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邏輯
※ 引述《Oikeiosis (怎麼啦)》之銘言:
: ※ 引述《size (金色曙光)》之銘言:
: : 這種例子只是信賴保護原則的延伸 被保障愈高的人警覺性責任會愈低
: : 若你支持這種例子的話 廢除死刑或無期徒刑 = 犯罪者被保障愈高自律性愈低
: : 安全帽只保護到頭而已保障性也沒多高 身體一樣會受傷
: : 人也不可能因為汽車有安全汽囊或保險就開始無視自己的安全
: : 會的話健保也可以廢了 因為有健保大家都開始無視健康
: : 沒想到你卻認同人會僅因戴安全帽就開始擺爛亂飆車
: : 然後反而不認同刑罰有同樣的效果 一整個人格分裂 XD
: 廢除死刑無期徒刑並沒有保障犯罪者
: 仍然會有刑罰來處罰犯罪者
這種就是保障 就像把每種違規犯法的罰鍰罰金都訂一個上限
上限太低有錢人就不會怕 死刑或無期也不是人人都會犯
會被判到這種程度的只是極小部分的人 和有錢人一樣
把上限訂在低標對某些極端者就是保障 普通人的中高標對有錢人來說只是低標
這些人也一樣 最好的方法就是別自廢武功訂上限 刀子寧可擺著少用
必要時還能拿出來亮一下 條文又不是真槍 放在那沒什副作用也沒風險成本
在唱廢死的人八成只是自己莫名的恐懼心理在做祟
: 你說「人不可能因為有防護措施就無視自己安全」跟美國實證的統計結果衝突
: 健保也是一樣 當有便宜的健保後 台灣的醫療支出成長率立刻飆原來三四倍高
: 這不是無視自己健康 而是會濫用保險資源 這也是事實
: 雖然有這種事實 但是健保局仍然要避免健保被浪費到倒掉
: 狀況不同、邏輯不同 採取的措施也不同
: 你把三樣完全無關的事情兜在一起說是跟這個還是無關的「信賴保護原則」
: 只是表示你對這四樣東西都毫無認識而已 並沒有什麼有意義的論點
認為無關就表示你根本看不懂別人的文章 搞不好連信賴保護原則是什都不知道
既然你認為戴個安全帽就能有'顯著影響' 那為什死刑無期又沒顯著影響?
人格分裂的論述少po一點吧
: : 被廢止的是'特別法'不是死刑 刑法廢的則是唯一死刑 也不是死刑
: 表示之前沒有提出過對普遍死刑的合憲性問題
: 隨著時代改變 這個問題應該要重新考慮
沒有人提就是環境條件還沒到 提了也不會過
: : 你以為廢特別法的死刑 = 廢死 就是太跳tone了 閱讀能力根本有問題
: : 救濟程序則是存在於執行死刑之前 而非無救濟或妨礙救濟
: : 誤殺率則只是你的主觀臆測 隨便唱個30趴也爽 怎麼不唱100趴呢?
: : 連陳進興大概都變成是無辜了 XD
: 我說明了我估計的依據 就是有證據力問題、適法性問題的案子當誤判
: 而你只會主觀臆測說什麼10%就很爛 什麼誤診比誤殺高之類的猜測 那並非我的作法
: 廢除特別法 表示實施法制的背景有變動
: 比如說我們解嚴、停止動員戡亂法制
: 所以同時期的法令刑罰也應該以不同的背景來思考
: 讓法令與刑罰都與時俱進 這是很正常的觀念
你哪有提什麼有力的依據?被回吐的論述一大堆 XD
: : 死刑是效益主義沒錯 你怎麼不支持?因為你眼中的是主觀效益
: : 主觀效益不一樣 你唱效益主義一樣會被另一種主觀效益反對
: 死刑與犯罪率的交換比不是「主觀」效益
: 你如果硬要說我是採「主觀效益」的觀點
: 那你可以說明一下 我認為的「主觀效益」是什麼效益?
交換比就是你的主觀臆測 因子沒有釐清什麼都算不出來就在亂扯
無期的成本效益風險 有你算過嗎?三審再審更 X審你有算過平均幾年嗎?
成本效益小於死刑 死刑沒有救濟的結論 是怎麼來的?主觀論述
: : 算給你看正確的母數也沒用 因為你的問題出在主觀性而不是數據
: : 數據再低你一樣支持 數據高你一樣不支持 那還算個 X
: 這裡一連串討論除了我之外 還有誰給過你數據
: 我告訴你數據 告訴你我為何採取立場的學術判斷依據
: 甚至提供了原始數據來源跟引用來源
: 你仍然會跳針說我忽視實證數據
: 那你來跟我說說看你的數據在哪裡? 你採取立場的判斷依據又是什麼?
不是拿頭彩來比較算給你看了嗎?又當作沒看到?不意外
不用扯數據 光看你先前的論述 支持死刑者和受害者只想應報 [非同理心或其它因素]
死刑犯犯罪全民要負責 國家賠償等 就知道你的解讀能力有問題
直接說你是出於情緒性的理由想廢死就好了 光扯一些阿里不達的東西當煙霧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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