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騎機車應戴安全帽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仆街)時間16年前 (2008/05/23 01: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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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keevviinn (扣扣)》之銘言: : ※ 引述《haryewkun (Har)》之銘言: : : 是因為“法律不應該限制人身自由”這一段本來就不成立? : : 法律不限制人身自由,目的是為了促進多樣化,有些選擇,無法斷定好壞, : : 或者說好壞參本,如果法律去限制了,很可能會歪曲了動機,而讓文明發展 : : 不正常。 : : 對于一些已經肯定是正確或者錯誤的選擇,可以基于人道立場,立法強逼實 : : 行,或者禁止。 : 恩 : 不過這樣子還是無法說明為什麼法律不強制規定一些其他的規定呢? : 舉吸毒來說 : 法律應該是規定不得販毒 : 因為你會殘害他人的健康 : 這是不對的行為 : 所以我們應該立法規定其受罰 : 但是吸毒只能規定他必須要勒戒 : 卻不能把他抓去關然後重罰 : 因為他吸毒這個行為並不會對他人造成影響 : 如果要用正確或是錯誤的選擇 : 那麼為什麼台灣不強制規定吸毒犯法呢?? 勒戒就是一種懲罰了啊 限制你人身自由強制治療不算懲罰 一定要坐牢重罰才是? : 另外如果要說吸毒會對他人造成生命財產的威脅 : 可是他就像酒精一樣 : 有的人吸毒就是睡著或是亂叫亂跳 : 有的人喝酒就會有瘋狂的行為出現 : 那為什麼喝酒不能罰呢?? 比例原則啊 交通事故的死亡率很高你不知道嗎 像這種影響層面廣的事 個人自由就不能無限上綱 就像基於國家安全你就得當兵 能拿個人自由來抵制嗎 群體社會一定會有一些強制合作的契約 不然大家都姿意妄為 社會機能很難運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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