出最佳費用分配法則的數學模型,相信各政黨會很有興趣
: : 其真相是,競選人不願拔一毛(多毛)以利民所捏造的謊言。
: 你用『真相』來敘述的內容,無法證明為真吧?
其實那只能算是心理推演,也就是僅關心邏輯上的合理性,而不關心結構上到底如何。
: : 競選人借用國家資源(政策福利等),以人民納稅錢為支票,向人民買票。
: : 如︰候選人向若干公司承諾支票,公司仗其影響力,使選民支持該候選人。
: : 候選人開出每月發給若干元福利金的政見。
: 候選人不是金礦或者農田或創意生產,金錢上無法有正的通量
: 所以會選資金必定來自於投資者,投資者會以投資報酬率來衡量這件事情
: 以資金的流動會變成這樣
: 選舉投資者 <--> 候選人 ->選民
: 除非候選人擁有等效於數間公司的經濟創造能力,否則
: 要兼顧選舉投資者的投資報酬率,與選民的選票"利息",我認為是很困難的
: 假捨此『天下奇才』候選人真的存在
: 那他自己創公司找人投資就好了,何必跟我們這群人分享經濟產出呢?
直覺的想法就是,在某些特定條件下,將使後一策略遠優於前一策略。
其實我一開始的重點並非選票只能以買賣方式交易,
我也不認為購買選票就一定有利,真有那麼簡單就好了。
另外,也不應該忽視演化的可能性,一開始可能會和如你所說的,
和過去禁止買賣的情況沒有太大分別,但演化終究會漸漸發揮其效應。
而且我主要的重點是,為什麼要硬性打斷潛在的未開發地?
固守少數人的利益?懼怕變化多端的遼闊世界?
另外一點就是買賣選票合理化的觀點,可有效建立一種回饋機制,
這種機制總比從電視上看候選人演出來的有意義吧?
簡單講,禁止買賣選票就相當於少了根筋,或是過於空泛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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