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 引述《size (金色曙光)》之銘言:
: ※ 引述《Oikeiosis (怎麼啦)》之銘言:
: 我覺得你的看法實在有點好笑 社會上沒有應報思想的成份的話
: 刑法就可以廢了 以後受害人只要依賴民法損害賠償就好
: 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也是應報思想 前面有人推文說你支持死刑的理由
: 也可以用來支持虐待刑為什又不支持 同理支持自由刑的理由也可以用來支持死刑
: 那問的人為什支持自由刑又不支持死刑?都是應報論不是嗎
: 如果沒有差別的話怎麼不先問自己為什雙重標準?
現代刑法的基本法則不是應報 而是嚇阻矯治
應報用最簡單的說法就是以牙還牙
之前也有人說要讓做錯事的人體驗相同的不幸 也是一樣的意思
然而這是一種無法實現的理念
因為不幸是無法等量的重現 人們無法衡量對不同的兩個人不幸的程度
有的人喜歡當兵而自願去當兵 但是普遍人們並不願意失去自由去當兵
有的人天生沒手沒腳 殘疾人士的不幸跟被人砍斷手腳的不幸也不相等
所以所謂的以牙還牙 只是一種理想的狀態
事實上很難在複雜多變得社會裡真的實施這種刑法
刑法不論是設立刑罰的理由 實施訴訟的程序
都不是根據應報而來的 而是為了社會秩序而來的
甚至刑法的公訴人的概念也是代表社會秩序 而不是代表受害者或其家屬
刑法是處罰一個反社會的行為 不是代表受害者報復兇手
這裡從頭到尾都沒有雙重標準
而是有太多人誤解刑法 誤以為刑法要為被害者報復兇手
所以才誤以為有雙重標準
: : 一個一個真實的案件告訴我們台灣的司法系統既粗糙又不可信
: : 同理心是不擔心真實細節的
: : 同理心也不會有選擇說我同理這個 不同理那個
: : 同理了就同理了 感動了就感動了 有情緒就有情緒了 這是沒的選擇的
: 你這種回應在之前有篇動物殺生的討論保證先被噓到爆..
: 認為動物在掙扎很痛苦只是自我感覺的投射 在這篇完全一樣 XD
: 你的言論實在自相矛盾耶 既然多數人都沒有喪親之痛的經驗
: 請問投射的根源在哪裡?你不是說同理心只有被害人才有嗎?加點油吧
我從來就沒有提到同理心是投射作用 你看錯了
我說「不能用同理心來說明大眾代替受害者家屬發言」
因為「大眾其實是投射自己對壞人應報的心態而發言 才會說什麼該殺該殺」
這不是同理心 因為發言的大眾不是基於實際了解的事實
我也沒有說同理心只有被害者才有
我說的是同理心每個人都有 但是同理心不能選擇對象
只要是可憐就會同情 這是天性 不可能理性選擇的
不可能說只同理被害人 不同理兇手 這不是同理心
我認為你這樣把你看不懂的地方舉出來 這是不錯的
至少我還有機會告訴你你哪裡錯了
要不然你只會說什麼假清高、很弱、看不懂 這些沒用的話 連想恥笑你都有點懶
: 曾有經驗感才有辦法投射 不過照你的觀點只要非自己身上發生的同理心都是假的
: 如此便會導出多數人不是沒有投射能力 就是投射出的東西都是離現實很遠的假情感
: 那麼人權團體主張的東西大概也是假的了 除非他們自己被殺再復活
: 不然和支持死刑的人一樣都只是在靠夭罷了
: 基本上遇壞蛋的經驗人人皆有[只有程度差別] 被殺就人人沒有 [因為你還在這裡]
: 因此得證對壞蛋的心理投射較接近真實 人權團體比較像在污名化死刑
: 你的論點問題很多 全是頭腦的想像 感受是用靈魂 頭腦轉再多圈都得不到
投射有很多種啊 自身經驗的投射確實是很常討論的投射作用沒錯
不過我並沒有主張同情被害者的情緒是假的
我主張的是
「大眾投射了一個兇手殺人的刻板印象到真實案件上
並且假稱自己同理心去同情被害者家屬
所以自己的言論是代替被害者家屬的言論 我認為這是假的」
認真的關心被害者,輔導照顧被害者家屬的社工、神父、牧師、法師
他們的同理心、情緒 我認為都是很珍貴、真實不虛的
不過充斥網路、媒體的所謂支持死刑者的「同理心」
我認為則是非常廉價的投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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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在ask-why自己寫的收一收
http://askoikeiosis.blogspot.com/
就不用等板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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