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騎機車應戴安全帽
※ 引述《kkeevviinn (扣扣)》之銘言:
: 是因為法律不應該要去規定並不妨礙他人自由的個人自由
: 很多人認為這是錯誤的想法
: 但是以訂定法律的基礎來看
: 這種說法才是對的
: 法律應該是用來規定禁止妨礙他人生命財產自由等事情
誰說法律不應該去規定並不妨礙他人自由的個人自由呢?
事實上,中華民國憲法保障的自由權定義的很清楚,只要
沒有違反憲法中對於自由權的保障,那就沒有什麼以訂定法律
的基礎來看這是錯誤的道理。
要討論法律應該保障怎樣的自由權,這個是政治層面上的
問題,而不會是法律層面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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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amer 來自: 122.123.136.188 (05/24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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