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awful)時間14年前 (2010/03/26 12: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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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ikeiosis (怎麼啦)》之銘言: : ※ 引述《nidor (awful)》之銘言: : : 為什麼會鼓勵危險駕駛?當然是因為比較安全啊! : : 因為母數的不同,得到的結論也不同。 : : 以總人口數來判斷安全性就是忽略了人的行為會因環境而改變這個變因。 : : 以總人口數來判斷嚇阻力也是忽略了人的行為會因環境而改變這個變因。 : : 你總是喜歡以總人口數為母數,那你就專心看趨勢就好了,不要隨便下斷言。 : 用總人口當母數的犯罪率跟你選的比例變數 有顯著的正相關 : 怎麼可能選不一樣的母數就有不同的結論 : 更加沒有所謂選不同母數就忽略了重要變因的問題 : 你宣稱會有的問題 根本就從你選的不同變數裡看不出來 你始終搞不懂。 假設因為社會經濟發展,失業率下降,監視器設置增加,警察素質提升, 同時又停止執行死刑,那請問是哪個變因造成犯罪率的變化? 更何況闖空門,偷竊,侵占,傷害,恐嚇,賭博,任何人都知道不可能被判死刑。 那死刑對於以上潛在罪犯有任何威嚇作用嗎? 這就是用總人口數去計算犯罪率沒有意義的理由。 : : 土往下沉,火往上浮,乾和冷產生土,濕跟冷產生水,暖和乾形成火,很完美的趨勢。 : 趨勢是說沒有實證證據時 先看手上有的證據來猜測 : 你愛怎麼講就怎麼講 四元素說我沒興趣 沒有實證證據就是沒有。 : : 這就是你推論死刑沒有嚇阻力的同樣方法。 : : 如果你自己都認為你的推論方法有問題,那你的推論怎麼還會有效? : 我已經改用精確的說法了 死刑沒有比長年數徒刑多嚇阻力 : 我承認「死刑完全沒有嚇阻力」的說法是瞎掰了 : 你這樣搞也不過就是在瞎掰而已 這邊的論證方式完全仿造你的推論方式:兩方案比較-刪除沒有更多嚇阻力的。 你認為這樣的推論是瞎掰,那我不懂你的推論要怎麼說服別人? : : 你是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還有"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嗎? : : 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三部份第六條第二點中有說明: : : 在未廢除死刑的國家,判處死刑只能是作為對最嚴重的罪行的懲 : :   罰,判處應按照犯罪時有效並且不違反本公約規定和防止及懲治 : :   滅絕種族罪公約的法律。這種刑罰,非經合格法庭最後判決,不 : :   得執行。 : : 我們看看其中幾點: : : 1. 目前我們是未廢除死刑的國家。 : : 2. 目前刑法規定死刑是最嚴重罪行的懲罰。 : : 3. 目前死刑的判決是犯罪時有效的。 : : 4. 目前死刑並不用來進行滅絕種族。 : : 5. 目前死刑經合格法庭判決。 : : 所以執行死刑完全符合人權公約的條文。 : 我們被認為跟南韓一樣是事實上不執行死刑的國家 : 所以你的1.有問題 至截稿前刑法未廢除死刑。刑法修改廢除死刑的時候請通知我,我會修改論述。 : 而且你引用的同條第六點就是 : 「本公約的任何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的任何部分來推遲或阻止死刑的廢除」 目前政府並沒有"援引"此條約來推遲或阻止死刑的廢除。 因為死刑存續,完全是因為立法院沒有修改刑法,自始與此條約無關。XD : 所以走回頭路就是違背公約 這是很明確的 : 問題在於是誰會來告台灣政府的問題 : 因為其實就算法務部簽訂執行死刑 AI還是會推動總統特赦 : 會直到總統不特赦 確定執行死刑時 : 台灣才有這個走回頭路、違背公約的問題 根本不會。你誤解條文了。 : : 很可惜如果是謀殺等重罪,犯人也沒有給被害人機會。 : : 如果尚給被害人機會的傷害罪,也罪不致死。 : 徐自強人不在犯罪現場都可以三審定讞死罪了 : 要是早早執行 更沒有後來的這些證據 台灣的司法是很多問題,但是這與死刑是否存續無關。 司法很多問題的解決是司法改革,不是廢除死刑可以解決。 : : 邊際效益遞減。 : 所以勒 邊際效益遞減法則大家都知道也都同意 : 但是你要說什麼東西是邊際效應遞減的? 自由?死亡?刑期? 威嚇力。 : : 就憲法,刑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來看,死刑都具有法理基礎。 : 死刑的法理基礎是什麼? 憲法,刑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都不否定死刑, 那廢除死刑的法理基礎是什麼? : : 阻卻違法、正當防衛殺人可以挑出母體樣本。例如說在追捕中中槍身亡的匪徒。 : : 被野生動物攻擊想必不會是刑事案件。 : ...還沒有抓到犯人 還沒有確定事實 要怎麼知道有沒有阻卻違法事由? : 流浪狗不是野生動物 : 會講流浪狗的問題是因為派狼犬咬死人是謀殺、是犯罪 : 流浪狗攻擊至死則是意外 : 是不是刑事案件 不是這麼清楚可以區分的 : : 所以我說這是一個好的開始。 附上你所說的The Deterrent Effect of Capital Punishment的回應: The Deterrent Effect of Capital Punishment: New Evidence on an Old Controversy http://www.jstor.org/pss/2778855 簡單翻譯一下: 美國在停止死刑12年之後終於恢復了執行,作者在此提出一份統計證據顯示, 恢復死刑在短期內的確嚇阻了殺人案的發生。這個效果在之前的研究中未被顯現。 -- 「如果我沒錯認你們,你們必也自知都是天上的子民,本來不從屬於誰,即使不完全自由 ,卻都自由,平等地自由;因為地位和等級,跟自由不相矛盾,可以和諧地共存。那麼, 論理性和正義,誰能對平等的同輩冒稱帝王而君臨?論權利和光榮,雖有所不同,但論自 由,卻都是平等的,我們本沒有法律,也不犯罪,怎能拿法律和命令壓在我們頭上。」 --撒旦對天使演說。<失樂園>,彌爾敦,166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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